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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收电费1.5元/度?罚!记者再次走访却发现……

阿波 广东民生DV现场
2024-09-09

关于城中村水电费乱象

我们报道过不少


4月16日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

一批违规加价收取电费典型案例

引发关注



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消息

本次共处罚8起加价收取电费案例

涉及天河、白云、增城

除了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外,还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罚款

但罚款金额各不相同



比如说

天河区珠村东横路一巷某公寓

管理者邹某于2023年7月期间

按1.5元/度的收费标准收取租户电费

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

罚款12613.84元的行政处罚



而白云区萧岗村怀安里二巷

某出租屋管理者江某

在按电费0.65元/度的基础上

加了电损0.85元/度

即实际电价1.5元/度的标准向租客收取电费

但就罚款1130元



今天(17日)

记者来到广州白云区萧岗村走访

随机向租客询问

发现原来不仅怀安里的出租屋如此

整条村的出租屋电价

普遍都以最终1.5元/度收取


“电费说是0.88元,还要收取管理费

实际上还是花了1.5元”



“写收据就不一样了,不会写1.5元

就写其他名字”



有租客出示收据

上面显示电费是0.88元/度

但就多了一项管理服务费

金额是110元



此外,还有人的账单上
写的是“电力维修费”0.61元/度


虽然名字不一样
但租客说这都是“换汤不换药”

记者也在村里随机找了位房东了解
他直言
出租屋电费是1.5元/度
“电费是0.8元左右,但分摊后还是1.5元

有的便宜一点

就不超过1.5元,用电多就多用电少就少



城中村水电费高企,甚至如此“个性化”收费
早已是一个饱受诟病的问题
究其原因
由于部分城中村房间老旧、产权混乱
供电公司无法实现电表入户

多数出租屋仍有着“多户一表”的问题

少部分“一户一表”也是由房东自行安装

当中或暗藏猫腻
导致“民水民电”难以完全实现


对此,萧岗村村委会负责人回复表示
他们自去年开始
就一直严抓此乱象

广州白云区萧岗村经济合作社 汤书记:这个要多了解先,去年已经开始整改了,通知屋主、二手房东全部不能加价。(之后)会通知市场监督管理局,他们才是执法部门,我们村委不能处罚。

不仅广州,全省多地也明确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高于政府定价
向居民收取水电燃气费用

不得违规分摊有关费用

不得擅自加收管理费、服务费、漏损费等



相关单位表示,发现有电费加价行为
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
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
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市民可以通过“12345、12315”等途经

投诉举报



戳视频看更多▼


这边处罚完

那边继续变相继续加价
真心不明白各位房东是对规章制度熟视无睹
还是觉得违法成本太低:
才罚那么一千几百
觉得很快收得回来?

有关单位、村委都有做工作
但我认为
如果再有违规行为
是不是可以加大处罚力度呢?
例如叠加累计去罚,罚到他怕为止
甚至可以让大家相互举报
这些屡教不改的违规行为绝不能姑息!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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