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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体林改系列访谈③|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林改成果——访重庆市林业局局长曹春华

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支持福建、江西、重庆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实施一年来,重庆市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上推出了哪些新举措?在先行先试上进行了哪些新探索?在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哪些新成效?近日,《中国绿色时报》专访了重庆市林业局局长曹春华。
《中国绿色时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明确重庆为全国三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之一。首先请曹局长为我们介绍一下重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的整体情况。
曹春华:中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印发以来,我们严格对标对表、抓好落实,牢固树立上游意识,聚焦“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和“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大胆突破,持续用力,创新制度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加快推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努力打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标志性成果。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市政府成立市级工作专班,统筹调度先行区建设工作。各区县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改革“施工图”,加快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和差异化改革试点任务。市级相关部门对照《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行动方案》任务分工,联动开展调研、启动实施,陆续出台配套政策制度。
二是明晰改革布局。先期构建“3+9+N”改革布局,“3”即在璧山、城口、酉阳3个区县开展综合改革试点,“9”即在九龙坡、渝北、永川、南川、綦江、武隆、丰都、垫江、秀山等9个区县开展差异化改革试点,“N”即在有条件、有意愿的区县策划启动一批综合改革试点和差异化改革试点。在此基础上,根据新形势和基层需要,进一步优化改革布局,迭代更新、动态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和差异化改革试点。
三是完善推进机制。及时跟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情况,开展周调度、月计划、季通报、年考核。出台《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考核晾晒细则》,对区县改革推进情况实行季度赛马比拼。出台《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市级试点工作规范》,对市级试点申报、审核、管理、实施、验收、经验推广等环节进行了明确。
四是注重宣讲宣传。组织各区县林业局、财政局、规划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各二级分行举办政策解读专题培训会,开展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各区县同步启动宣讲活动,真正学懂弄通政策内涵,让政策深入基层、深入林农、深入企业,进一步提升各级干部服务和推动先行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及时组织典型案例和经验总结,加大各类媒体宣传,持续营造浓厚改革氛围。
通过持续努力,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逐步显现。截至2023年底,全市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实现了“三增长”,分别提升至6804万亩、55.06%和2.74亿立方米,较2007年分别增长2500万亩、20.21个百分点和1.36亿立方米,其中森林覆盖率位居全国前十;全市林业产值成倍增长,达到1670亿元,与2007年相比,16年增加了11.3 倍。
《中国绿色时报》:健全集体林权保护制度是回答“山要怎么分”的关键,也是森林经营的主要目的,更直接影响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重庆市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在集体林权保护制度上有何突破,针对“放活经营权”推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曹春华:这一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要深化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坚持农村林地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强化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的基础性地位,加快放活经营权,拓展林地经营权再流转和抵押担保权能,多管齐下促进林权流转,有效激活林业资源,让林农分享更多改革成果。
一是立足“林权保障”,构建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我们以实现林农“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为目标,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结合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在前期涪陵区、江津区试点基础上,全面启动以村(社)为单位的林地矢量化工作,为全市集体林地精准管理提供数据支撑。针对林地经营权、收益权登记难、变现难等问题,鼓励璧山区、城口县、酉阳县、南川区等就集体林地收益权变现路径、经营权登记流程、收益权退出机制开展探索,创新办理林地经营权登记1182宗,赋予经营权、收益权抵押、融资等多种功能。推动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将林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探索开展数智林权应用场景建设。针对林下经济确权难、融资难等问题,探索集体林地经营收益权证颁发路径,在全市颁发首批林业经营收益权证,涉及林下淫羊藿460亩和林下黄连1500亩。
二是立足“放活经营”,推动集体林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允许举证复核认定,精准核实天然林,对地方公益林调入、调出不作总量平衡要求,累计调整国家级公益林范围8000余亩,将生态区位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不脆弱的15.7万亩集体林依法调出地方公益林范围,为推动集体林资源科学合理经营利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留出空间。加快实施采伐分类管理,人工商品林采伐全面放活,人工公益林采伐逐步放宽,创新规范采伐许可和监管,促进林农营林积极性提升和森林更新提质增效。持续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11.32万亩经营任务实现精准上图,天然林、公益林树种改良规模持续增加。在11个区县推动13个城乡公益性林木复合公墓建设,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切实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中国绿色时报》:请问重庆在健全集体林权流转制度上,是如何解决市场主体参与集体林地规模经营的?
曹春华:我们立足“统一交易”,培育市场主体参与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企业投资,引导林农、合作社、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联合起来,促进林业规模经营。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为主体,整合涪陵林交所,建立全市统一林权交易平台,研究集体林权交易规则和交易品种,培育基层交易经纪人,引导林权流转“应进必进”,共组织林权交易133宗,涉及林地47.51万亩,交易额7.77亿元。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等林业经营主体主动参与集体林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新增林业新型经营主体326家,累计培育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11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125家。充分发挥国家储备林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央地共建重庆林投公司、区县国有平台公司、民营林业企业通过整体流转、收储、经营的模式,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累计经营面积330万亩以上,完成合同签订65亿元,已逐年支付24亿元,为项目区林农带来林地流转和就地务工收入15.5亿元,惠及林农30.4万户、76万人。国有林场利用科技支撑、专业队伍优势,与集体经济组织探索“林场+”经营模式,建立参与集体林经营薪酬分配激励机制。
《中国绿色时报》:您刚才讲了培育市场主体参与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同样,林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请问绿色金融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哪些成效?
曹春华:关键是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拓展绿色金融对林业碳汇、林权交易、林下经济和林产品等方面的支持范围。我们探索开展绿色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推动金融资源和林业生态建设有效衔接,为林业发展注入“活水”。会同金融部门研究制定《绿色金融支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十条措施》,打通金融服务林业发展的堵点痛点。引导“一家主办行+N家协办行”分层次支持林业企业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信贷需求,农发行在丰都、重庆农商行在黔江成立林业支行,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和“林场+”的场外营造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项目资金支持,建立林业确权、抵押登记、评估、交易流转和政府回购等市场调节机制。全市40余家银行机构创新推出林权抵押贷、林业碳汇收益权质押等林业绿色金融产品。建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将林权抵押贷款纳入补偿范围。探索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已发放贷款1.8亿元。推动森林保险等绿色保险提质扩面,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创新产品,加大对区域特色经济林支持力度,全市森林保险提供风险保障249.6亿元,同比增长19.6%。截至2024年7月末,全市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56亿元,同比增长100%,居全国前列。
《中国绿色时报》:按照《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重庆如何参与建设并发挥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引领示范作用?
曹春华:重庆市作为全国三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之一,承担着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的职责使命。我们立足“政策供给”,陆续推出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创新制度成果。按照“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总体要求,加快形成首创性、标志性改革成果。在全国,率先实行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机制,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变现新路径;率先印发《重庆市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抵(质)押贷款业务指南》,拓展林权抵(质)押新内涵;率先发布省级政府规章《重庆市林长制办法》,有效推动林长制向“全面见效”转变;率先出台《重庆市林业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导则(试行)》,为指导规范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提供了依据;率先出台《重庆市国有林场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为合理利用国有森林资源进行了有益尝试;率先设立集体林权制度研究中心,切实强化集体林权理论支撑和制度保障。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侯建华

编辑:李圣薇

初审: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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