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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怀集司法 2019-05-12

  

       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12月2日至12月8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12月4日上午,怀集县在怀集县第一中学举行了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县政府副县长文红妹,县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普法办主任、司法局局长徐奇天,县政法委专职副书记邓伟宁,团县委书记沈磊,县教育局局长何志刚以及其他承办单位的领导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现场,参加活动的领导和怀集一中全体师生一起进行了“万人宪法集体晨读”活动;还参与怀集县普法讲师团宣讲员以“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宪法宣讲活动;现场发还进行了“禁毒题材话剧《等你归来》观后感评比大赛”获奖作品表彰活动和为“全民禁毒、志愿同行”志愿者授旗仪式。

      活动期间,参加活动的领导与学校师生井然有序地观看了展示在活动现场图文并茂的“宪法宣传展板”以及“人民眼光·法律服务大蓬车”播放的宪法和扫黑除恶法治宣传视频。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开展以“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思想观念营造了浓厚氛围,对推进我县法治化进程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是怀集县普法办,协办单位是怀集县委政法委、怀集县公安局、怀集县司法局、怀集县教育局、怀集县禁毒办、怀集县妇女联合会、怀集县团县委、怀集县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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