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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丨个人网厅如何开通和终止按月转账?


提取业务


杭州公积金个人网厅提取业务下分“申请提取”和"提取查询"两个功能。进入该功能页面再分为“住房消费类”和“非住房消费类”两个大类,分别包含了多个不同的提取事项,今天我们来详解“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按月转账”的操作流程。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按月转账


操作流程



Step1: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点击“下一步”,出现“按月转账”和“申请提取”两个功能。

按月转账业务介绍

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是指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下同),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向指定银行网点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中心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提取业务。

注:按月转账网上办理范围为借款人本人及配偶。


Step2点击“下一步”,选择进入“登记”或“终止”业务。

注:每人仅能对指定一套房屋办理还贷提取按月转账或公租房按月转账,且成功办理登记的房屋,不得再至中心办理一般提取。



Step3:选定“登记”点击“下一步”,弹出如下图所示信息时,表示您在中心已有一套房屋登记按月转账业务,如需换房屋办理此项业务须将原登记予以终止。已登记成功的无需重复登记。


登记

01

步骤1:选定贷款类型

选定贷款类型点击“下一步”进入录入购房合同号页面。页面中点击查询转账规则打开中心网站转账规则页面,供客户阅晓。

请注意贷款类型确保选择正确,否则会有以下提示且无法继续操作“贷款类型与中心房屋信息不同,请确认贷款类型是否选择无误,如有异议请联系中心进行处理。”


02

步骤2:录入购房合同号检索房屋信息

通过合同号检索该房屋是否已在中心已办过提取或按月转账登记:

1、未办过提取,通过联网核查可以查到该房屋信息的,对于显示的联网核查结果,请仔细核对房屋及配偶方信息,对联网查询结果无异议的可点击“确认信息”,否则请与中心联系或至中心柜面处理。

2、已办过按月转账的,直接进入步骤3,录入转账信息即可。

3、未办过按月转账的,但以该房屋办理过提取的,省直中心的贷款需录入省直中心合同号及选定主借款人,如下图所示。提取时已提供过省直中心贷款合同号的或其他贷款类型进入步骤3:

4、如系统提示未检索到房屋或贷款信息的,请确认以下信息,确认无误仍无法办理的,请至中心柜面处理:

①购房合同号是否录入有误。

②是否为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省直中心发放的贷款。

③贷款是否已发放(其中贴息贷款需确认是否已正常还款过)。

④商业授权登记号是否录入有误。

⑤房屋非本人为配偶但无法检索到的。

⑥通过联网核查到的房屋信息或配偶信息有误的。


03

步骤3:录入转账信息

该步骤中页面显示所需录入的转账信息,按照贷款类型或是否已有转账登记记录略有差异,注意以下事项:

注意事项

1、但对于转账银行、银行卡号、银行预留手机需须填写申请人本人名下的银行卡信息。

2、该房屋已做过按月转账业务的,组合贷款、纯商业贷款或省直中心组合贷款页面中的“商业授权登记号”无需填写,由系统自动反显。若该房屋未做过按月转账的,部分银行商业授权登记号即借款合同号的,可由客户自行选择是否填写,部分银行商业授权登记号非借款合同号的则该项不可见。商业授权登记号未填写或不可见的均由相关银行完成补录事宜。

3、声明同意授权银行提供还款数据给中心用于审核转账金额须勾选后方能提交处理。

4、对于公积金或省直中心公积金贷款,页面不会显示商业授权登记号栏目。


终止

系统自动显示正常状态的还贷转账登记房屋信息及贷款类型,点击“确定”,该笔业务即终止。终止后将不再按月转账核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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