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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即日起,漳州开始施行!
近日,针对居民用户普遍未安装室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现状,我市印发了《漳州市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更新改造实施方案》,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受益”的原则,从即日起到2023年6月30日,由市城管局牵头推动,将用不到9个月的时间完成全市31.9万户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更新改造。改造项目包括将橡胶软管更换为金属波纹管和加装燃气安全装置(报警器、自闭阀)。
实施范围
此次燃气设施安全更新改造实施范围涵盖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使用管道燃气的居民用户。
资金保障
为切实减轻居民用户负担,此次更新改造项目费用一改由居民用户全部承担的方式,实行居民用户、燃气企业和政府共同出资模式分担,其中政府财政承担实际支出45%,燃气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承担实际支出45%,居民只需承担剩余实际支出10%。居民出资部分,由各经营区域燃气企业自行向居民收取,收费凭证作为向政府申请财政资金的依据留存备查,除居民需承担实际支出10%外,企业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次项目顺利推进,专门建立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更新改造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市城管局主要领导为召集人,市应急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发改委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负责项目统筹协调和调度;其他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履职尽责;属地燃气公司负责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更新改造设计、采购、安装、验收工作。市和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两级财政部门履行政府支出责任。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
漳视新闻综合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编 辑/淳 言
审 核/陈 欣
监 制/程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