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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琶洲整栋楼被集中隔离!因一家瞒报所致,公安已立案侦查


今天(12日)凌晨
广州市海珠区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
及广州海珠官方微博发布通报

2月11日晚,海珠区防疫指挥部根据市疾控建议,迅速组织对琶洲某楼盘某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保障居民群众健康安全。


据南方+报道,保利天悦一业主王女士(化名)报料称,11日晚,他们收到物业通知,自发生确诊病例起,即对该栋进行了整栋隔离,住户及相关物业管理人员也进行了核酸采样。


此外,记者从楼盘住户处获悉,住户们于11日晚陆续收到通知:该楼盘18栋相继发生三起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根据省市专家多次现场调查和讨论,认为该栋大楼仍可能存在不明传染源,不排除继续通过共用电梯或通过排污管道传播而使疫情蔓延扩大。


因此,为了每位住户的安全和健康,专家组建议将本大楼全体住户搬出,实施集中医学观察。据悉,当晚9:30开始,卫健部门把住户分批陆续转送到集中观察点。


王女士报料称,物业曾于2月7日晚通报,因一业主瞒报此前导致多名工作人员隔离观察。 


相关截图


据了解,2020年2月4日,海珠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该楼盘业主余某(男,33岁,已于1月31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现已被隔离收治)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经初步调查,1月23日,余某的妻子闵某童(31岁)在已经出现咳嗽、发烧等疑似症状的情况下,仍自驾车与父母从疫情发生地返回广州市海珠区的家中。



到穗后,余某与家人于1月27日至31日期间,先后前往医院就诊,并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海珠区疾病控制中心在获悉检测结果后,曾致电余某,告知其及家人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结果均呈阳性,并要求其配合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但余某在街道与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排查时,却刻意隐瞒家人曾出入过疫情发生地,以及一家人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结果均已呈阳性的事实,且不配合工作人员为其儿子测试体温。  



余某在明知家人出入过疫情发生地、已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且本人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结果均呈阳性的情况下,却故意隐瞒,并不配合工作人员排查,拒绝透露自己及返穗家人的活动范围及人员接触情况,导致其感染的新型冠状病毒存在继续传播的严重社会危险,其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目前,余某及其家人均已被隔离收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海珠区公安分局依法对余某立案侦查。


来源:南方+、@广州海珠发布、海珠健康,如有侵权请与本公众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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