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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跟被家暴女孩说「勇敢」

三希 野火青年 2020-01-23


文章开头,我想先请你和我一起想象几个场景:


一个女人,被男人用鞋踩脸。

他像碾烟头一样扭动脚腕,再抬起来狠踹几脚。


一个女人,被当街拖行。

男人像提垃圾一样拽着她的头发,她的裤子被磨破。


一个女人,被抓住头撞墙。血从鼻子和额头冒出,男人没有停止。


恶心,露骨,且具有绝对侮辱性。

这是暴力。

 

如果把文字描述换成图片呢?




 

或许更令人难受?

 

那如果你就是其中那个女人呢?

以上所有女性都是男人的伴侣。


这是家暴。

 

其中第一张,是昨天微博热搜上的宇芽。

 

宇芽是知名美妆博主,和男友一起生活。

而这个所谓「有才华」的男友,经常家暴她。

脚踹,踢,踩,拎起来往地上摔……

此男结婚3次,每个前妻都曾遭受暴力。

 

近一年,曝光的家暴事件就已太多:

蒋劲夫案;具荷拉案;巴中女教师坠楼案……

媒体已然形成一套固定话术:

先科普家暴是啥,再告诉女性不要忍受,最后鼓励大家勇敢报警。

请加油哦。

 

似乎这就够了。

真的够了吗?



宇芽住院。

男友没有悔过,反而嚣张威胁:

 

你人死定了,你这一辈子死定了!

我要把你往死里打,我现在知道你住哪里了! 

老子把恨发泄在你一个人身上,把你打残废都行!
你去告我?你没有证据,你告不赢!


气愤。

他昨晚还在微博高调晒宠物,晒晚餐。

一副「你能拿我怎么办」的嘴脸。



但请记住这句话:

你去告我呀?


我们来看看状告渣男的女生结局:


最著名的是朝阳法院的历史污点,董珊珊案。

此案被讲多遍,可惜有个关键点被忽视了。


董珊珊被送到医院时,内脏严重受损,肋骨断了几根。

她全身肿胀变形,肚子鼓起,如同孕妇。



丈夫在口供里描述这次殴打:

我用拳头打她,用脚踢她,从卧室门口,一直踢到床上,哪都打、哪都踢,直到她倒在床上为止,也不知道踢了多少脚。


送去没多久,

珊珊死了。


结婚后,珊珊一直遭受家暴。

她曾试图躲到娘家,但被丈夫带人抢走。

也曾提议离婚,丈夫恐吓,要离婚我杀你全家。


铁打事实下丈夫无从逃避,被判6年。

2014年姗姗丈夫刑满释放。

又结婚了。


董珊珊案背后,

有个被众人忽视的隐匿条款,可称「恶法」。


我查阅刑法条文,

里面有条为家暴特设的「虐待罪」: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正常的故意伤害罪则写着:

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无期或死刑。


虐待是指:长期,以让对方痛苦为目的实施伤害。

故意伤害是指:非法破坏对方身体。

同等伤害,虐待罪判刑远远低于故意伤害。

董珊珊案,被判虐待。


一个男人把一个女人打死,他可能会被死刑,

但如果他们是夫妻,就可能只判6年。

虐待罪的存在为家暴量刑提供退路。


看到各种判例,心更寒了:

洪山高某,将妻子右耳打聋致残,被判半年。

成都雷某,将妻子打致耳膜穿孔,未判刑,赔偿5000元。

乐清郑某,用金属杯砸击妻子头部,并用数据线勒死妻子,被判10年。


请记住董珊珊的死亡。

这个原以为自己会幸福的珊珊的死亡。

我们后面还会提到。



要站出来!

要勇敢!


宇芽热搜后,这是我听到的最多言论。


为女性权益奔走的律师万淼焱在朋友圈感慨:

女性从来不缺勇敢,

女性缺的是支持。


央视新闻在热搜当天转发一条女性手册,里面写着处理家暴建议。

有好几条。



似乎建议写在那里,问题就都引刃而解。

我都告诉你方法了啊,去做吧。

但事实呢?


去找妇联?

2019年,国家对妇联的职能规定中有一条:

妇联负责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受理家暴信访。

但。

只能开导劝解,无权处罚。

去妇联,等待你的将是几个没有实权的拉家常妇女。


去找警察?


豆瓣网友王花花在生理期当天,被丈夫按在地上暴打。

她用手机拨通110。

警察看后说管不了。

因为之前做过功课,知道要保留证据,她请求警察开出警记录和告诫书。

警察笑了:「你这哪算家暴,才一年打一次。

「我也打我老婆,生气,这很正常啊。


律师李莹接手过一个案子,女孩和母亲一块来找她。

被丈夫殴打后,女孩报警。


警察就是轻描淡写,就说哎呀,两个人有什么事情好好商量,不要打架。她那个丈夫就说,你看,你报警,有用吗?警察管你吗?还报警,还想整我!然后就打得更厉害了。……妇联也不管。


最后女孩自杀。


既然如此艰难,那我不惩罚他了,也不要他负责。

我只要离婚总行吧?

我,一个自由人,想要离婚。


这也是最令人气愤的一点。

你离不了。


成都女教师芦苇经常遭受丈夫暴力,曾被打致耳膜穿孔。

家中常备3个摄像头。

丈夫监视芦苇长达十几年。

最后一次被打,芦苇带女儿逃出来,住院后报警。

警察接警后竟主动将医院位置告知芦苇丈夫。


接下来等待她的还有漫漫离婚路。

审判期间,丈夫不断跟踪,威胁她们。

芦苇不敢住在家中,只能带女儿呆在快捷酒店。

丈夫通过交易记录查到酒店地址,强迫见面。


对芦苇来说,这场离婚官司太难了。

期间她需要不断更换住址,需要应对繁杂的诉讼流程,还要每天上班。

然而6次庭审后,一审判决竟是:

「双方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需要加强沟通,珍惜感情,以家庭为重。」



再诉。

半年庭审取证,二审结果终于出来。

律师把判决书电子版发给他们,母女俩急忙拉到最后一栏:

才终于判离。


至于为什么不能离婚?

请你们感受下这组窒息的数据:

17年我国离婚案一审判离率为14%,

16年是47%。

仅仅一年时间就下降近2/3。

是否有人在有意降低离婚率?


更让人无语的是什么?

我真的都说不下去了。

2018年下半年,有关部门新增「离婚冷静期」条例。

提交离婚申请后,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都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冷静期最多可达3个月。


即使是家暴,也要冷静。

3个月,可以挨多少打?

澎湃头条却用表扬口吻报道:

「试用离婚冷静期制,雨花台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离婚家暴案。」



社会说,我们在你身后。

可是社会凭什么在我身后?

我报警被逼流离失所之时,去哪里寻求支援?

我被渣男跟踪报复时,去哪里寻求保护?

甚至我只是想要离婚,结束噩梦,我去哪里寻求一个快速的裁决?


我站出来,然后呢?

这不该只是一句口号。



中国有《反家暴法》,法律条款也都眉目清楚。

然而,没有配套支持的法律条款,如同镜水花月。

我知道它就在那里,却永远无法真正触到。


相较而言,我不得不再次举国外的例子。

他们对受害者的保护是温情的。


以美国为例:

有潜在家暴危险的女性永远不必担惊受怕。

你有无数个机会寻求庇护。


去看医生,个人信息表上总有个选项:

你在家里感觉到安全吗?

只要填写不安全,医生就会报警。


美国家庭保护


微博博主@雨后蘑菇说,她去体检,看到妇科医院里装了一部电话。

电话旁写着什么?

如果您感到不安全,请打电话,我们将立刻帮您。


如果一个女性被丈夫家暴,她可以立刻报警。

不会有人觉得床头打架床尾和,劝你原谅他。


报警后的人身安全,警察也考虑到了。

只要他向法官打一个电话,就能申请「紧急人身保护令」。

这个紧急保护令还能升级为正式保护令。

正式保护令有效期最长可达五年。


你担心被打后无处可去?

没关系,这里有免费居住的被虐妇女救护所。

你报警后又心软了?

即使是警察,也无权撤销家暴案件,所有案件必须交给检察官处理。


看完这些国外举措,我不禁觉得,法律似乎真的在关心我过得好不好。

而我们呢?

扔给你几个条款。

拿去吧。

至于是福是祸,全凭个人造化了。



拿着现状再去回顾历史时就格外痛心。


再回到开头的董珊珊案。

珊珊死后,人们才开始意识到问题,预备推动《反家暴法》起草。


当然一个珊珊是不够的。

《反家暴法》草案还要感谢另一个女人的中指。


李彦用气枪打死丈夫后她悲惨的20年才被知晓。

在日记里,丈夫经常打得她「血像滴屋檐水一样」。

母亲就住在家对面,她却一直被丈夫禁止回娘家。


在一次争吵中,李彦拿起气枪打死丈夫。

警察来抓。笔录时李彦说:「我想跟你说说我这几十年是怎么过的?」

警察表示没时间拉家常,「就讲讲你的杀人经过吧。」


李彦


两次庭审都被判死刑。

好几个人权律师开车赶来,这不是有明显家暴情节吗?不能轻判吗?

最后一次庭审,律师实在没办法了。

她让李彦举起自己的中指:

断了一节的中指在法院上高高地矗立。

全场沉默。


为什么手指断了呢?

因为有次丈夫和其他女人吃饭,李彦用手指了对方一下。

「是用哪根手指指的?」

丈夫当即将她手指砍断。

暴力以戏剧性的方式呈现在肃穆的法院面前。


李彦庭审,人们为她请愿


舆论哗然。

人们才开始讨论《反家暴法》草案。

而这一法律直到2016年才真正出台。


历史进步真不是某个英明的人赐予的。

而是一个个女性被害者用身体换取的。

可我们对得起我们的历史成果吗?


看看今天这条被热转的微博吧:

内容是:为陪娃写作业,丈夫把妻子打成重伤二级。

而标题是什么?

不是家暴,是「陪娃写作业的世纪难题怎么解?」



发它的人是最高人民检察院。


每次家暴引发的公众关注,某种意义上来讲,都是一次消耗。

因为关注背后必定有一具残破的身体,一个受伤的心灵。

如果每次讨论都是喊口号,那她们的伤就白受了。



此次宇芽事件后,我看了太多文章,没有一篇讨论立法细则。

没有一篇说,我们目前的家暴保护有问题。


最快跳出的一个标签竟是#该不该也为男性出台家暴保护令#。

温州政府很快蹭了这个热点,成为中国第一个拥有「男性保护令」的地区。

叙述中,政府认为:

「女生遭受暴力还有妇联等提供关怀和服务,而男性在这方面比较弱势。



我已经气到不知说什么了。

媒体纷纷转发法律条文,转发反家暴小贴士。

甚至有人问:你们女性怎么都不主动离婚啊?

说得好像我们在家暴防治这里已经完美。

你看,这么多方法,你们女性倒是用啊。

是你们自己不离,你们倒是勇敢一点啊。


无言以对。


真的,我们的女性勇敢的还不够多吗?

弦子站出来曝光当权主持人朱军。

房思琪将自己被害经历出版成书。

具荷拉被家暴后,20万女性走上街头为她声援。



结果呢?


律师万淼焱的那句话我不得不再重申一遍:


女性从来不缺勇敢。

女性缺的是支持。

是支持!

不是口号般的,也不是伟光正的。

而是有血有肉,实在朴素的支持!


- The End -




去它的勇敢

我们要的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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