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三变”改革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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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源变资产的实践中,甘肃省一方面依托自然资源,将土地、森林、草地、荒山、滩涂、水域等自然资源清理核查、确权颁证、评估认定,入股到经营主体,推动农业产业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另一方面对集体房屋、建设用地(物)、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使用权进行有效盘活,入股到经营主体,使不少沉睡的资源活起来。
甘肃省各试点地区主要采取了整合、量化、投入等步骤。
通过整合,原本由各级财政投入到农村的生产发展类资金、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等,被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股金,通过集中投入、产业带动、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等方式,投放到效益较好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形成股权,按股份比例分享收益,资金的使用效益成倍提高,原本的“一次性”投入也转变为“持续性”增收,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逐渐形成了。
迭部县达拉乡高吉村采取了“村党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
首先成立了高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紧接着将45户村民的150亩土地流转到合作社,获得贷款450万元;再由合作社与迭部县俄界旅游开发公司、高吉村党支部三方达成协议,分别出资,共同发展高吉村的集体文化旅游产业和芍药种植,并联合组建了高吉村文旅综合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合作社占一半以上的股权,俄界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占近40%的股权,村党支部占4.4%的股权。
此外,全村7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产业扶持资金也按每户2万元,6%-8%保底分红的方式通过签订协议入股公司。公司在产生利润后,将利润的4%作为公积金,利润的50%将用于按比例分红;利润的10%,包括村党支部4.4%的股权分红将作为产业帮扶的专项资金,用于带动周边村组发展连片的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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