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真华电】南京市华电中学2024年初一新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2024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并予以公告。
一、学校性质:
公办初级中学
二、学校简介
校训:做真人,求真知
校风:感恩、勤学、尚真、求实
学校荣誉:
中国教育学会班主任专业化实验学校
江苏省平安校园
南京市园林校园
南京市五四红旗团委
区特色项目《以“信”感动生命》
栖霞区资助学生工作优秀单位
栖霞区综合评估优秀单位
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一等奖
质量评估质量优秀奖
区特色教师吴海涛(金声有约)
三、报名要求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特殊情况请查阅栖霞区官方网站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小学毕业生户籍及其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等相关信息,经就读小学和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后,原则不做变更。
2施教区范围经五路(燕城大道)以东、燕尧路以南、沪宁线烷基苯支线铁路以西、栖霞大道以北所辖区域。
四、招生办法
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在本区小学就读的由现就读小学组织升学报名;外区就读的在区招考中心进行升学报名。应届小学毕业生学位派定后,须在规定时间持《公办初中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单》,到指定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依据《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主要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法定监护人来宁务工暂住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如继续在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待我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可向区内指定的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初中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本区迈皋桥街道及燕子矶街道连续居住且满一年的居住证。
③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以上②③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④小学六年级的学籍材料。
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随迁子女,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对于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一经查实,学校有权拒绝该生入学,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本区入学。
3日程安排6月20日,公办初中上报招生有关材料。
6月30日,相关部门发放《公办初中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单》。
7月1日8:00-12:00,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带齐材料到我校现场入学登记审核。
7月20日8:30,公办初中学生报到。
4招生计划180人,录满即止。
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下午16:00
6咨询电话(教务处)66616361 66616399
图文:黄星瑞
审核:靳 芳
发布:黄星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