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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依法DQ攬炒派四人

大公文匯全媒體 维港专线 2021-02-20

【11·12 維港專線】大公報記者石璐杉、文澔、梁堅、凱楊、龔學鳴 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表決通過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決定確立香港立法會議員因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等行為,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議員資格。決定適用於參與九月第七屆立法會,被裁定提名無效的第六屆立法會議員。特區政府隨即宣布,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梁繼昌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香港社會各界認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將確保愛國者治港,特區政府DQ四議員是「依法認定」,獲得民意廣泛支持,有助香港社會重回正軌,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表決通過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新華社)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8月11日決定第六屆立法會延任至少一年。就議員延任資格的問題,應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請求,國務院11月7日提出議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決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了相關議案。會議認為,為了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必須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公職人員包括立法會議員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


須確保愛國者治港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昨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決定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因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不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決定同時明確上述規定適用於在原定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間被依法取消參選資格的第六屆立法會議員,以及今後參選或出任立法會議員遇有上述情形的。依據上述規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宣布。



特區政府昨日中午宣布,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原定於2020年9月6日舉行的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間,被香港特區依法裁定提名無效的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梁繼昌四名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


林鄭月娥昨日下午會見記者時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合憲、合法、合理,亦完全符合基本法的相關規定。這一安排是為了確保延任的議員均符合基本法第104條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她表示,特區政府日後需理順及修訂本地法例,以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


國務院港澳辦、香港中聯辦發表聲明,堅決擁護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港澳辦表示,人大決定為規範和處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具有不容挑戰的權威性。中聯辦強調,只有堅定地落實中央對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港,「一國兩制」才能在正確的軌道上行穩致遠,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才能得到根本保障。


獲得民意廣泛支持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理解及尊重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根據有關決定,郭榮鏗等四名立法會議員喪失議員資格,議席自今年7月30日起空缺。梁君彥表示,香港正面對經濟低迷、民生困頓、疫情反覆的問題,希望各黨派議員努力、務實地為香港出力,以市民福祉為依歸,共同解決當前的種種困難。


(大公報圖)


香港社會各界紛紛表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必要,及時,特區政府DQ四議員是「依法認定」,符合主流民意,將確保愛國者治港。市民亦樂見立法會正常有效運作,將有利經濟重啟和民生福祉。


但攬炒派仍上演「鬧辭」鬧劇。15個攬炒派議員昨日與被DQ的四人捆綁,揚言辭職。政界人士批評,攬炒派「鬧辭」是在公然對抗人大常委會決定,破壞「一國兩制」,是在繼續政治攬炒。中央從來允許忠誠反對派存在,但決不允許破壞底線的行為。這次決定是劃出底線紅線,對越線者絕不手軟。


特首:盡快訂明處理違誓機制


香港特區政府昨日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依法宣布第六屆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楊岳橋、郭家麒及梁繼昌四人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會見傳媒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最高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有權解釋基本法和監督基本法的實施。今次正正是實施基本法的過程中,遇上憲制性問題。她指出,既然四人早前被裁定不具備參選立法會議員資格,如果繼續容許,就會偏離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基於行政長官無權處理議員延任資格問題,所以才提請人大常委會決定。林鄭月娥強調,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合憲合法合理,而特區政府會盡快完善基本法第104條的本地修訂工作,包括訂明處理違反誓言的機制。


「公義之聲」指四名攬炒派議員只破壞不建設,污染立法會環境(大公報圖)


林鄭月娥昨日下午聯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舉行記者會。她強調,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的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對基本法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憲制性問題依法作出處理。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作出的決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完善基本法第104條


林鄭月娥表示,人大常委會在8月11日的決定是處理第六屆立法會的繼續運作,並沒有觸及到第六屆立法會議員的「去留」。有關議員延任的資格問題,這是一個非常特殊的情況,特區政府無權處理,必須從憲制層面決定。楊岳橋、郭家麒、郭榮鏗、梁繼昌早前被選舉主任裁定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即是不具備參選立法會議員資格。「一個不符合參選立法會議員法定要求和條件的人,自然都不具備出任立法會議員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如果特區政府容許一些不符合基本法對於立法會議員要求的人出任立法會議員,明顯是偏離了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


林鄭月娥重申,有關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合憲、合法、合理的安排,是必要的,亦完全符合基本法的相關規定。特區政府不是針對任何一位議員,「這安排是為了確保延任的議員均符合基本法第104條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人大常委會決定對香港有法律約束力,有堅實的基礎,不容挑戰。特區政府亦會將4個議員喪失議員資格以及人大常委會決定一併刊憲。


強調「愛國者為主體」


林鄭月娥說,今次決定意義重大,並且做了非常明確的規定,有了規矩以及本地法例,議員就要承擔起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責任,才能滿足以「愛國者為主體」這個政治體制。林鄭月娥強調,今次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並無賦權特首DQ議員,也不是行政機關說了算。


基本法第104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林鄭月娥表示,自全國人大常委會2016年通過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後,特區政府一直積極研究如何修訂本地法例,包括訂明具體宣誓形式、監誓人的安排以及違反誓言的處理機制和後果等。特區政府會盡快完成研究和法案草擬工作,希望盡早提交條例草案給立法會審議,以落實基本法第104條和相關解釋的憲制責任。


  

點擊香江 | 堅守「愛國者治港」規矩 撥亂反正立會重回正軌

基本法確定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維護「一國」原則和基本法權威,是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這個大邏輯決定了立法會議員作為公職人員,必須維護「一國」原則,任何含糊其辭的立場,任何公開支持「港獨」的行為,都嚴重違反了公職人員的行為準則和政治倫理,嚴重違背了基本法,也違背了自己的誓言。


過往,中央之所以沒有就此立規矩,是因為中央信任香港特區;但這些年的種種現象表明,反對派議員得寸進尺,嚴重逾越底線,已經到了令人無法容忍的地步,對此,中央決不能坐視不管!


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有權對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實施過程中有關憲制性問題作出決定,其法律效力和權威性不容挑戰。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確立了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喪失議員資格的制度性規定,並明確適用於原定今年九月舉行的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間被依法裁定提名無效的第六屆立法會議員。這與基本法第104條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解釋,以及香港國安法的立法精神完全一脈相承。


人大決定對確保香港特區管治架構中從政者履行對國家和特區效忠的憲制責任,在制度上劃定了底線、立下了規矩,同時也為香港特區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解釋和決定開展基本法第104條本地立法工作,進一步提供了法律支撐。


人大決定天經地義,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作為特區首長,宣布這一決定,也是依據人大常委會授權,並非行政凌駕於立法之上。


「愛國者治港」是不變的定律


對「港人治港」如何定義?鄧小平先生早就指出:「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治港」「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這個標準不能改變,也不容改變!


「愛國者治港」有嚴密的法理邏輯。「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如果治港者沒有從內心深處認同「一國」,不是真心愛國,就不可能落實好「一國兩制」方針。合格的治港者,既要愛國,也要愛港,讓愛國和愛港實現有機統一。



近年來,香港立法會反對派議員的所作所為,嚴重背離「愛國者治港」的原則,愈來愈讓人看不下去。這些議員蓄意將愛國和愛港對立起來,「逢中必反」,凡是涉及與內地有關的事宜,都惡意炒作,離間香港和內地的關係。從深港高鐵「一地兩檢」,到中央幫助香港抗疫、支援香港建方艙醫院,這些天大的好事,反對派議員卻肆意阻撓,不斷炒作,可惡至極!


事實證明,唯有愛國者,才能真正愛港;唯有愛港者,才能真正愛國,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因此,「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制度下不變的定律。


「鬧辭」是與中央和市民為敵


反對派議員的「鬧辭」醜劇,是公然與中央和市民為敵。


第一,「政治效忠」是最基本的要求。從政者必須效忠自己的國家,這是國際公認的基本價值取向。在「一國兩制」下,愛國愛港是對香港特區從政者的基本政治倫理,也是憲法基本法的根本要求,中央從來允許忠誠反對派存在,但決不允許破壞底線的行為。人大決定合情合理合法,無懈可擊!


第二,對抗人大決定就是對抗法律。全國人大決定具有法律效力,對抗人大決定,都意味着站在了國家的對立面,站在法治的對立面,也如同「政治自殺」,「鬧辭」的議員是否真的願意走上絕路?


第三,「鬧辭」辜負了選民的厚望。立法會議員是民選的,肩負監督政府依法施政、為民代言的職責。如今,為了一己私利辭職,這說明,他們根本就沒有把選民的利益放在心上;再說,議員辭職也要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否則不具備法律效力。議員身為立法者,為吸引眼球、博得同情,不按照法定程序辭職,實在令人不齒!


眼下,對於香港反對派來說,已經站到了政治前途的十字路口。中央劃出紅線後,反對派到底是選擇做「一國兩制」和香港的建設者,還是破壞者?是在政治規則下參政議政,還是越出紅線肆意妄為?這關係到他們自己的政治生命能走多遠。而立法會沒有「鬧辭」議員,議員人數仍然超過三分之二,並不影響立法會運作。這樣的「鬧辭」又有什麼價值呢?


立規矩、明底線,是改善立法會生態,也是改善香港政治生態的關鍵舉措,少數議員的「鬧辭」並不能阻止歷史前進的腳步,香港各界和廣大市民對未來充滿信心!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註:《大公報》獨家發表,如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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