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在中国,哪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

2016-10-15 杨恒均 杨恒均2016

最近读美国独立宣言,突然被这样一句话吸引:“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这句话我早就耳熟能详了,只不过此情此景突然觉得有些突兀,或者感觉到了当初说话者的霸气。美国独立战争时的那几位英雄也并不是什么大学者,为啥就先入为主地规定了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self-evident,或翻为不辩自明),而且后来也确实再也没有人去挑战——这些“真理”也成功主导美国200多年的历史发展,并至今还在以流行性感冒的速度向世界各地扩散?

 

与美国独立宣言“不言而喻的真理”遥相呼应的是英国的《大宪章》和法国的《人权宣言》。比《独立宣言》晚了十几年的《人权宣言》宣布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肯定了言论、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阐明了权力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而不可侵犯等原则。看得出,《人权宣言》采用了18世纪的启蒙学说和自然权论。

 

而八百年前的1215年英国国王和贵族签署的《大宪章》(又称《自由大宪章》)则同美国、法国“不言而喻”的“真理”完全不同,它不是几位启蒙学者或者战争英雄闭门搞出来的,而是贵族和国王争权夺利、讨价还价的结果。宪章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限制了封建君主的权力,创造了“法治”这一理念。

 

虽然这三个主导人类文明社会发展轨迹的纲领性文件始终被放在人类历史最重要也是最高的位置上,但他们在当时出来时都有些匆匆,而且都是被硬宣布为“不言而喻”的。更有意思的是,在三个“不言而喻”的真理性文件出笼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文件上白纸黑字的“不言而喻的真理”,几乎都被忽略、误解甚至践踏。且不说美国的“生而平等”的“人人”根本不包括黑人和亚洲人,高举《人权宣言》的法国大革命践踏了多少人权、牺牲了多少无辜的生命,连英国《大宪章》都被误解了几百年,在这个贵族和国王分赃的协议签署后的五百年里,根本和“人民”(普通民众)没什么关系……

 

如果拿到现在信息时代,那三个文件规定一出来,可能就会被口水淹没了。真理怎么会有不辩自明的?如果实现不了,说出来本身不就是忽悠、欺骗?每次听到现在的年轻人引用这三个文件作为指导自己行为的准则,激励自己斗志的座右铭时,我都为他们捏一把汗,不知道他们到底知不知道,那些国家的人民为把三个文件中的条款变成“不言而喻的真理”,走过了多长一段路:无数的搏杀与博弈,不停的斗争与妥协,最终才换来了“不言而喻”。

 

每每到这个时候,我常常陷入沉思,总是会忍不住想,在中国这个有几千年文明历史的古国,到底有哪些真理是不言而喻、不辩自明的呢?哪些真理能够引导我们民族通向复兴之路,让我们的子孙后代生活在安定、安全与繁荣的中国?

 

一旦有了这样“不言而喻的真理”,我们就可以锲而不舍为之奋斗了。但我们“不言而喻”的真理到底在哪里?三民主义、马克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还是十八大提出的包含“自由、法治、民主、平等、公正”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杨恒均 2016年1月3日

 

后记:此文是有感于中国舆论与网民对以下事件千奇百怪的评论而发。一个偷拿了超市几块巧克力被抓住的未成年少女跳楼自杀,引发各种观点。我写了一篇短文,也引发争议。争议本来很正常,在西方生活久了,我最喜欢看的电视、媒体节目就是就同一个事件的不同观点交锋。很多时候,我从这些交锋中所得到的是课堂甚至书本上都学不到的。但同我在外面看到的有所不同,中国大陆媒体尤其是网络上就一件并不复杂事件的争吵,却夹杂了太多意识形态、左右、阶级与道德争斗,往往会弄得硝烟弥漫、撕心裂肺、肝胆俱裂。在我看来,问题的根源在于各位度量万事万物的尺度不一样,而度量万事万物的尺度都是由我们拥有的价值观决定的。当一个国家没有一个上下、左右与内外都认可的核心价值观,这个国家实在是走不多远的】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