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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体林改系列访谈⑨创新举措,促进集体林改走深走实——访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局长蔡中平(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广西是南方重要集体林区、重要生态屏障,是全国重要的森林资源富集区、森林生态优势区和林业产业集中区,全区集体林地面积2.16亿亩,分别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1%、林地面积的91%。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推动全区林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林业强区,2024年7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广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治理优的有机统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
《中国绿色时报》: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广西在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取得哪些成效?
蔡中平:2023年,广西全区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9500亿元,较好地实现了“有山皆绿、绿满八桂、绿色富民”。
一是改善了林区生态。全区森林面积2.3亿亩,森林蓄积量9.49亿立方米,可采伐率超过60%;森林碳储量5.36亿吨,森林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1.98万亿元,生物多样性丰富度居全国第3位,较好地实现了“有山皆绿、绿满八桂”。
二是改善了民生福祉。全区乡村绿化率达到40%;林业产业总产值达9569亿元,居全国第1位;4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2800亿元,林业扶贫直接带动超过60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120万贫困人口稳定增收。
三是改善了发展条件。全区集体商品林地面积1.48亿亩,规模经营面积1475万亩,国家储备林项目集体林地面积超过700万亩;林业贷款余额1272亿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220亿元;首推“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制度改革,累计开展林票合作经营林地面积4.98万亩,惠及农户803户,印发林票总额5568万元,撬动2.35亿元社会资本助力乡村振兴,探索出广西森林资源资产以及林农实现“三变”的新路径。
《中国绿色时报》:7月7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广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围绕广西改革发展实际,提出了哪些创新举措?
蔡中平:关于“山要怎么分”。将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分类施策”的原则,依法依规清理规范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加大林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积极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和重大舆情事件。对国家储备林等涉及林权流转、规模经营、融资信贷等需要进行林权登记的林业项目,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主动做好指导;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情况下,允许依法依规通过联户发证、确权到村(组、屯、队)等方式明晰产权。
关于“树要怎么砍”。将对林业经营者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突出优化桉树人工商品林采伐“简易设计+告知承诺制”审批机制,对桉树等短轮伐期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皆伐作业试行按面积审批。提出用好用足林木采伐限额,创新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
关于“钱从哪里来”。将鼓励金融机构设立林业专业分支机构或林业金融事业部,创新提供覆盖林业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突出放活林权收储担保,探索“银行+担保+保险+收储+森林经营”组合开发模式,在林权收储担保机构为林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业务时,鼓励和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开展业务合作并优先由其提供代偿收储、采伐变现等服务,提高林权抵押率。
关于“单家独户怎么办”。将鼓励建立家庭林场、村集体林场、股份合作林场;鼓励各地采取“林地入股、林木变现”“超产分成”等模式,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深化“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场户联营”“场村联营”,鼓励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支持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林业规模经营主体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联合打造涵盖“种、养、采、游”的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中国绿色时报》:广西在进一步提升集体林规模化、集约化、综合效益等方面,将会采取哪些措施?
蔡中平:推动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集体林经营质量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将重点从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协同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创新实施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林农联营,林权收储与金融资本联姻等方面入手,努力实现规模经营、集约发展和多方共赢。
一是进一步放活经营权。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再流转或者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加强林权流转监督管理,落实集体林权流转备案登记制度。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林地经营权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发证,可以作为林权抵押贷款、申报林业项目、申请林木采伐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凭证。
二是进一步扩大流转。鼓励各地采取“林地入股、林木变现”“超产分成”等模式,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推进实施“场村联营”“场户联营”。深化“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制度改革。及时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通过直接补助、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和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扩大经营规模。
三是进一步提升经营质量。建立完善公益林保护修复、经营利用及适度开发利用非木质资源等机制。深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采取良种壮苗、林分改造、森林抚育、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沃土保育技术等措施,建设高质量森林。推行全周期森林经营,通过采伐更新、抚育复壮、择伐补造等措施,加快低产低效林和成过熟林改造更新。支持各类林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
《中国绿色时报》:深入推进新一轮集体林改,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尤为关键和重要。请介绍广西在改革试点方面的考虑及有关推进情况。
蔡中平:经综合考量科学性、可行性、典型性、代表性、差异性,我们选择在南宁市、河池市、玉林市等3个设区市开展综合试点,在武鸣区等26个县(市、区)分别开展专项试点,力争到2025年底,在林权确权登记、适度规模经营、林木采伐管理、产业促农增收、林业金融创新等方面,总结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固化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推动试点建设在全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走在前、做示范、当先锋。
改革试点时间跨度从2024年7月至2025年底,细分为组织准备、推进实施、总结推广3个阶段,要求各试点地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责机构,加大经费投入,在吃透上级精神、摸清现状底数、把准核心问题、出好改革方案、抓好落地落实上下功夫、出实招。坚持全面探索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在统筹推进改革试点任务的同时,选择若干项试点任务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创新突破,加力解决重点问题、打通关键环节,创新推动生态受保护、产业得发展、农民享实惠,示范引领和带动全区更好实现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治理优的有机统一。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张雷 杨智强

编辑:李圣薇

初审:李燕

审核:苑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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