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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上浮25%,可按月提取!无房租赁提取线上操作指南来啦~
2022年12月31日前,符合无房租赁提取的缴存人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标准上浮25%确定。
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00元/月。
今天我们来详解如何通过
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
办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业务
浙江政务服务网
01
电脑网页端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个人服务”,进入个人服务页面,选择杭州市→按部门→市公积金中心;
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02
在公积金业务列表中,找到“住房公积金提取→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点击“在线办理”;
03
选择“个人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或打开浙里办APP扫描二维码登录);手机打开浙里办APP,扫描屏幕二维码进行“人脸验证”;
04
选择办理情况,按照“在线填表→上传材料→信息确认”顺序,依次填写或确认相关信息,即可办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浙里办APP
01
手机登录浙里办APP,首页底部选择办事服务→个人办事→部门导航→杭州市中找到“市公积金中心”;
02
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事项中找到“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点击“在线办理”,授权确认个人信息,刷脸认证后进入下一步;
03
选择办理情况,按照“在线填表→上传材料→信息确认”顺序,依次填写或确认相关信息,即可办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赶紧动手试一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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