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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阉割”到底是什么,中国为什么不施行?

2017-09-07 瞰鉴


本期编辑:董倩


8月12日,一张年轻男子在南京南站公然猥亵女童的照片在网上疯狂刷屏。8月15日上午,南京铁警通过微博宣布调查结果:猥亵男子段某某,18岁;旁边两个大人为其父母;被猥亵女童为这家养女。

随着这件事情的舆论持续发酵,“化学阉割”一词重新走进人们视野。


化学阉割,一听就很解气

化学阉割,听字面意思像是要量产“社会主义太监”,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不会只有这么简单。

简单的说,和物理阉割的切除不同,化学阉割是通过药物手段使睾酮的产生减少,最终使睾酮下降至去势水平。

说白了就是用医学手法在一定时期内抑制某人的性冲动,但不破坏生殖器官。当药物失效后,理论上来说可以恢复性功能。


为什么是“理论上”?


因为化学阉割到目前为止还有很多不可控的副作用,而性功能的恢复也要视用药时间等因素而定。

由于副作用过大,化学阉割也被视为是一种变相“肉刑”,不但违反自由刑的趋势,更涉及人道、人权等问题。除此之外,一些副作用持续时间较长,可能会使罪犯更容易心生仇恨,做出更多过激行为。

化学阉割起源于美国,第一例被执行化学阉割的人是美国一名猥亵了自己孩子的兽父。但可怕的是,化学阉割在历史上也不都是秉持正义,其带来的副作用也因不可控性而被无限放大。


这其中争议最大的案件就是图灵案

艾伦·麦席森·图灵

艾伦·麦席森·图灵(1912年6月23日-1954年6月7日),英国数学家,被称为计算机科学之父,更是人工智能之父。在二战时期曾破译德国密码,为世界反法西斯的胜利做出过重大贡献,


总之一句话,这是位伟人

然而这名伟人就是死于化学阉割带来的副作用,更令人唏嘘的是罪名并非猥亵。

1952年,图灵的同性伴侣勾结一名同伙进入图灵家进行盗窃,而图灵报警后却被警方以”明显的猥亵和性行为颠倒行为“而逮捕。


说白了就因为图灵是同性恋


在被警方指控为同性恋后,图灵没有进行申辩。公审之后,政府给了他两个选择:坐牢,或者是接受化学阉割——图灵接受了后者。


在那之后,药物产生了包括乳房不断发育在内的众多副作用,这些副作用日夜折磨着图灵。一年之后,图灵终于无法忍受。


1954年6月7日,图灵被发现死于家中的床上,床头还放着一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警方调查后认为是剧毒的氰化物中毒,调查结论为自杀,时年41岁。

这个苹果据说是苹果公司致敬图灵的标志

2009年,时任英国政府及首相的戈登.布朗发表正式道歉声明。2012年,包括霍金在内的11位重要人士致函时任英国首相卡梅伦,要求为图灵平反。2013年12月24日,英国女王最终向图灵颁发了的皇家赦免。

英国司法部长克里斯・格雷灵在赦免声明中表示:


  • “图灵的晚年生活因为其同性取向而被迫蒙上一层阴影,我们认为当时的判决是不公的,这种歧视现象现在也已经遭到了废除。为此,女王决定为这位伟人送上赦免,以此向其致敬。”


剑桥大学国王学院的计算机房现在以图灵命名

其实关于“化学阉割”的争议这么多年来远不止人权、副作用这两点,其抑制性犯罪是否有作用也让两拨人撕的昏天暗地。

瑞典、冰岛、丹麦和挪威四国曾有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化学阉割可以有效减少娈童癖者犯案的次数,当地此类案件发生率已经由40%减少到了5%;

但据加拿大学者汉森对近2.9万名性犯罪者的跟踪研究,在15年到25年内,尽管曾接受化学阉割,但性犯罪者再次犯罪率却高达35%至45%。

因为争议太大,目前世界上有“化学阉割”的国家大都实行”自愿“原则,也就是说执不执行由犯人自己选,选择接受化学阉割可以减少刑期。

不过有一个我们非常熟悉的国家,是为数不多的强制执行化学阉割的国家——韩国。

韩国有关猥亵儿童的著名电影,《素媛》

有调查结果显示,75.6%的韩国受访者对于把猥亵儿童的罪犯阉割表示”赞成“,其中有37.3%的人要求用“化学方式”,而38.3%的的受访者更为直接,他们要求直接剁掉。

此外,韩国在前两天拟“化学阉割”偷窥狂的消息也曾在国内引发关注。目前来看,这个曾拍出过《熔炉》和《素媛》这样醒世作品的国家,对于包括未成年人猥亵在内的性犯罪可谓“0容忍”。

《熔炉》海报

除韩国之外,现在世界上有”化学阉割“的国家或地区还有南非、意大利、波兰、英国等少数几个国家,不过你也知道,这些国家里并不包括中国。

绝不是我国对猥亵罪犯的恨比别人少。

从1999年歌手“红豆”连续猥亵7名男童案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到2009年“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掀起舆论并最终废除“嫖宿幼女罪”(因为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中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猥亵案的刑罚一直在不断调整。


但对于引进“化学阉割”,
还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除了上述关于人权问题外,目前中国法律关于“猥亵儿童”的标准上还有一定的法律空白,而且性惯犯的犯罪行为存在各种复杂成因(性欲只是其中一个原因),像“化学阉割”如此激进的办法会不会激发更严重的社会报复目前来看也尚不清楚。

2012年刑法学家赵秉志就曾表示:

  • 对强奸惯犯实施性冲动药物治疗的做法,在中国以往的立法研究中从未触及,立法尚不成熟,但可在今后立法研究上做进一步探讨。

关于“化学阉割”,我们必须采取谨慎的态度。人人都恨性侵者,娈童者。但一项法律的建立显然要照顾到太多方面,它的目的是为了减少,预防犯罪,而不仅是出口恶气。


最后,有网友提出为“性侵者”带上脚镣

此前我们也报道过,同样来自韩国的愤怒,凡是犯有两次以上强奸前科,或强奸未满十三岁儿童者,只要检方在法庭量刑时申请定位,就会被强制戴上电子手铐24小时监控定位。

这些人靠近小学等禁区,中央管制中心也会发出警告,并由专门负责区域的警官出动了解。

当然,人权问题还是无法避免,但相对化学阉割而言,脚镣的支持率明显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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