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发现疑似鼠疫,启动Ⅲ级预警
7月5日晚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卫健委
发布通告称
宣布启动鼠疫防控Ⅲ级预警
7月4日,该市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报告了1例疑似腺鼠疫病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鼠疫疫情预警实施方案》(内鼠防应急发﹝2020﹞7号)和《自治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2020年版)》(内政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7月5日发布鼠疫防控Ⅲ级预警。
该预警级别为Ⅲ级
预警时间从预警通告发布之日(7月5日)
持续到2020年底
当前巴彦淖尔市存在人间鼠疫疫情传播的风险,请广大公众严格按照鼠疫防控“三不三报”的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不私自捕猎疫源动物、不剥食疫源动物、不私自携带疫源动物及其产品出疫区;发现病(死)旱獭及其他动物要报告、发现疑似鼠疫病人要报告、发现不明原因的高热病人和急死病人要报告。要谨慎进入鼠疫疫源地,如有鼠疫疫源地的旅居史,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时及时赴定点医院就诊。
按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要求,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鼠疫疫情预警的分级,及时发布和调整预警信息。
据了解
鼠疫是一种传染性强、病死率高的
烈性传染病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规定强制管理的甲类传染病
该病的传染源主要是染疫啮齿动物
传播途径主要是通过染疫蚤叮咬
按照规定,预警信息的发布单位:Ⅰ级为卫生部,Ⅱ级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Ⅲ级为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Ⅳ级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按鼠疫疫情分级,预警级别对应如下:
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重大鼠疫疫情(Ⅱ级)为Ⅰ级预警,
较大鼠疫疫情(Ⅲ级)为II级预警,
一般鼠疫疫情(Ⅳ级)为Ⅲ级预警,
动物间鼠疫疫情达到下列强度时为IV级预警:在某一类型鼠疫疫源地发生动物鼠疫大流行(黄鼠疫源地流行范围≥200km,黄胸鼠、齐氏姬鼠疫源地流行范围≥500km,沙鼠、田鼠、旱獭疫源地流行范围≥1000km);或局部地区出现动物鼠疫暴发流行,且波及到县级以上城市;或动物鼠疫发生在交通便利、人口稠密地区,对人群构成严重威胁。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卫健委网站、长安街知事,如有侵权请和本公众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