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街头一女子狠踹女儿,与围观群众对骂:我的小孩,哪怕我要她死

2017-05-12 义乌家长通


加通妈微信:yiwunihao 分享育儿经验,就有机会获得30~150元现金奖励


来源:萧山日报、新浪微博、19楼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最近朋友圈热传一条视频,

视频中一位妈妈对孩子做出的出格行为,

实在让人……


最一开始,是网友@h_爱上你赖上你

发的一条微博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从网友愤怒的文字,

你大概已经能猜到一些什么了。


根据网友发的视频,事情是发生在杭州萧山的萧绍路劳务市场附近,孩子的母亲带着行李坐在路边,而一名穿着黄衣服的小孩脸朝下趴在非机动车道上。如此有画面感的一幕,引起了众多路人围观。



从围观人群口中得知,小女孩是被妈妈推倒的,趴在地上一直哭。


视频中,围观路人指责妈妈不该如此对待孩子,劝说她有挫折也不要发泄在孩子身上。而这位妈妈对路人的劝说非常不满,一直在骂路人多管闲事。


因为小孩在马路上趴着危险,旁边卖烧饼的大伯忍不住想去扶孩子。这时候,女子突然发飙,一个箭步冲了过来,一脚踹在孩子身上!大伯也怒了,推了女子一把,双方起了肢体冲突。有路人看不下去,大声质问:“这孩子是你亲生的吗?”


随后女子拉起小孩子,又跟大伯起了口角。小孩子在一边哭。


此前围观人群还不多时,就有网友拍到了这位妈妈的脚踩行为。



而面对围观人群的声讨,这位妈妈一直说:


没关系的!我生下来养不活所以我就这样子!

我的小孩,我哪怕要她死¥#@¥%…&…¥%#…


大人不讲道理,可怜的永远是孩子。从听这位妈妈在视频里讲的,似乎小孩还有病,有病难道不是更应该好好对待吗?


目前,这位母亲当街虐童的真实原因尚未清楚,但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作为一个母亲,甚至可以说作为一个正常人,这样的出格行为都是不可取的,你这是在虐童!在中国,虐童是违法行为!

法律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家庭保护》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

人。



  

@HT:别说亲生不亲生了,哪怕你这孩子是充话费送的都不该遭这样的罪啊!


@男人海洋:这种人就是侮辱了母亲这个称谓,对孩子的爱不是说拿有钱跟没钱来衡量的。我家条件就很一般,但我觉得我父母是最伟大的!


@BENYANG:如果监护人无法尽到监护义务,监护权就应该被收回。不能因为自己绝望就放弃孩子并虐待。


@淡若清风:我无法理解!同样身为快九个月大女儿的妈妈,我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对我闺女下手打她一下的,闺女就是我的命根子啊!


难以想象居然对亲生的孩子都能这样!


宝妈宝爸还爱看

1.实拍学校门口路虎“发狂”,撞飞9名等车学生!67岁司机下车后说…

2.关于孩子上学,这个才是义乌家长最关心的问题!

3.【解答】孩子入学需要《浙江省居住证》吗?去哪里办理呢?

点击左下角下载“义乌稠州论坛”APP,第一时间知晓义乌身边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