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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票通過!

大公文匯全媒體 维港专线 2021-02-20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今日(30日)上午閉幕,會議表決以162票全票通過了港區國安法。港區國安法將在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後即時生效,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特區政府刊憲後在香港特區實施。


根據全國人大早前公布的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港區國安機制將包括直屬中央的駐港國安公署與由特首任主席的港府國家安全委員會,中央將擁有維護特區國家安全事務的管轄權。



港區國安法通過之後,香港社會各界紛紛發聲明表示全力支持,以切實解決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有效止暴制亂,打擊相關犯罪行為和活動,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還有愛國團體今日舉辦集會,慶祝港區國安法成功立法及明日(7月1日)回歸紀念日。



港區國安法還未通過時產生的威力我們昨天已經講過了,「港獨」頭子:我先撤退,手足們挺住!


而就在港區國安法今天全票通過之後,更多的「港獨」分子嚇到腿軟,紛紛退出「港獨」組織,遣散組員。


早前一直公開反對國安立法的亂港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常委羅冠聰、前副秘書長周庭,今日於個人社交媒體宣布退出「香港眾志」並辭任有關職務。




「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陣線」也在今日宣布,由即日起遣散所有香港地區成員(包括發言人梁頌恆在內),但聲稱海外分部會繼續運作。


「香港民族陣線」今日在facebook聲稱「遣散不代表停止」,而香港本部解散所有工作將會由海外分部接手。他們又指,未來亦有機會將「抗爭」重心轉移至海外。



回顧港區國安法從由人大決定立法至表決通過,歷時約1個月。


5月1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國務院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情況的報告》,認為有必要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同意根據《憲法》和基本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擬訂港區國安法。


5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簡介港區國安法草案內容,包括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區建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


另外,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機構和執行機制,以及明確規定行政長官,應就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情況,定期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相關法律將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再在香港實施。


5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作關於民法典草案的說明、關於港區國安法的說明。(新華社資料圖片)


5月23日:主管港澳事務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接見港區全國政協委員,表示從國家層面為香港訂立國安法,針對的是極少數搞「港獨」和黑暴的人,以維護香港絕大多數人的利益。


5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看望出席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的港澳地區全國政協委員並參加討論。(新華社資料圖片)


5月28日:全國人大閉幕會議上以2878票贊成,1票反對及6票棄權,表決通過港區國安法決定草案,由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直接在香港頒布實施。


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會。(新華社資料圖片)


6月3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率領特區官員就港區國安法到訪北京,向中央表達意見,會後指中央出手立法既是行使憲制責任,也是愛護香港的體現。


6月6至8日:香港中聯辦在香港召開首場座談會,聽取21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立法的意見。會后,香港中聯辦把各位代表和委員提出的意見建議以及收到的所有書面意見,一並轉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


6月18至20日:人大常委會召開會議,初審港區國安法並公布草案說明,提到會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4類犯罪行為的構成、罰規及效力範圍作明確規定,但未有提及細節及表決日期。


6月28日:人大常委會在半個月內召開第二次會議,擬在7月1日前完成立法。


6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春耀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新華社資料圖片)


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午以162票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


港區國安法完成立法,標誌著「一國兩制」進入新階段,堵塞國家安全漏洞,有效止暴制亂,讓香港擺脫過往一年的暴力陰霾,重新出發,為香港的繁榮穩定開啟新的篇章。


編輯:左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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