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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港頭目黎智英被捕 是時候歡呼了嗎?

大公文匯全媒體 维港专线 2020-09-04


香港警方今日一口氣將3名煽暴縱暴的亂港政棍拘捕,包括多次上街打頭陣撐暴的「亂港四人幫」之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反對派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民主黨前主席楊森。


「亂港四人幫」之首黎智英今晨被捕,獲保釋(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李斯哲攝)

 

香港警方重案組今日(28日)早上7時許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寓所調查。即場拘捕黎智英,押往九龍城警署接受問話。黎智英被捕後,反對派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今早亦被警方上門拘捕。

 

警方表示,3人涉嫌參與去年8月31日在灣仔至中環區的未經批准集結,違反公安條例17條。黎智英亦涉及2017年6月4日一宗發生在港島東區的刑事恐嚇案件。


3人都被落案,5月5日在東區法院應訊。警方強調,今次拘捕行動並無政治考慮。黎智英被捕後獲准保釋,下午近1時離開九龍城警署。

 

黎智英涉罪:非法集結+刑事恐嚇


警方今晨到黎智英居所將其拘捕(電視截圖)


黎智英被捕涉及兩項控罪。去年8月31日,黎智英在港島區參加所謂「十萬人大遊行」,這是一次未經申請的非法游行,現場甚至出現了美國國旗。當時,黎智英放出豪言,不怕警方的搜捕。同樣在今早被捕的李卓人、楊森等人均在場。

 

「8·31」當天,亂港暴徒宣稱「决一死戰」,在香港多地掀起暴力衝擊,向政府總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警察總部發動襲擊,並在多處引燃大火。當天又傳出謠言,聲稱港鐵太子站有6名示威者被警方「打死」,其實是子虛烏有。

 

另一項控罪事發於2017年6月,黎智英在一次集會中涉嫌恐嚇、粗口辱罵《東方日報》記者。據《東方日報》報道,當時黎智英出席集會後,走到東方記者身旁大聲向記者講了兩、三次「×你老母×」,之後又說:「你唔好咁近影我,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實搞你,我依家話畀你聽,我影×咗你嘅相。」《東方日報》指當日記者只是進行正常采訪工作,更沒有近距離拍攝黎,該記者到警署報案,警方將案件暫列作刑事恐嚇。


8月31日非法集結,(右起)黎智英、李卓人、楊森等人都在場(電視截圖)

 

梁振英:政治勢力不能凌駕法律


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前特首梁振英今日在社交媒體上表示,香港是法治之區,不管後台多硬,不管在外國有什麼保護傘,犯刑法或民法(包括誹謗法)的人都要受到制裁。梁振英表示,有關部門要主動,要有擔當,政治勢力不能凌駕法律。



馬恩國:黎智英的兩個控罪證據確鑿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針對黎智英的兩個控罪證據確鑿,律政司起訴是可以和合理的。

 

馬恩國表示,對於恐嚇記者的控罪,黎當日在場,也都見得到對記者有行動和手勢,至於詳細講話內容是什麼,還要警方調查,但表面證供已經成立;而至於非法集結控罪,在警方不批出不反對通知書的情況下黎智英繼續遊行集結,還在遊行隊伍中走得很前,除此之外還有拉旗、拉橫幅等行為。這兩個控罪的表面證供都是成立的。


馬恩國指出,警方時隔多日才進行行動,相信是要搜證及與律政司去溝通。他表示,疑犯是資源充足而且很有背景,警方起訴的證據一定要充足,快是沒有用的。


亂港後台、共和黨參議員克魯茲(Ted Cruz)去年10月會晤黎智英、陳方安生為首的「亂港四人幫」

 

馮煒光:黎智英被捕  別高興得太早


前香港政府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指,根據近年案例,被控非法集結罪成的反對派頭臉人物,幾乎沒有人被判入獄,通常是社會服務令和少量罰款了事;緃使真的被判入獄,也會判緩刑。因此,別高興得太早。


馮煒光指,只是「雷聲大」地拘捕,然後任由法官按近日案例,最終只判以社會服務令及頂多數千元罰款,表面是向中央政府和全國人民交代了,實際上是讓他們鍍了「被判過刑」的金,日後能號召更多不明就裡的年輕人去為他們衝。

 

馮煒光表示,特區政府要真正對付這批肆意鑽法律空子去破壞「一國兩制」的反對派頭目,第一件事應給他們定性為「國家的敵人」。他建議特區政府援引《緊急法》設立特別法庭審理,非法集結罪名最高刑罰是入獄三年,只是法官過去不按例判以重刑而已。他又指,資本主義社會裡最重要的殺手鐧是凍結銀行戶口,而《緊急法》正正賦予特區政府這權力。


黃汝榮:「兩罪同訴」可能縮短黎智英刑期


退休裁判官黃汝榮表示,律政司針對黎智英的兩個控罪沒有直接關聯,程序上會分開處理。但目前「兩罪同訴」,審訊時間接近,法官可能會出於對案件整體嚴重性的考慮,而縮短黎智英的刑期。

 

黃汝榮認為,2017年案件簡單、證據充分,「不知道為何拖這麼久才起訴。」黃汝榮強調,若最終導致對黎智英的「輕判」,律政司需要負很大責任。黃汝榮提到,黎智英被成功保釋,最終判罰不會很嚴重,亦是一個重要因素。



話你知 | 非法集結罪&刑事恐嚇罪

  • 非法集結罪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3年;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 刑事恐嚇罪經簡易程序處理,可判罰款2000港元及入獄2年;經公訴程序處理則可判入獄5年。



深扒黎智英斑斑劣跡  非法「佔中」幕後操手


2014年黎智英參與非法「佔中」,被警方帶走(資料圖片)


2014年「佔中三醜」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發起非法「佔中」行動,黎智英被指是「佔中」幕後金主及操手。

 

據《中國時報》報道,台灣前倒扁運動發言人範可欽爆料,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暗中策劃「佔中」已久,黎智英曾找他和前「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秘密開會,討教如何執行占中。

 

黎智英當時曾要求與會人士交出手機,避免會議內容遭竊聽,詎料黎智英在飯廳安裝錄音設備,把當時討論內容全部錄下,音質非常清楚,其後更有媒體公開了錄音內容,範可欽痛斥黎智英「狗改不了吃屎,果然是狗仔。」

 

某位自稱「壹傳媒股民」的網民亦披露,非法「佔中」幕後金主及操盤人正是黎智英,除了向示威者供應源源不絕的物資、直接資助非法「佔中」及在旗下媒體免費為其大賣廣告外,甚至連非法「佔中」在壹傳媒以外的媒體廣告費也代為支付。

 

有市民到黎智英居所外拉橫額呼口號,譴責黎智英反中亂港的漢奸行爲(資料圖片)


黎智英多年來一直是反對派主流政黨的主要政治捐款者。2011年10月,黎智英捐款給反對派及宗教界人士的紀錄外洩,引起社會廣泛議論。

 

檔案顯示他從2006年至2010年,分別捐款給民主黨及公民黨各1000餘萬元,及將2000萬元捐給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2009年,黎智英的捐款佔民主黨非會員捐款的99%,佔公民黨的68.2%。有評論指黎智英捐款旨在幕後操控香港政治。


據港媒報道,黎智英一家8口,除了尚未成年的小兒子,其餘7人包括黎智英本人、前妻所生的兩子一女、現任妻子所生的兩子一女均持有英國護照,且皆在英美讀書或發展。

 

黎智英早年創辦服裝連鎖店佐丹奴,積累了一定的資本,其後退出佐丹奴創辦壹傳媒集團,先後推出《壹週刊》《蘋果日報》,以偷拍名人私生活聞名。

 

其中,《壹週刊》於2018年3月8日宣佈,3月15日發行最後一期紙本雜誌後停刊。《壹週刊》報道手法多次引起爭議,屢次被批評誇張失實、虛構新聞,曾多次被政府否認及指有關說法是捏造。私人指控《壹週刊》誹謗的官司時有出現。而《壹週刊》狗仔隊偷拍藝人私生活的手法被指侵犯藝人隱私,備受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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