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之年看地方如何交账系列报告之“促改革”
“规定动作”不走样 “自选动作”有特色
从深改元年全面播种、次第花开,到关键之年全面发力、纵深推进,再到攻坚之年立柱架梁、击楫勇进……全面深化改革这三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敢闯敢试、敢破敢立,在改革“大考”中获得了高分。
三年来,各省市区结合地方的区域性要求和阶段性特征,围绕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按照“不抢跑、不拖宕、不延误”的基调,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在“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好效果”上下工夫。对于“规定动作”,不断深化、细化、转化,对于“自选动作”不断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对于“特色动作”,不断大胆探索、用心实践、抓紧提炼,争取出亮点、出经验、出典型,蹄疾步稳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探索出许多有益的实践经验和改革模式。
借壳推进国企整体上市
今年,广东被列为全国国企改革五大样板之一。广东省作为全国的经济大省,历年来不但在经济总量上保持遥遥领先的地位,其在国内各项改革工作中,也一直属于领跑者,自2014年以来,广东省国资委和省属企业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大力探索改革发展新途径,率先在全国推出12项创新举措,硕果累累、成效明显。
到2015年底,广东国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59178.81亿元,净资产19954.5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8.53%、24.43%;资产负债率66.3%,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全年广东国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排名全国第二、第三和第一。
广东被列为国企改革样板省份,背后是多个全国率先的支撑。2015年3月,广东出台了《关于印发深化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为全国首个通过国家审批并率先发布和实施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省份。紧接着,率先在全国国资系统内提出分类管理的理念,将国有企业分为竞争性和准公共性两种类型,明确了不同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率先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率先创新形式规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率先建立七大机制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率先实现省属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覆盖;率先在省属集团层面实现了选人用人机制新突破;率先实行监管、报备、奖惩三类清单管理制度;率先推行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报告制度;率先建立省属企业规范治理视频信息系统、通过安防技术实现有痕监管;率先系统加强贸易业务风险防控、推进商贸企业转型升级;率先出台“两个责任”的意见和建立巡查工作机制。
正是不畏艰难的积极探索,今年9月,广东完成了新动能的积蓄,开始进入大幅提速、全面铺开的改革破冰阶段。发布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从11个方面对广东省新一轮国企改革作出细化安排,包括分类推进改革、抓好资本运营、发展混合所有制、以借壳等方式推进整体上市等多个层面。一举破解了我国地方改革“上热下冷”的尴尬局面,带动全国各省份的国企改革开始全面提速。
1.主要围绕市场化改革方向,增强活力和加强监管并举。
2.分类推进国企改革,分为竞争性和准公共性,其中竞争性推进股份制改革和整体上市,以增强活力、放大功能和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
3.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4.推进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国企由于机制不灵活、激励不到位,因而在创新发展方面落后于非国企。明确加大科技投入(工业企业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以上,创新型骨干企业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5%左右),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考虑到广东已经成立了一系列的产业基金,国企创新发展将成为广东国改的重点之一。
5.推进资本运作,鼓励定增、资产置换、IPO和借壳等多种手段实现整体上市,推动并购重组实现对战略性产业的介入,同时鼓励国有企业按市场化原则探索设立母基金+子基金等模式的国有资本投资基金。
6.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包括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国企领导人员分类分层制度等。
7.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对符合条件的国企,逐步授予其董事会在投资决策、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等重大事项方面的权限。
8.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探索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支持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
9.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10.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11.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
金融业成山东支柱产业
临近年终,山东金融办对外公布了一组最新数据:山东省自2013年金融改革发展意见实施以来,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地方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金融业实现地方税收占全部地方税收的比重达到10.7%。这意味着金融业已发展成为山东经济的支柱产业。
三年前的2013年8月7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被业界解读为“山东金改22条”。此时,郭树清上任山东省省长,并在其主导下力推金融改革,也被称之为“郭树清山东金改”。
漂亮的数字背后,更多是山东金融实体企业的悄然转型。例如,齐鲁银行借助金改大背景,主抓了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据介绍,该行推进大零售业务转型,瞄准科技金融、物流金融、消费金融、三板金融、产业金融等特色领域。齐鲁银行提供的资料显示,该行成立于1996年6月,是全国首批、山东省第一家设立的城商行,也是全国第四家、山东省首家引进境外战投、实现中外合作的地方银行。2015年6月29日,在新三板挂牌,成为国内首家在新三板挂牌的城商行。
齐鲁银行在主板市场未对中小银行开闸的情况下先行先试,走出了除主板IPO、境外上市之外中小银行快速对接资本市场的一条新路径,而此举主要得益于山东金融改革政策的力推。数据显示,该行挂牌一年多以来,通过定向增发普通股、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发行优先股等方式补充资本,资本净额较挂牌前增长了92%,与此同时发生悄然变化的还有融资手段、融资效率等。
目前,该省17个市、137个县(市、区)已全部独立设置金融工作机构,并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承担地方金融促进和监管职责。早在2016年6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28号),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当时是国内首家省级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先例。
到今年9月末,全省银行业方面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8.44万亿元和6.38万亿元;资本市场方面,2015年全省股票、债券两项直接融资达到4591.7亿元,是2012年的2.53倍;今年前9个月,实现直接融资4101.49亿元,同比增长22.46%;全省上市公司26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542家;今年前9个月,保险业方面实现保费收入1860.77亿元,保险赔付580.0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11%、30.87%。
山东省长 郭树清 说
▍百业兴则金融兴,金融兴也可以促进百业兴。近年来,山东省金融运行总体平稳,多层次资本市场快速成长,地方金融改革有序推进,较好地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山东经济持续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大、步伐稳,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举措加快落地,法治山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整体经济的负债率和企业杠杆率持续下降,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改善,这为金融机构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8月4日,在主持山东省政府金融工作座谈会时
山东金改20项重大创新政策一览
时间 | 具体政策 |
2013年8月7日 | 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确立济南青岛两大区域金融中心 |
2013年10月 | 山东出台《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改善小微企业营商环境 |
2013年10月28日 | 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 |
2013年12月 | 山东率先出台民间融资机构新规防范金融风险 |
2013年12月4日 | 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意见》 |
2013年12月10日 | 山东首家市级金融监管局在潍坊挂牌 |
2013年12月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 |
2014年1月 | 山东11县列入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 |
2014年1月 | 山东金改试水资产证券化 |
2014年2月10日 | 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获批 |
2014年4月22日 | 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在济南揭牌,首要目标是建立“中国金融资产交易服务联盟” |
2014年5月 | 山东省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打击非法金融 |
2014年7月 | 山东省政府办印发《山东省权益类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 |
2014年8月 | 山东省金融办出台《关于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试点工作的意见》 |
2014年11月 | 山东省政府办印发《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
2015年1月 | 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 |
2016年6月 |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
2016年7月 | 山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
2016年7月1日 | 全国首个省级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正式施行 |
2016年9月19日 | 山东省金融办发布《山东省金融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
1.区域资本市场
“新三板”挂牌企业从无到有发展到461家
山东的区域资本市场步入快速发展通道。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上市公司达到259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从无到有,已发展到461家。
2.中小金融机构
全国唯一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省份
截至目前,山东省城商行分支机构实现县域全覆盖,省内14家城商行资产总额达到1.26万亿元,是2012年的1.94倍。立足于为“三农”提供最直接、最基础的金融服务,2014年山东获批成为全国唯一新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省份。
3.资产交易中心
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盘活山东金融资产
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自2014年3月10日省政府批准设立以来,采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中心研发并开展交易11个品种,基本涵盖山东省金融资产交易的主要领域,大部分产品填补山东省空白。
4.区域金融中心
青岛成全国唯一财富管理金改试验区
在最近三年的时间里,青岛从机构、市场、人才建设等方面入手,构建了全方位的财富管理供给体系。如今,青岛已成为全国唯一的以财富管理为特色的国家级金融改革试验区。
5.优化发展环境
青岛等五市入选信用体系示范城市
金融业的成熟需要优良的发展环境,山东为此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在这三年也取得阶段性成果,青岛、潍坊、威海、德州、荣成五市成功入选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数量居全国首位。
6.创多个“全国第一”
▷ 齐鲁银行成为全国首家获批在“新三板”发行优先股的商业银行
▷ 鲁证期货成为山东省首家金融类上市公司
▷ 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推行大病保险,覆盖近6700万居民
▷ 截至今年6月末,村镇银行达到128家,居全国首位,比2012年末增加64家
▷ 山东成为全国唯一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省份
▷ 青岛、潍坊、威海、德州、荣成五市成功入选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数量居全国首位
▷ 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地方金融监管体系
▷《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开创了省级地方金融监管立法的先河
▷ 青岛成为全国唯一以财富管理为特色的国家级金融改革试验区
7.山东市级金融创新亮点纷呈
▷ 济南鲁金中心推建全国统一市场
2014年4月底,由济南财金投资控股集团、中国信达公司旗下的信达创投等9个股东联合成立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鲁金中心”)。中心虽然是全国区域金融交易市场的后来者,但作为山东金改的重要组成部分,鲁金中心肩负着整合区域内市场资源的重任,首要目标就是建立“中国金融资产交易服务联盟”。
▷ 青岛加速财富中心建设
2014年2月10日,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正式获得国家批复。获批以来,青岛市加速建设财富中心,不断加强财富管理组织体系、市场体系、业务体系、环境体系、监管体系建设,推动财富管理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探索形成了财富管理发展的新模式和新途径,逐步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财富管理体系,打造面向国际的财富管理中心城市。
▷ 潍坊地方“金控”集团落地
自山东省政府出台“金改22条”以来,潍坊市积极推动金融工作,潍坊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金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共计出台六大板块、33条的金融创新措施,被业界称为“潍坊33条”,与此同时,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挂牌成立,成为山东金改首家挂牌的地市级金融控股集团。潍坊金控集团通过组建专项的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各类投资基金、银行、信托等,投资本地产业发展;通过控股、参股地方性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租赁、小贷、担保等金融业态,提升地方金融业的竞争力,推动现代金融业发展。
▷ 日照建设金融服务中心打造国际商品集散地
2013年11月,日照市出台《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成为山东第一个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地级市。根据《意见》,日照将用5年时间,打造成为区域贸易金融中心和鲁南金融服务中心。至2017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目标是把日照市建成区域性国际大宗商品集散中心和资源配置中心,实现该市在全国大宗商品行业中的价格风向标地位。
改革目标
1.建立现代金融体系: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初步建成与山东省实体经济相适应、市场化水平较高的现代金融体系。
2.村镇银行全覆盖:争取全省村镇银行3年内实现县域全覆盖。
3.占GDP5.5%:到2017年底,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到2020年达到6%左右。
4.民间资本进军金融:主要形式: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
主要任务
1.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创新发展
▷ 稳步推进多种形式的社会融资
▷ 发展股权交易市场
▷ 建立各类要素交易平台
▷ 发挥期货市场功能
▷ 拓宽保险服务领域
2.发展和规范各类地方金融组织
▷ 发展民营金融机构
▷ 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
▷ 发展金融中介服务
▷ 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3.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
▷ 引进金融投资类机构
▷ 加强跨区域金融合作
▷ 做好对“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服务
4.做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金融服务
▷ 深入推进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工作
▷ 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金融服务
▷ 不断提升对重点行业和地区的金融服务能力
▷ 建设济南区域金融中心和青岛财富管理中心
5.营造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 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
▷ 加强对金融业的人才智力支持
▷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完善金融业发展激励机制
▷ 完善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体系
▷ 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
“四张清单一张网”释放经济新活力
11月24日,在北京召开的2016年中国智慧政府发展年会上,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荣获2016中国“互联网+政务”优秀实践案例50强称号。目前,浙江政务服务网整合了全省行政审批部门32家,审批事项580个,可实现网上运行的办事事项377个。真正做到了让基层百姓、企业办事只需上“一张网”,进“一个门”。
浙江政务服务网有如此成绩,源自于三年前该省一场力度空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3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突破口,大刀阔斧地推进简政放权,为民营经济释放出新的发展空间。将“建立公开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作为重点突破的改革项目,期望能纵向撬动政府自身改革,横向撬动经济社会领域的改革。
2014年3月7日,作为唯一试点地区,富阳在网上晒出一份经过瘦身的“权力清单”,引起了舆论广泛关注。同年6月25日,浙江在国内率先将省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晒于网上。全省50多个省级部门的1.23万项行政权力历经清权、减权、制权3个环节,最终保留4236项列入清单,精简幅度超过六成。
截至2015年底,省级实际执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已从1000多项减少到28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2016年6月16日,浙江省政府发布《2016年浙江省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在原有的改革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深化一张网服务,并制定了“时间表”与责任部门。
改革三年来,浙江省在政府职能改革上无疑跑在全国前列。
第一张清单是政府的权力清单。自2013年年底开始清理,由编制部门组织相关的专家及有关人员对权利清单一项一项地进行审核确定。浙江省审计了省级42个部门的行政职权1.23万项,最终保留了4236项。与此同时,市县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也在2014年10月31日上网公布。浙江省成为全国率先公布审计清单的省份。
第二张是政府的责任清单。2014年10月31日,42个审计部门的权力清单在网上向社会公布,细化了3941项,建立健全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555项,公共服务事项405项,这也是全国第一张出炉的政府责任清单。因为有很多事项不是政府权力而是公众责任,所以浙江省在权力清单公布之后又开始发布了责任清单。
第三张是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列出禁止和限制企业进入的投资领域项目目录清单,而对于清单之外的企业投资,政府一律不再审批。目前已经有79个项目进入不再审批的试点流程,有2个项目即将竣工验收。目前还在在进行试点探索中。
第四张清单是政府部门的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主要推进两个部门的改革,审计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拨付资金,也不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费。6月13日公布了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将转移支付的235个专项减至54个。
一张网是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政务服务网自2014年6月25日上线运行,成为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互联网门户,统一的行政权力项目库,统一的网上审批系统。通过对省市县三级四千多个政府机构政务服务资源的全面汇集,形成了个人办事及法人办事两大主体板块,形成了阳光政务、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三大专项服务。四张清单全部在网上公布,省级部门所有的审批事项一站式网上代理,全流程信息公示,汇集了民生领域的240项便民服务。
(以上数据均截至2014底)
浙江代省长 车俊 说
▍进一步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以“互联网+”思维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再完善、再提升,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
▍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着力于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业务全流程,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全面上网运行、五级联动,最大限度实现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
▍进一步加快服务功能和用户体验优化升级,拓宽在线服务领域,在城市管理、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再推出一批重点应用项目,持续推进移动客户端迭代开发;
▍进一步做好公共数据资源的挖掘、开发和利用,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政府决策、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法制化、规范化。
——11月18日,在检查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8月24日,贵州入列生态文明试验区。12月,贵州在7个试点省份中第一个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率先启动试点工作。曾经“欠发达、欠开发”的贵州,如今经济、生态双双领先,背后是不断推进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的“两条底线”,在实现科学发展、后发赶超的进程中,交出了一份又一份令人瞩目的“成绩单”。
2014年6月,贵州发布《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考评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科学划定和保护生态红线、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机制和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场化交易、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等六个方面进行体制机制创新。
1.完善考评制度。出台《贵州省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制定实施《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考评指数优劣状况作为综合考核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2.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按国家部署,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实现能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按质量分级、梯级利用,发挥资源最大效能。
3.划定和保护“八大”生态红线。明确了林地和森林资源、湿地、石漠化治理、耕地、水源地、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物种等八大红线范围,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林地和水资源保护制度,实行红线区域分级分类管理,一级管控区禁止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严禁影响其主体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4.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机制和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全面推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制定并实施贵州省江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办法,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水价形成机制。在赤水河率先实施生态补偿机制,适时将范围扩大到八大水系和草海。
5.建立健全市场化交易制度。积极改革创新,开展节能量、排污权、水权等交易试点,加快建立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加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建设,探索省内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6.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制定实施《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加强执法监督和权益保障,建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
省委书记 陈敏尔
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走在前列
▍谋在新处。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树立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立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理念,树立空间均衡的理念,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以新的理念引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改在真处。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抓住改革的要害处、关键处,抓紧做几件管用的事情。要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森林、湿地、山岭、荒地、生物多样性等进行普查登记,做到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要结合我省实际,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法治化,把法治建设作为生态文明领域改革的重点来抓;推动信息化,运用大数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
▍抓在实处。注重把方案做好,将质量放在首位,提高改革方案的含金量。注重把责任分好,明确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主体。注重把试点搞好,办好用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争取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多出成果。注重把绩效评好,正确处理“思与行”“上与下”“量与质”的关系,把各项改革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2015年10月21日,在主持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全体会议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率达85.1%
11月25日,四川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总结会召开。会议透露,目前四川省已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8605.2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85.1%,预计年底前基本完成,比中央要求的时间提早1年,进度位于全国前三,质量居全国前列。
除此之外,四川省今年还承担了9项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安排11项省级改革试点,启动20个省级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建设,明确除中央授权外,所有改革均已探索,力度全国领先。截至目前,全省耕地流转总面积达到1188.9万亩,在1734个贫困村实施贫困村互助社试点、3700个村启动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造试点,已建成电子商务农村示范县57个,四川金融资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占农业总投资的比重达到45%。
在此之前,11月3日,第四届四川农业合作发展大会上四川省委农工委常务副主任杨秀彬分享了四川六个方面的农村改革成果:一是探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向家庭联产承包股权制发展;二是探索创新财政资金“五补五改”投入方式;三是探索“一改三化”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四是探索激活农业科技人员、返乡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三支队伍。五是探索出台新产业新业态新举措;六是探索成立农民自己的银行。
四川农村改革多年来成绩斐然,成为国家改革试点,背后是明确的改革任务、方向、原则和底线。5月,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贯彻〈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的意见》(下文统称《意见》),进一步提出改革新方向,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农村社会治理5大方面重点工作,提出30条举措,既贯彻中央精神,又彰显四川特色和突破,并强调加强衔接配套,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综合效应。至此,四川省的农村改革“总施工图”才算真正出炉。
1.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四川把“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置于首位,凸显其对农村经济体制的基础性意义。结合实际,重点突出确权颁证、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并增加产权交易内容。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多权同确”,今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
2.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全面体现四川农村改革主攻方向精神,对放活土地经营权、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进行全面部署。在中央文件突出合作社基础上,四川省对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都予以明确,将对合作社清理整治,对家庭农场制定配套政策,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证、扶持机制。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也将落实准入制度。同时,鼓励多种方式流转土地,不片面求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将是发展重点,实现方式也更多元,并大力推广“农业共营制”模式。
3.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明确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并探索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推广运用PPP模式等。对于农民关心的价格改革、种粮补贴和融资难等问题也给出答案,将改进并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积极拓展粮、猪等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同时开展好“三项补贴”合并试点,鼓励探索对种粮农民收入补贴办法,并建立健全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4.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主要改革项目与中央文件一致,但在统筹城乡规划、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更详细具体。四川省明确开展县域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基本实现县域规划全覆盖,并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同时,明确到2018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落实好全面放开除成都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等户改政策,实施居住证制度,实现公共服务同城居民同等待遇。
5.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开展村民自治试点,开展“政经分开”试验,并对脱贫攻坚这一热点也予以强调,明确着力实施“3+10+N”组合拳,深入实施“五个一批”行动计划等。
四川省委书记 王东明 说
▍1.加快推进确权颁证,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要落实县(市、区)的主体责任,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资金投入和力量保障,同时推广“多权同确”的做法,统筹推进农村其他产权确权颁证。要在确权基础上推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试点,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试点,探索集体经济新模式。
▍2.多种形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放活土地经营权,目的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的机制。从实践看,流转方式主要有租赁、转包、入股、托管等。这些都是有益探索,具体到各地,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党委、政府要发挥引导、支持、规范、监管、服务作用,保护和调动农民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统筹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流转交易秩序,保障农民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防范和减少风险。
▍3.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变革农村生产关系、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要从实际出发,支持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发展,同时认真落实强农富农惠农政策,帮助普通农户解决生产经营实际困难。要把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来抓,把农民是否受益、受益多少作为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的重要衡量指标,积极推行合同订单、收益分成、股份合作保底分红等做法,让农民直接、充分、持续受益。
▍4.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提供有力支撑。农业社会化服务兼具经营性和公益性,必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既注重发挥政府作用,又注重走市场化路子,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作用。要大力构建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体系、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农业保险体系、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等,进一步完善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社会化服务。
▍5.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推进涉农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改革。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方向是建立起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三位一体”的功能互补、相互协作、适度竞争的金融组织体系。
要强化各类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探索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加强涉农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农村多渠道融资。要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推进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试点,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使用好扶贫资金,体现惠民导向。
▍6.以深化农村改革为牵引,加快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农村改革的目的,是推动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要把新村建设与深化农村改革紧密结合,以改革激发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使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五大行动,按照统筹城乡要求完善新村规划,重点推进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建设,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善乡村治理机制,建设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俗特点、乡村情趣的新农村,让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2014年9月17,在主持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会时
户籍改革让436万农民变市民
7月28日,重庆市民政局发布通报,称该市实施户籍改革制度4年来,着力推进民政对象转户、统一城乡标准、优化区划格局、落实居住证制度等,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重庆户籍制度改革启动以来,全市已有436.6万农民变成了市民。2010年以来,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历史背景下,按照中央的要求并结合重庆实际,重庆分阶段推进以农民工为主体、以稳定就业为前提的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9.2%上升到47.6%,提高了18.4个百分点,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51.6%上升到60.9%,提高了9.3个百分点。截至目前,重庆市累计转户436.6万人、112.5万户。
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
重庆市把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作为解决重庆统筹城乡发展和农民工问题的关键性举措,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市长黄奇帆任组长,统筹29个市级部门在长期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于2010年8月启动了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改革启动后,重庆先后出台了46个政策性文件,目前仍在执行的有36个,其中总体政策文件6个,户口迁移政策文件5个,土地处置利用政策文件15个,社会保障政策文件7个,工作规范文件3个,形成了完善的政策文件体系。
从2010年初至2011年底,重庆根据城乡总体规划,按照宽严有度、分级承接的原则,科学制定户籍准入条件,适度放宽主城区户籍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开区县城户籍准入条件,全面放开其他乡镇户籍准入条件,畅通制度通道,积极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落户。这一阶段共转户321万人,基本解决了重庆市存量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转户以及户籍遗留问题。
重庆遵循人口梯度转移的自然规律,分区域设置转户条件,降低转户门槛,既避免了人口过度向大城市集中,也防止小城镇就业和社会管理不堪重负。
2012年至2014年7月,重庆市重点针对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三件衣服”和城市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五件衣服”,设计了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系,确保转户居民在不脱“三件衣服”的前提下享有城镇居民同样的“五件衣服”。
重庆在户籍制度改革中,注重农村土地权益的保护,不把是否退地作为参加社保的条件。农村居民转户后,在退出土地前,可以继续享受与土地相关的权益,如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征地补偿收益权等9项。同时,与身份相关的权益依据现行政策法规,依法分类予以保留,共有集体收益分配、家电下乡补贴、农村生育政策、计生奖励扶助、购房契税减免等26项。实践证明,依法维护转户居民合法财产权,有利于激发农村居民转户积极性。
在保留转户居民农村土地权益的前提下,重庆市还探索建立农村土地退出后的处置机制,对自愿退出的宅基地,可按“地票”处置变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9.67万户转户居民申请退出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地票”交易净收益的85%归转户居民所有,15%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对自愿退出的承包地,通过市场化方式加以处置利用,可以流转给亲戚朋友,也可以通过政府搭建的平台,流转给经营大户、专业合作组织,确保不闲置、不撂荒。
地票交易实现了农村建设用地的市场价值,农村资产的有效盘活,不仅带给转户居民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也探索了城市反哺农村的制度性通道。
农民工转户进城以后,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均纳入城镇保障体系。就业方面,重庆市将转户农民工纳入城镇就业服务体系,分类开展就业培训,予以创业扶持。住房方面,转户居民购买普通商品房同等享受相关税费减免,纳入公租房、廉租房保障范围。养老、医疗方面,严格按城镇职工标准,由用工单位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教育方面,转户居民子女享受城市义务教育,就近免费入学,平等接受各阶段教育。
重庆以农民工为主体落实五项公共服务,顺应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均等化的时代趋势,既增强了转户居民的城市归属感,又为如何解决农民工进城后的城市公共服务供给难题探索了可操作的政策方案。
2014年7月至今,重庆市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完善户籍制度改革。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建立劳动力转移对口联系、定向招工激励、新时代劳动力转移、转移人口落户、公共政策激励、工作协调等六大机制,优化土地要素配置等14项支撑措施,建立了转移支付分配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重庆市还创新人口管理“三项制度”。
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制定《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划分和定位,差异化设置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开落户限制,充分释放人口红利,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有序落户城镇。
二是建立居住证制度。明确了居住证的功能定位、申领条件及程序,全面梳理了居住证持有人36项权益保障,形成了《居住证管理办法(初稿)》,目前已进入立法程序。
三是建立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将此项任务纳入重庆市信息化“三库四平台”建设,与其中的“自然人数据库”同规划、同部署。
推动系统化的配套改革,促进了土地、资本、劳动力等城乡要素的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引导人口“梯度转移”;设计一整套完整的政策体系,确保转户居民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保留农村相关权益,建立农村土地退出后的处置机制……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的工作思路、操作方法和政策体系,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体现了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
上海科创“22条”打造全球科创中心
6月,上海市政协“优化创新环境”提案专题座谈会上,市科委透露,今年以来,上海众创空间中可直接享受获得120分居住证积分政策的约5000人,可享受居住证转户籍7年缩短至5年政策的约1000人,可享受居住证转户籍7年缩短为3年政策的约500人,可享受直接落户政策的约200人。
这些福利得益于去年12月上海出台的“科创22条”及9个配套文件,建立“2+X”工作推进机制。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正走在一条全新的道路上,清除各种障碍,让创新主体、创新要素、创新人才充分活跃起来,形成推进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一切为创新“减负”正是其中最核心的动力。
1.改革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改变部门各自分钱分物的管理办法,建立跨部门的财政科技项目统筹决策和联动管理制度,综合协调政府各部门科技投入专项资金,建立覆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的项目投入管理和信息公开平台,调整优化现有各类科技计划。
2.深化科研院所分类改革。推进政事、政企分离,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分类管理体制。
3.健全鼓励企业主体创新投入的制度。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4.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下放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所得比例不低于70%。11月18日,进一步出台了细则成果转移转化“18条”,在科研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已下放到高校、科研院所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三权”下放到研发团队,规定高校、科研院所可将科研成果的使用和处置权授予研发团队,与研发团队协商成果“底价”,签订授权协议。允许研发团队通过协议定价、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科技成果价格。
5.促进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建立市场化的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可协议转让制度,试点实施支持个人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和转让的政策。
6.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创新人才培养和评价机制。建设创新型大学,在自主招生、经费使用等方面开展落实办学自主权的制度创新;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开发和基础研究的人员分类制定评价标准,强化实践能力评价,调整不恰当的论文要求。
对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及科技创新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的人才,开辟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引入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人才评价;拓展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在职离岗创业。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前提下,到科技创新型企业兼职兼薪。
市委书记韩正
▍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让创新活力更加迸发。改革是推动发展的最大动力,要破除一切束缚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动力,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强化市场作用、培养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要加强科技创新前瞻布局,让创新引领更加有力。
——4月21日,在审议2016年科创中心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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