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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审计”都有什么讲究?
中政智库. [最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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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管理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一些村干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以致出现村官大贪问题,备受群众诟病。
从2015年11月,陕西安康启动“村级财务审计”试点,到今年5月实现首轮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通过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在农村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形成乡镇党委政府既有对村务的指导职责,又不直接干涉村务管理的定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长期以来,我国推行村级财务乡镇代管,在这一总体框架下,安康创新地设立镇办财政审计所。财政审计所除了审计功能之外还具有监督村级财政资金的使命,作为各村的财务结算中心而存在。
镇办财政审计所共有12项职责,重点增加了对村集体收入、民生政策落实、村级财政建设资金的监管职能。在人员配备上,采取机关干部、协审人员、社会中介、老干部等多种形式的组合。
村财审计方面,安康形成了34511工作法,即不翻旧账、不越权限、不直接处理等三个原则;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教育与惩戒的关系、治标与治本的关系、主导与主责等四种关系;突出把好审计重点关、财产清查关、审计程序关、建章立制关、结果运用关等五个关口。
接下来,村级财务审计将逐步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村级财务收支每年审计一次,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三年轮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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