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打造普惠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中政智库. [最全面]
“聚焦最新时政热点,紧扣中国高层动态”
近年来,山东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带动整体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努力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现“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确保了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获得公共法律服务。
在济南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构建了独具济南特色的四横四纵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横向上,在建好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的同时,增加了便民流动平台建设;纵向则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网络,全方位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普法宣传、公证等法律服务。
在热线平台建设上,济南市将“12348”法律咨询热线与法律援助热线合二为一,建成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赋予其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综合服务、政务监督、协调联动等职能,做到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限时办结。
在网络平台建设上,济南市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打造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市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受理、公证咨询、聘请律师引导、申请司法鉴定引导等综合性法律服务。同时,探索利用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信息平台建设。
目前,山东省12个市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大厅,90.5%的县(市、区)、77.3%的乡镇(街道)、50.7%的村(社区)建成了实体平台,月均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48万余件。
在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还注重服务民生、整合资源、提升法律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以及资源供给。近年来,先后部署开展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公证执业区域调整试点、“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实施法律援助利民工程等工作,公共法律服务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同时,山东省还注重创新服务产品供给方式和内容,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特色品牌。烟台市探索建立了“法律管家”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济宁市推广设立“和为贵”调解室,泰安市推广设立“律师会客厅”,日照市实施法律援助“村村通”工程,莱芜市开展“百名律师包千村”行动,聊城市实施“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工程,滨州市大力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通过打造亮点品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整体提升。
“便捷性是公共法律服务基本属性,近年来我们加强平台建设,就是要让老百姓无论何时何地,都能享受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王本群表示。
猜你喜欢
-END-
本文由中政智库整理编辑发布,请获取授权后转载
中政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