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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共享农庄”的七个基本条件
中政智库. [最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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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农庄”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如何实现共建共享共赢?日前,海南省印发《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方案》,将在每个县(市)试点建设2-3个、地级市试点建设3-5个“共享农庄”,探索出一批可持续、可借鉴、可推广的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运行管理规范、辐射带动有力的“共享农庄”。
海南“共享农庄”是指以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为主要载体,以各类资本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建设运营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农业和民宿共享为主要特征,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农业综合经营新业态。
根据《申报方案》,创建试点项目分两大类,一类是现有设施基础条件较好的,拟通过改扩建升级为“共享农庄”的改扩建类项目;一类是资源禀赋条件很好、市场主体理念先进、有实力、市县支持力度大,拟建设“共享农庄”的新建类项目。
另外,申报项目应符合省域空间“多规合一”总体规划和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并要满足区位条件优越,基础设施完善、资源特色突出,产业基础较好、休闲设施配套,产业有机融合、经营主体明确,管理服务规范、农户积极参与,农民多方受益、融资机制明确,发展潜力巨大、“庄主”理念先进,运营模式创新等七个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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