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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员工偷拍高中女生,配淫秽文字传上网!判了


备受关注的
“男生偷拍并羞辱女高中同学”事件
有了最新进展!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
9月2日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依法对被告人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高某鑫
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宣判后
被告人高某服从判决,没有提出上诉
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20年3月至4月期间,高某鑫未经被害人邓某、何某、周某、郭某等人同意,在偷拍的生活照、不雅照上配发羞辱、淫秽文字20余次,并通过社交平台公开发布,造成千余人关注、数百人点赞及转发的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高某鑫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法院认为
告人高某鑫无视国家法律利用信息网络
辱骂他人,情节恶劣
破坏社会秩序
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其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可从轻处罚
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
及被告人认罪态度
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视频来源:南都N视频(实习记者:林咏钧 记者:康浩颖)

9月2日
当事人微博用户“Muhelos”发布消息称
后续她们将会继续以侮辱罪等罪
名发起民事诉讼

9月2日晚,当事人微博用户“Muhelos”发布的消息。网络截图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广大群众:
在“互联网+”时代,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虽为网络虚拟空间,但已成为与人们生活密不可分的交往工具。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切勿因一念之差触犯刑律。

- 早前报道 -

今年4月6日
媒体报道有一名女网友微博发文称
广州一男子
在境外社交网站上发布
多名高中女同学的照片并配上低俗言论


据其中一名受害女生表示
这名男子上传的照片
多为广州市某高中2014届文科班
女生的日常照

她同时表示
4月份其朋友私信她照片并告知事情
她才知道自己高中时的照片
被用作色情账号的素材

这位女生表示
据所有受害女生初步判断
发布上述信息的是他们高中同学高某鑫


随后
受害女生也向当地警方报案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上述高中学校相关负责人袁女士表示
该男子发布的淫秽信息中
照片中女生所穿校服确实是该校旧款校服
事发后部分受害女生
此前曾向当时带班的班主任
反映相关情况

“我从学校多位老师处了解到,高某在校时表现并无反常情况。”

袁女士同时表示
这件事情非常恶劣,学校表示非常愤怒
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

随后
有网友在视频下留言称
该偷拍者就职于中国南方航空
要求南方航空公司作出回应并严肃处理

4月8日,广州白云警方通报
抓获涉嫌在社交网络上
发布淫秽信息的犯罪嫌疑人高某


4月8日@广州公安 发布通报

同日,名为南航基建的公众号发布公告称
已与高某鑫解除劳动合同

4月8日南航基建公众号公告

此前报道↓↓
广州一男子偷拍高中女同学并配文侮辱,已刑拘!
南航员工偷拍女同学并发文侮辱,被解雇!先前就读学校发声

来源:南方都市报、咩事、广州日报,如有侵权请与本公众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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