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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通报 | 辞退!
福州长乐刚刚通报
两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例
6人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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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坚守防疫一线,较好落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指令。但在监督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工作人员在防疫工作中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等问题。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现通报两起典型案例如下:
1.2022年11月1日上午,航城街道综合执法队队员谭某某、威某某、林某某三人,在维持霞洲片区核酸采样点现场秩序期间擅离岗位,违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聚集在霞洲农贸市场早餐店堂食。航城街道对谭某某等3人予以辞退。
2.2022年11月2日上午,长乐区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林某某、田某某、梁某某,在巡逻河下街市场期间聚集在河下街菜鸟驿站门口抽烟聊天,且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未佩戴口罩。长乐区城建监察大队对林某某等3人予以辞退。
上述两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单位干部和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紧要关头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履行岗位职责不力等问题,在执行疫情防控工作中敷衍应付、明知故犯、有令不行。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把工作大局和岗位职责放在心中,做到听从指挥、令行禁止,主动配合开展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为加快社会面清零贡献力量。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督促履职尽责,要求做好宣传、引导、服务等工作,努力营造“人人防疫、同心战疫”的良好氛围。
福州市长乐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应急指挥部督查督办组
2022年11月3日
来 源/福州市长乐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督查督办组
编 辑/吟 秋
审 核/陈 欣
监 制/程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