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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賬呃公帑?「鬧辭」主角胡志偉涉虛報開支

大公文匯全媒體 维港专线 2021-02-20

【11·13 維港專線】大公報記者施文達、黃浩輝、突發組、李斯達 報道:攬炒派議員「鬧辭」召集人兼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辭職後稱回到社區「貢獻」云云,言猶在耳,胡被踢爆在任議員期間涉嫌虛報開支呃公帑!《大公報》調查發現,胡志偉由2013年至2015年,向一間「閃耀製作」租賃速印機,「閃耀」董事是民主黨創黨元老李建賢及朱耀明兒子朱牧華,而「閃耀」幕後的唯一股東,是以慈善機構註冊的老人服務中心,有單據顯示,該老人服務中心每月為胡志偉的地區辦事處提供清潔服務。有會計師直指,該老人中心涉嫌違反稅局豁免慈善機構的註冊定義;老人中心負責人則向記者表明,沒有介紹清潔工到胡志偉地區辦事處工作。有專家指,胡的混賬報銷,可能是攬炒派議員混賬的冰山一角罷了。


單據揭示,胡志偉向立法會申報2013年至2015年聘請黃大仙上邨及鳳凰新村老人服務中心提供清潔議辦服務(大公報圖)


根據立法會議員申報的資料,胡志偉申報「辦事處營運開支/酬酢及交通開支償還款額申領表」的紀錄顯示,2013年2月至2015年5月,胡志偉每月的恆常營運開支報銷,其中一項是他位於蒲崗村道富祐大廈的地區辦事處的辦公室清潔服務費,由一間以慈善機構註冊的「黃大仙上邨及鳳凰新村老人服務中心(康年社會服務處)」提供清潔服務,每月收取的清潔服務費800至900元,兩年合共收取約二萬多元清潔服務。


會計師質疑老人中心涉違例


會計師江子榮詳閱大公報記者提供的有關報銷文件,江指出,該間老人服務中心屬於獲稅務局豁免繳付利得稅的慈善機構,營運的業務須符合成立宗旨:「老人中心不得提供辦公室清潔服務,中心提供嘅服務無論收費或不收費都係畀老人,而唔係畀議員,究竟有無真正提供清潔服務?」江更質疑:「或係搵老人家去議員辦事處執吓嘢當做清潔服務生意?」他又問:「若然該老人服務中心有提供長者勞工做生意,那有沒有買勞保?」


單據顯示,胡志偉向朱牧華擔任董事的閃耀製作租用速印機


江子榮指着胡志偉提交立法會報銷的單據資料,上面列明該間老人服務中心向客戶,即是胡志偉的蒲崗村道辦事處提供清潔服務,他認為這已涉嫌違反慈善機構註冊:「有部分慈善機構註冊嘅長者社企係有提供上門家居清潔,服務對象係長者,就符合《稅務條例》第88條,但係老人服務中心服務議員辦事處,唔得喎!」


老人中心:我哋無做清潔服務


記者到位於彩雲邨的黃大仙上邨及鳳凰新村老人服務中心觀察,發現中心內擺滿一箱箱雜物,裝潢簡陋,猶如倉庫,沒有留空間讓長者在中心內活動或閒坐、休息等。記者佯言有街坊稱2015、2016年,中心有提供上門清潔服務,負責人是一名染髮的女士黎姑娘,她滿臉錯愕說:「我哋無做清潔服務,好耐之前有幫過一位老人家轉介職工盟搵家居清潔,職工盟收得幾貴吓,你去搵區議員問吓」。


昨晚記者致電黎女士,再次核查提供清潔服務一事,黎再次表示沒有向胡志偉辦事處提供過清潔服務。


記者在立法會向胡志偉查問,他為何向慈善機構註冊的長者服務中心採購辦公室清潔服務,以及該中心亦涉違成立宗旨,胡志偉看了記者出示的相關單據文件,立即黑面,不停說「唔好意思」,急急搭電梯閃避走人。


點擊香江 | 部分反對派議員的「鬧辭」有用嗎?

文/屠海鳴


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明確經依法認定不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的立法會議員即時喪失議員資格,香港特區政府據此宣布郭榮鏗等四人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這是維護香港特區憲制秩序的務實之舉,人大決定具有法律效力,得到了香港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的擁護和支持。


攬炒派議員不斷以拉布、衝擊主席台等惡劣手段擾亂立法會秩序,癱瘓議會運作。(資料圖片)


然而,立法會部分議員卻表演了一場「鬧辭」的醜劇,試圖吸引眼球,博得同情,爭取外國勢力的干預。


什麼叫「鬧辭」?就是「喧嘩、攪擾、發洩着要辭職」。議員辭職是有法律程序的,他們還沒有走到履行辭職程序的階段,還沒真的辭職。「鬧辭」重在一個「鬧」字,就是要污衊全國人大「政治打壓」,抹黑特區政府「一權獨大」,蠱惑市民跟着起哄,引導外國干預香港事務。這齣戲也許會讓他們最近幾天成為國際輿論的話題之一,也許美歐等國的政客會發表幾句廉價的同情之語,但不會給予實質性支持。部分反對派議員的「鬧辭」有用嗎?


「鬧辭」本質上是對抗中央


全國人大常委會立規矩,主要明確了立法會議員喪失資格的「五項條件、一個程序」。「五項條件」是: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不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一個程序是:「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由此可見,郭榮鏗等四人喪失議員資格,並非因為「拉布」,而是在擔任第六屆立法會議員期間,有的以「民主自決」或支持「香港獨立」作為「自決」前途選項來處理香港體制;有的尋求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干預香港事務;有的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國安法等等,觸犯底線,證據確鑿,沒有資格作公職人員,特別是不能佔據立法機關的席位。


「鬧辭」不影響立法會正常運作


而「鬧辭」的15名反對派議員,甘願把自己與郭榮鏗等四人捆綁在一起,說明他們與郭榮鏗等四人的政治理念相同,是一丘之貉!因而,「鬧辭」是以行動對抗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對抗「一國兩制」方針,是典型的「政治攬炒」,本質上是對抗中央。


「鬧辭」議員甘願出局,對立法會運作有影響嗎?不會!基本法第75條訂明,立法會舉行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特區政府早前表明不會安排補選,而留下的議員仍然可以讓議會繼續運作。事實上,這些攬炒議員的出局,只會令立法會生態好轉,沒有了他們的攪擾,立法會的運作將更加規範有序。


當然有人會擔心,今後立法會監督政府的職能會不會削弱?這種擔心是多餘的。理由有三:


首先,立法會從來都容納反對派的存在。只要是依法行使議員的權力,沒有違反基本法和議事規則,議員都可充分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其發言的權力也受到基本法相關條款的保護。


其次,攬炒派議員的目的是「革命」,他們並非真心監督政府,而是要癱瘓和推翻政府;並非為了建設,而是為了破壞;並非要把事情辦好,而是要把事情搞壞。他們公開表達了這些觀點;十月份立法會復會後,他們就是這麼樣做的。


再次,建制派議員監督政府的作用會發揮得更好。特區政府提交立法會的議案不可能都是十全十美,議員的職責就是站在不同角度「挑毛病」,令最終通過的議案更完美,更好地造福市民。以往,對於政府提交的議案,建制派議員也並非「一路綠燈」,而是提出了許多建設性意見;今後,沒有攬炒議員的攪擾,建制派議員會盡心盡力履職,讓立法會的功能發揮得更好。


所謂「議會戰線」已經崩潰


針對香港立法會部分議員「鬧辭」的做法,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指出,部分反對派議員在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有關決定後「鬧辭」,充分暴露了部分反對派議員為了政治私利而罔顧市民利益的本性,再次表明了其與中央對抗的頑固立場,實際上是挑戰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解釋和決定,對抗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


這個定性的分量是很重的,不知道反對派議員是否聽懂?「鬧辭」的議員如果報名參選下一屆立法會議員,「鬧辭」一事將成為其污點,選舉主任可質疑他們是否承認中央對香港行使主權,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相信很大機會會被取消參選資格。


發言人接下來話分兩頭說,一頭是:「我們要正告這部分反對派議員……」另一頭是「我們注意到,還有一部分被標籤為『反對派』的議員沒有被綁架上『總辭』的戰車,而是選擇繼續履行議員職責,這樣的明智之舉值得肯定。」


事實上,這次被DQ的只有郭榮鏗、楊岳橋、郭家麒、梁繼昌四人;其他議員願意「自我捆綁」,只會給自己製造悲劇,斷送政治前途,無異於「政治自殺」。不過,議員辭職有法定程序,之所以稱他們是「鬧辭」,就是屬於「揚言辭職」的階段,還沒有履行辭職的相關手續。也就是說,「鬧辭」的議員還有反悔的餘地。何去何從?應該仔細掂量!


眼下,香港反對派已站在政治前途的十字路口。中央畫出紅線後,反對派到底是選擇做「一國兩制」和香港特區的建設者,還是破壞者?是在政治規則下參政議政,還是越出紅線肆意妄為?必須做出選擇,這關係到他們的政治生命。


香港反對派須看明白:利用參政議政的權力對抗中央、反對「一國」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反對派的所謂「議會戰線」已經崩潰了!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註:《大公報》獨家發表,如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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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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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攬炒派議員,你們可以下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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