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市教育局部署做好学校流感等疫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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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冬季,极易爆发流感疫情。近期,我市个别县发生多起学校流感疫情,已构成公共卫生事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做好学校流感等疫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市教育局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要成立学校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辖内学校履行防控工作职责。
接通知后,各地各校要召开专项工作布置会,对流感等疫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突发疫情,严格按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对于履职不到位及迟报、漏报、瞒报疫情的相关单位及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各校要举一反三,立即对学校疫病防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抓好疫病防控措施的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与卫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辖内学校疫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江西省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要求,定期组织学生参加体检。各地各校特别是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学校发生群体性流感等疫情应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及卫计部门报告,并在卫计部门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对师生的危害。如学校出现30例以上流感病例疫情,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放假,防止流感疫情在师生及学校之间进一步传播、蔓延。
各地各校要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经常组织开展疫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大疫病防治知识和疫苗接种宣传力度,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防病治病科学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时效性。
扎实推进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校要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批示精神,按照《关于在全省学校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赣教办字〔2017〕4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校园环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赣教发〔2017〕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整治校园内“脏乱差”现象,改善师生饮水饮食卫生条件,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优美的校园环境。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接通知后,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每所学校、每位师生,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来源:赣州教育网
编辑:陈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