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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大政策建议

2018-01-17 中政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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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最新时政热点,紧扣中国高层动态”


自2015年12月启动河北省督察试点以来,中央环保督察两年实现了对全国31个省(区、市)督察全覆盖。接下来,如何持续保持环保督察压力,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使之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运行,避免各地出现事后反弹,是一个严峻的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地要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在环保上找不足、挖病灶、补短板,以实际行动迎接第八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召开。



1改变“生态给开发让路”的执政思维,让项目给生态让路,实现经济与环境共赢发展


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向海南省反馈督察时狠批当地房地产行业对当地生态的破坏:“财政过分依赖房地产,房地产企业指到哪儿,政府规划跟到哪儿,鼓了钱袋,毁了生态”。事实上,几轮督察反馈意见都直指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发展理念、环保意识。


各地必须把生态底线当作政治红线,把治污的过程化为坚决告别“黑色增长”的过程,坚决调整产业结构,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为先进产能腾出市场空间和资源空间。


要坚决杜绝环境保护为发展“让路”的问题,严肃问责为污染项目“铺路”的问题,更要严厉查处一些主管部门的环保造假问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担好该担的责,“扛”好该干的活。


2

严格落实“销号制”和按月“交账制”,扎实推进环境问题整改


要按照“整改目标明确可达、整改措施科学可行、整改责任落地落实、整改时限合理合规”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整改目标”能量化的应量化,并充分考虑可达性;

“整改措施”要具体明确,并充分考虑可行性和有效性;

“整改时限”要实事求是,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应按规定执行,其余的要考虑工程建设、质量改善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整改时限。


要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和按月“交账制”,实施“三项清单”制度,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加强行政执法后督察,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明确责任,明确时限,做到整改一件、验收一件、销号一件。


3科学评估环保督察对财政收入的正效应,把环境保护真正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动力


客观而言,大面积的环境治理必然导致企业的关停并转,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民众生活。但是,这恰恰表明,地方政府要推动环境综合治理上一个新台阶,当务之急是消除“环保督察减少财政收入”的恐惧症,总体规划产业迭代,实施精细化管理。


中央环保督察并不是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的推动因素。相反,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环保督察执法的常态化具有规范效应,可以增加税基,提高市场集中度,改善优质大企业盈利能力,拉动工业环保投资需求,进而增加财政收入。


4具体环境问题整改和严格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是“车之双轮、鸟之两翼”,必须同步推进


针对“环保督察问责雷声大、雨点小,问责情况公开不足”的问题,一方面要督促地方加大典型案例公开力度,另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轮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5

进一步加大对“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和综合整治提升力度,“三断三清”确保整治成效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污染物无法达标排放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具有提升改造价值的,要坚定不移、一家不漏地依法依规迅速关停,做到断水断电断气,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三断三清”,对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后能够达标排放的企业,要求完备手续、污染物达标排放。


引导“三高”企业向绿色、可持续方向发展,让产能过剩的传统型企业参与到供给侧改革的浪潮中,顺利实现转型。


6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


部署建立以工业企业单位资源产出绩效为核心的综合评价机制,激励企业提质增效,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引导和推进工业经济更高层次发展。


着眼于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要突出“亩产论英雄”,具体应包括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电耗税收、单位能耗税收、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等核心指标,引导企业集约高效发展,推动要素资源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技术、高成长性企业集聚。


7构建从“环保督察”到“环境监管执法”再到“企业单位”的压力传导机制


党委和政府权、责不对称,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环境治理的进一步推进。要保住和换回绿水青山,需要牢牢抓住地方党委和政府特别是省级党委和政府这个“牛鼻子”,从顶层设计的角度,让党政协同发力。


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保护本地生态环境的第一责任,自上而下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责任追究,做到“查事又查人”“对事更对人”,构建从“环保督察”到“环境监管执法”再到“企业单位”的压力传导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环境治理新格局。


8提高违法成本,让造假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只要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企业就有数据造假的动力。


一方面,要做好减法,通过技术手段等降低企业环保设备运行的经济成本,提升企业的环保自觉性;另一方面,要做好加法,大力提高企业违法的法律成本和投机成本,严格执行“按日计罚”制度、进一步明确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具体标准、改进多部门联动机制等,做到违法必惩,对造假行为起到巨大震慑作用。


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完善环境信用制度,将环保造假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在金融、信贷等方面予以限制。


9扎实做好第一轮督察“回头看”工作


环保部2018年将对第一轮督察开展“回头看”,各地也要先行一步开展“回头看”,看实情,督落实。


紧盯信访事项“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

对照问题清单“回头看”,确保隐患不搁置。

强化督查问责“回头看”,确保责任不落空。


紧盯问题,压实责任,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针对重点地区大气污染、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污染,以及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


10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


坚决落实“谁污染,谁赔偿;谁破坏,谁修复”,可由政府对污染企业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加快落实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让以身试法肆意治污者“倾家荡产”。


大视界

1月16日,人民日报社与雄安新区管委会签订共建雄安新区文化传媒平台战略合作协议,雄安媒体中心(中央厨房)同时揭牌运营,“雄安天下”客户端和“人民雄安网”也正式上线。河北省委书记王东峰在致辞中表示,成立雄安媒体中心,为新区搭建了对内对外宣传的平台,有利于向全世界传播雄安好声音,讲述雄安好故事,必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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