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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前,俄日四结密约欲“平分中国”

2017-02-24 图鉴




1905年9月,历时一年半的日俄战争结束,俄国惨败,日本惨胜。


自罢战后,两国就都认清了这个理:谁也无法独吞中国。


索性不如联起手来,肢解这个庞然大物。 




   俄日为何在侵略中国问题上由对手变成伙伴呢?


   这体现了俄国的贪婪与日本的精明。


  


日俄战争令日本一雪前耻,但是世界都知道日本是“惨胜”。


    经过这场战争,日本意识到在侵华的道路上,无法一脚踢开势大力沉的北极熊绊脚石,与其“俱损”,不如“俱荣”。


    而贪婪的俄国被日本打败后,气势小了很多,但对中国的贪念依然不改,于是,“抢吃”就变成了“分享”,“对掐”就变成了“合作”。


    


从战略上讲,日俄战争是俄日亚太战略的一个分水岭。


    战前两国是对手,战后对于侵略中国,日本和俄国达成了“默契”,总基调由“你死我活”转成“密切合作”。


    之后俄国即成日本侵略中国的好帮手、好伙伴。


    为“分割中国”,俄国与日本先后缔结过4次秘约。  


   


第一次密约系1907年7月30日两国谈判代表在俄国彼得堡签署,名为《日俄协定》。


     这一协定由公开协定、秘密协定、附款和换文四个部分组成。


    


公开的协约虚伪地宣称承认中国独立和领土完整,而密约则彻底暴露了条约的侵略本质。


    密约的主要内容是:


1、划定俄日两国在中国东北的势力范围;


2、沙俄保证不干涉日本吞并朝鲜;


3、日本承认中国的外蒙为沙俄的势力范围。
    


第一次日俄密约的签订,标志着俄日侵华联合战线的初步建立。


    之后,俄日开始接近。但是,这引起了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不满,面临美国咄咄逼人的攻势,俄日提议于1910年7月,缔结了新条约。


    


第二次日俄密约也分为公开的协约和不公开的密约两部分。


    与第一次协约不同的是,新约首先删去了旧约中有关承认中国独立和领土完整,而增加了在各自势力范围内“自由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进一步发展特殊利益”等内容。其含义就是吞并中国的东北。


    


其次,新约增加了两国“互相协商”的条款,取消了旧约中关于“使用和平方法”的限制。


    这就意味着双方已经建立了带有军事性质的同盟关系,而这个同盟既针对中国,也针对美国。


    不言而喻,第二次日俄密约事实上是俄日相互勾结、无所顾忌地大肆向中国侵略扩张了。


   


1911年10月,中国爆发了震惊世界的辛亥革命。


    满清政府垮台。俄政府利用革命发生后出现的混沌局势,积极策动外蒙封建王公叛乱,并寄希望于俄日联盟在此计划中发挥作用。


    而日本政府则企图在辛亥革命爆发后,出兵中国东北,与俄国一道兼并满洲。


     


因此对俄国的意图即做出回应。1912年7月,第三次日俄密约在彼得堡正式签字,主要内容是:


一、划定两国在东三省西部的势力范围。


二、以北京经度为界划定两国在内蒙古的势力范围。


此密约严重地损害中国主权,破坏中国领土完整,是彻头彻尾瓜分中国的强盗协定。


    


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西方暂时放松了对远东的注意,俄国为了避免日本趁机填补真空,加之俄工业落后,枪炮弹药不足,在战场上俄军连吃败仗,想让日本有资格充当俄国的主要军火供应者。


    所以力求同日本密切合作,支持日本在中国的侵略扩张,以换取日本的好感。



1916年7月,双方缔结了第四次密约,同样分为公开的协约和不公开的密约两部分。条约规定:“两缔约国承认,双方重要利益需要中国不落在有敌视俄国或日本之可能之任何第三国政治势力之下,将来遇有必要时,须开诚交换意见,并协定办法,以阻止此种形势之发生”。


     


又规定:“若上条所举之协定办法,缔约国之一须与上条所指第三国宣战时,则另一缔约国,一经请求,即需援助,且两缔约国,在未得彼此同意之先,不得单独媾和”。


     


这就是说,俄日两国已经建立了以彻底瓜分中国、独霸远东为目的的军事同盟。


    这是帝国主义侵华史上最狂妄、最富侵略性的军事同盟。


  


作为中国最大两个恶邻,俄日“平分中国”的想法,自十九世纪末就萌发出来,日俄战争成型,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升级。



可悲的是,无论是“中立”的清政府,还是媚外的北洋政府,却引领他们的臣民,自始至终陶醉在“以夷制夷”自得中,甚至成为恶邻野蛮表演的最起劲看客,这种没有悟性不长记性的麻木猎物实在是世间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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