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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官判刑毀案改口:非優秀細路

大公文匯全媒體 维港专线 2021-02-20

【11·14 維港專線】大公報記者 胡家俊 報道:14歲少年承認與其他人三度刑事毀壞天水圍的「優品360」商店,更透露事成後收取了250元。裁判官水佳麗昨天判刑時,指少年從小學壞,並非「優秀嘅細路」,最終判他進入勞教中心。水官早前審理另一宗15歲男生擲汽油彈案時,曾形容男生是「優秀嘅細路」並輕判感化令,被上訴庭批評判刑過輕,其評價亦「有可商榷之處」。


  

涉案14歲少年早前承認三項刑事毀壞罪,昨在屯門法院接受判刑。庭上披露,少年早前認罪收押後,向撰寫更生報告的懲教人員承認,他犯事後從朋友手上收取了250元。辯方求情時,強調少年並非受金錢利誘而毀壞涉案商店,只是「受朋輩影響」才犯案。

  

收250元破壞優品360

  

裁判官水佳麗翻看報告後,不同意辯方說法,認為少年早已學壞,常與人打架,不大愛香港,而且今次更用錯方法表達不滿,「整個社會就係睇住好似你咁嘅年輕人破壞」,認為他並非「滿腔熱血」、「優秀嘅細路」。最終,水官決定判他進入勞教中心,接受紀律訓練、學習約束自己。

  

案情指,少年於今年2月24日下午與另外兩名黑衣人到天耀廣場內的「優品360」商店大肆破壞,將紅酒等貨品掃落地後逃去,但少年在商場附近被警員截獲。少年在警誡下招認犯案,並承認於同月一日及二日先後破壞置富嘉湖二期內的「優品360」。少年參與的三次事件,造成共值約2300元貨品損壞。

 

少年於今年2月24日下午與另外兩名黑衣人到「優品360」商店大肆破壞(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負責本案的水官早前處理另一宗擲汽油彈案件時,不但曾錯誤輕判15歲男生僅接受感化,更讚揚他是「優秀嘅細路」。水官相關言論激起公憤,市民紛紛投訴水官判決和言論偏頗。

  

其後律政司申請覆核量刑,就水官讚揚男生是「優秀嘅細路」一事,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翻查文件發現男生的學業成績差劣,需重讀中三,質疑水官的「正面評價」並不中肯;另一法官彭偉昌亦質疑男生醉心社會事件,質疑水佳麗「點解會有『優秀、令人心底裏佩服』等嘅字眼出嚟?」最終改判男生進入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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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 胡家俊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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