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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潜入广州市八医院隔离病房偷手机,判了!
女子潜入
广州市八医院隔离病房偷手机
判了!
近日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
潜入防疫隔离病房行窃案
以盗窃罪
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并处罚金2000元
宣判现场
2020年3月2日晚
杨某在广州市某新冠肺炎确诊患者
定点收治医院的隔离病区病房内
盗得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梁某的
手机1台
经鉴定
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3140元
早前追查通知。
此前报道↓↓↓
白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入有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隔离病区,产生疫情传播风险,引发社会公众恐慌,扰乱了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连线法官
法官表示,本案发生于疫情防控任务繁重时期且失窃地点是新冠肺炎隔离病房,被害人是住院病人,时间、场合、对象特殊。
盗窃他人财物本就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杨某作案时正处于全民战“疫”的关键时刻,其出入收治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隔离病区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极易产生疫情传播风险,给社会公众带来了不必要的恐慌,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工作,引起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结合本案的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对杨某从重处罚。
疫情当前
遵守法律法规和地方防疫管控要求
是每个公民行为的底线
虽然目前国内疫情形势
逐渐趋于稳定
但防疫工作仍不可懈怠
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积极配合防疫工作
切勿心存侥幸
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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