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愛港者治港 18萬公僕須簽效忠聲明
【11·27 維港專線】大公報記者 周 宇 報道:特區政府宣布,會要求18萬現職公務員在限時內一次過簽署效忠特區政府聲明。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日在新一份施政報告相關措施記者會上表示,要求公務員作出宣誓或簽署聲明,符合香港國安法的相關規定,不會影響公務員政治中立。他指出,拒絕簽署聲明是較嚴重的事,相關人員日後升遷會受影響;至於是否需要離職,目前正諮詢律政司意見。聶德權強調,公務員簽署聲明後,若言行違反誓言,或違法違規,嚴重者更可能涉及違反香港國安法,便需即時終止職務。
聶德權表示,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和承擔,也是政府和社會對公務員一貫的期望和要求。要求公務員作出宣誓或簽署聲明,符合香港國安法的相關規定,亦是對公務員在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下須承擔的責任、期望的一種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讓公務員更明確地意識到其公職身份要求的責任、承擔,有助進一步保護、鞏固、推廣公務員隊伍需恪守的核心價值,確保特區政府有效管治。
2980新聘公務員已簽
聶德權說,公務員事務局早前已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加入特區政府的公務員簽署聲明,拒絕簽署者將不獲聘用。他透露,7月1日至10月31日,共有約2980人加入特區政府成為公務員,其中無人因未簽署相關聲明而被終止聘任。
聶德權在《行政長官2020年施政報告》相關措施記者會上表示,將安排現職公務員一次過簽署聲明或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國香港特區。(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聶德權指出,公務員事務局已按照既定機制展開諮詢,收集意見並進行研究,最終決定推行現職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時,全體公務員一次過進行,不會如早前建議般分階段落實。他透露,敲定、落實相關安排的準備工作已接近尾聲,公務員事務局目前正諮詢律政司的意見,釐清若出現現職公務員不簽署聲明或宣誓的情況,須採取的跟進措施,亦會與公務員團體溝通,盡早公布相關安排。
或招聘人手填補流失
至於公務員編制的最新安排,聶德權說,經濟下行環境下為控制編制開支增長,下個財政年度公務員編制的目標增長為零,政府已鼓勵部門訂定工作優次、內部調配、精簡程序,從而提升效率,以便編制不增長的情況下合理應對工作量。他指出,過去幾年,公務員隊伍每年流失的人手約有7000至8000人,出於填補流失人手的需要,來年公務員編制目標雖然是零增長,但不意味着政府會停止招聘公務員。
據悉,公務員編制在過去四個年度的增幅為11%,增加約1.96萬個職位,預計到明年三月底公務員編制約有19.7萬個職位。
聶德權感嘆,過去一年多,香港社會受到社會動亂和暴力事件衝擊,亦要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公務員隊伍堅守崗位、克盡己職、上下一心跨越難關,面對挑戰,同心抗疫。他相信,公務員團隊會繼續盡忠職守,支持特區政府施政。
四公僕團體支持全體宣誓效忠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日公布,政府決定為全體現職公務員一次過進行宣誓及簽署聲明,以確保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政府人員協會、香港公務員總工會、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同學會、香港特區政府公務人員聯會今晚發表聯合聲明,支持公務員事務局的決定,認為此安排符合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及《公務員守則》的要求。
聲明強調,香港國安法第六條要求所有公職人員包括公務員均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而基本法第九十九條則訂明,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公務員守則》亦要求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期望政府盡快公布各項執行細節和早日實行,亦希望藉公務員宣誓可向其他公職人員起示範帶頭作用。
聲明呼籲公務員同事團結一致,盡忠職守,確保香港繁榮穩定,市民安居樂業,為落實「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作出貢獻。
井水集|公務員宣誓 愛國者治港
施政報告提出年內將修訂公職人員宣誓條例,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公布細節,全部公務員將一次過完成宣誓及簽署聲明。局長聶德權還表示,若有現職公務員不簽署聲明,將影響升遷機會。
公務員是「港人治港」的關鍵,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乃基本的政治要求。基本法規定,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公務員守則》對公務員的操守也有相關規定。香港國安法第六條明確指出,香港居民就任公職時,需要依法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這其實是對相關法律的深化及完善,將宣誓範圍由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擴大到所有公職人員。
完善宣誓制度及將所有公職人員囊括在內,也是出於形勢發展的需要。公職人員違法違紀的情況並非罕見,黑暴期間,問題進一步惡化。但由於過去沒有宣誓要求,也沒有明確規定違反誓言有何後果,致使有公務員參與甚至組織反政府集會,沒有付出代價之餘,反獲升官加薪,樹立了惡劣榜樣。這個問題得不到解決,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就無從談起。
早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決定,四名攬炒派政客被特區政府依法認定違反誓言,即時喪失議員資格,效果立竿見影。特區政府及時修訂公職人員宣誓條例,對所有公職人員立規明矩,是勇於擔責的體現。
宣誓及簽署聲明是一件嚴肅的事,拒絕宣誓或簽署者,不能不令人質疑其是否盡忠職守、是否可成為一名合格的公務人員。至於違反誓言者,一經特區政府依法認定,可立即予以DQ,以正綱紀。也只有徹底清理門戶,「愛國者治港」的初心才能得到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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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 周 宇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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