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招生人数
01
我校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800人(含推免生名额,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59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20人(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另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
上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计划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复试阶段各专业计划数可能会根据生源、初试成绩和录取推免硕士人数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报考条件
02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三)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考生除了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之外,还应符合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报考要求(详见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制(基本修业年限)
03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的学制为三年外,其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均为脱产学习。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教育硕士学制3年;公共管理硕士学制2年,其中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利用寒暑假进行学习,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利用周末及其他业余时间进行学习,二者均在辽宁师范大学上课。
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04
考生需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章程,经认真思考,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二)现场确认要求
入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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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二)复试
体检
06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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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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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自命题科目参考性考试大纲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学科教学联合培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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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科教学(生物、地理、化学、物理、体育、语文)专业设有与六盘水师范学院联合培养项目,项目具体信息可查看“关于六盘水师范学院联合研究生项目的有关说明”。
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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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master.lnnu.edu.cn,了解最新资讯,学费标准参见2019年,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示为准。
研究生奖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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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助学金体系和研究生奖学金体系。
(一)研究生助学金体系
研究生助学金体系一般包括4类:国家助学金、贫困研究生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等。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给予一定的补助,提高其待遇水平,使其更好地完成学业,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为我校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其它档案没有转入我校的研究生除外)。
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1300元/月/生,发放三年,每年发放10个月,计13000元/年/生;硕士研究生600元/月/生,按其学制年限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计6000元/年/生。
2.贫困研究生资助
我校对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一般包括8种形式:绿色通道、免除学费、临时性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发表学术论文科研补助、贫困就业求职补助、励志助学金、其它资助。详情见《辽宁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辽师大校发[2019]29号)。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助教、助研、助管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助管指学生参与本单位或学校各职能部处的非营利性管理工作。助教指学生参与本单位或校内其他教学单位非营利性的助教活动,如承担专业基础课或公共课的授课、辅导、答疑等教学工作以及协助教师指导实验和实习,辅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考试及考查的阅卷工作等。助研指学生参与校内非营利性的助研活动,如承担项目负责人分配或指定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科学研究、开发、专业设计和调研等工作,包括科学实验,实验数据的整理分析及报告的撰写,文献资料的整理、汇编及翻译等。
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一般不少于4个月)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校内固定助管岗位按月计酬,每月酬金600元。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15元。
3.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问题而设立,有贷款需求的研究生,由本人于每年9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国家助学贷款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最高限额为1.2万元。
4.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国家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而设立。详情可在网上查阅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
(二)研究生奖学金体系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奖励名额由国家下达,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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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就业
(1)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凡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2)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且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是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在入学报到时需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享受“双少”照顾政策录取的研究生,回原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单位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住宿情况: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学生宿舍,但须按规定预约床位,房间标准为4人/间,住宿费用标准为1200元/人(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住宿费用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收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3、培养所在校区:
我校有两个校区,文学院、法学院、历史文化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和影视艺术学院在辽宁师范大学西山湖校区,其余学院(中心)的研究生均在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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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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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16029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
联系单位: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兰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411-82153737
传 真:0411-84202626
E - mail:lsyjs@163.com
学校代码:10165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众号
各学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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