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我听到他(窦某)问她(小燕)还敢不敢逞能,很冷漠,没有一点心疼的感觉。
当事人小燕:不管是他的表情,说出来的话,还是对我实施殴打的这些行为,都让我觉得我可能真的要死在这儿了。但是我不想死,那扇窗口是我唯一可以逃生的出口,所以我才会从二楼跳下来。
小燕:2018年4月的一天晚上,当时他第一次打我打得也挺狠,抓住我的头发,把我狠狠甩在地上。我当时滚了三四米远。他还用手用力捶我的后脑勺,踹我的肚子。
小燕:他当着他妈的面在牌场直接给我打电话,说我该死,要回店里打死我。
丈夫突然闯入服装店,开始殴打妻子
那天挂断电话后,小燕关上店门跑回了娘家,此后的几天她都没敢再去店里,外出一般都有家人陪伴。她还计划去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此期间,窦某一直没有露面,小燕听说窦某去了郑州,所以在2019年8月13日那一天,独自一人回到了服装店。 当天下午1点多,窦某突然闯入服装店,开始殴打小燕。因为不是第一次遭受家暴,所以一开始小燕心里没有太多的恐惧,她将窦某的这种施暴称之为“目的性殴打”。小燕:我坐在沙发上,他已经狠狠地打过我一巴掌了,又想打我一巴掌,然后我下意识躲避,他就停手了,同时露出非常得意,非常嚣张的笑容。所以我觉得他打我就是为了看到我恐惧、害怕他的样子,这对于他心理上可能是一种满足。
小燕称,她本有一次可以逃跑的机会,但因为当时腰还有尾椎特别疼,走路非常缓慢,很快就被窦某追上,然后窦某抓着小燕的头发,把她从门口拖向了吧台。小燕:他在打我的时候表情非常凶狠,可过去跟邻居说话的时候,表情又变得非常温和。
放心不下的李女士重新回到小燕的服装店门口向里张望,就在此时,小燕从二楼的窗口跳了下来。根据柘城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所做的第一份鉴定书显示,经调查,小燕“左眼的伤情为丈夫殴打所致,其余伤情为跳楼所致”。
此次的鉴定意见为小燕“左眼部损伤构成轻微伤,盆骨骨折、椎体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对于此次鉴定意见,小燕提出异议。 除刑事案件部分,小燕与窦某的离婚案件也备受关注。2019年8月,小燕遭遇了非常严重的家庭暴力,之后她就坚决地表示一定要离婚。2020年7月她才拿到了离婚判决书。小燕:前期治疗时,有几个月我是坐不起来的,因为我全身骨折,特别是腰椎有三处,当时我是不能坐起来的。直到6月初,我可以拄拐行走,具备了可以开庭到法院的身体素质,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
柘城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据法官介绍,调解过程中,男方以孩子还小为由,不同意离婚,女方以遭受家庭暴力感情破裂为由坚持离婚。 调解不成的情况下,2020年7月14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此时的窦某还未被羁押。据法官介绍,窦某承认自己每周打牌一到两次,而且对2019年8月13日对小燕实施家暴的情况也并未做过多的辩解。 法官表示,对跳楼这个环节,双方现在庭审中说得不一致。庭审中,小燕表示,跳楼是因为对方将她拉到楼上来,她为了逃生才跳楼来。但是,被告窦某称他都没有上到二楼,对方就已经跳下来了。当时窦某所处的位置是否会影响窦某的定罪量刑,还需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进一步调查认定。但是窦某家暴和赌博的事实清楚,是法定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因此也不存在“先刑后民”,也就是先审理刑事案件,再审理离婚案件的情况。小燕:让我坚定要曝光他(窦某)的原因除了当时我没有得到判决离婚的结果,还有就是开庭结束之后,我拄着拐杖,在家人的搀扶下缓慢下楼梯,而他(窦某)一蹦一跳地从我身边走过去,嘻嘻哈哈的。我已经受到这么严重的伤害,甚至留下了后遗症,而他没有任何一点愧疚,我一定要让所有人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窦某对小燕实施家庭暴力涉嫌故意伤害罪,且有赌博的不良习惯,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应由小燕抚养孩子为宜。并认定服装店属于小燕的婚前财产。7月28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这一纸判决对小燕来说意味着解脱,窦某则表示将提起上诉。来源:央视新闻(cctvnewscenter),如有侵权请与本公众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