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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如何确定?

公积金贷款个人可贷额度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其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最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

注: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商业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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