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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獲保釋各界嘩然 律政司即時上訴

大公文匯全媒體 维港专线 2021-02-20

【12·24 維港專線】大公報記者 胡家俊、方學明、梁堅、文澔、賀仁、海芯葆、陳瑞秋 報道:官司纏身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先後被控欺詐罪及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在兩案均被法官以有潛逃或再涉案風險,拒絕讓黎保釋。


黎智英保釋離開法院(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黎智英昨日向高院申請保釋,結果卻獲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之一、法官李運騰批准,各界嘩然。鑒於近期頻頻發生棄保潛逃事件,對於黎智英今次獲准保釋,社會提出廣泛質疑。據了解,律政司將會向終院提交文件,就李官批准保釋的決定申請上訴。


黎智英辦理保釋手續後,於昨晚10時50分頭耷耷急步離開法院(大公報記者 攝)


還押近三星期的73歲黎智英,先於本月3日因涉嫌聯同壹傳媒集團兩高層周達權(63歲)和黃偉強(59歲)欺詐科技園被起訴,黎還押期間再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此前兩次聆訊都由身兼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的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蘇官兩次都指出,黎智英有潛逃或再涉案,而駁回他的保釋申請,將兩案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除往警署法庭 禁離開住所


黎智英一方決定直接向高院申請保釋,由另一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處理。辯方聲言黎智英決不會潛逃,控方則據理力爭反對讓黎保釋,雙方激辯大半日。最終李官決定批准黎智英保釋,條件包括除往警署及法庭外不得離開住所、不得與外國官員會面等等。惟庭上的保釋程序按例不得報道公開,李官稱考慮公眾關注,之後將頒判詞有限度交代理由。


黎智英准以千萬元保釋離開法院(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在李官批准保釋後,控方隨即表示將會就李官的「最後決定」向終審法院上訴,並向李官申請上訴證明書。控方引用了《終審法院條例》第35條,要求李官下令維持羈押黎智英。不過李官以無權處理這申請為由,駁回控方的申請,黎智英獲准保釋。


黎智英辦理保釋手續需時,直至昨晚10時50分才離開高院,登上平治私家車離開,未有回應記者提問。大約11時10分,黎返抵嘉道理道住所,大批傳媒守候在門外採訪,黎坐的私家車即倒車駛入獨立屋,其間黎依然不發一言,直入屋內。


黎智英保釋離開返回家中(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大公報記者現場所見,黎智英由兩名律師陪同乘車返回住所,住所有三名保安守衛,不見有保鑣。黎智英入屋時,一直戴着耳機、低頭望着手機。


黎智英保釋期間須遵守多項條件,包括交出1000萬元擔保金、不得離港、除往警署報到及往法庭應訊外,24小時不得離開住所。此外,黎智英亦須承諾在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制裁香港和中國,包括不得與外國政府官員會面、不得受訪,及不得發表評論等等。


市民:撐律政司據理力爭


李運騰法官並非首次處理黎智英的保釋事宜,早前黎智英曾被控刑事恐嚇記者,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但不准離境,黎於今年六月向高院申請離境時,正是由李官處理。當時李官曾指黎智英面對多宗案件,有機會成為誘因,令他獲准離港後便不再回來,因此不批准他離港。


黎智英保釋離開返回家中(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據了解,律政司將會繼續着手向終院提交文件,就李官批准保釋的決定申請上訴。有評論認為,律政司昨日果斷即場提出上訴,依法據理力爭,反映了香港社會的社情民意。市民亦紛紛表示,法庭絕不能再製造「最大的潛逃者」,支持律政司繼續上訴到終院。




梁振英:法官又錯了!


對於法官批准黎智英保釋的決定,政界及法律界都感到嘩然,認為黎智英干犯香港國安法,一千萬保釋金對於黎智英只是九牛一毛,加上現時棄保潛逃的例子比比皆是,批准黎智英保釋幾乎等同放虎歸山。


戴口罩的黎智英昨登上私家車離開時,「睥」着在場採訪的記者(大公報記者 攝)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直指:「法官又錯了!」他說,被控暴動罪及襲警罪的中五學生曾志健前日缺席法庭聆訊,並明言展開逃亡,這是眾多棄保潛逃案件的新例,說明法官不斷錯判被告人潛逃的動機和概率,但犯上這樣明顯和低級錯誤的法官竟然可以不需承擔任何後果。


梁振英認為,黎智英潛逃的機會極高,因為只有離開香港,他才可以繼續在「國際戰線」攻擊中國。如果他逃離香港,決定准許保釋的法官要負責嗎?他指出,許智峯等人潛逃前的謊言和潛逃後的大言不慚,所有法官都要引以為戒。梁振英又指出,為黎智英做人事擔保的三人為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陳日君、律師何俊仁及香港浸會大學客席教授吳明德。「這三人和黎智英是什麼政治關係?國家安全案件可以接受這些人提供擔保嗎?」



梁振英又指出,陳日君曾收受黎智英用途不明的大額捐款,適合作為黎智英的擔保人嗎?


學者:令市民失去信心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法官要明白世界變了、香港變了,指香港輸出畏罪潛逃的通緝犯趨勢上升。為了捍衛香港司法權威和尊嚴,她呼籲,法官必須收緊保釋條件,貼地捍衛香港法治。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法學教授傅健慈質疑,法庭批准黎保釋令人匪夷所思,更慨嘆「唔知依家高院啲法官做緊咩?」他指出,黎智英原本已有非常高的潛逃風險,加上其身負欺詐及危害國家安全等數宗重罪。傅健慈促請律政司要就裁決盡快再提出上訴,以彰顯法律公義。傅健慈續稱,目前黎每周只需三日到警署報到,意味還有四日有機會「着草走佬」。他認為,裁決再次令市民對本港司法失去信心。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出,收到多位市民詢問「有咩理由畀佢保釋?」她亦對黎智英五案纏身仍獲保釋感到「出奇」,直言難以理解。


社評丨香港法庭欲製造最大逃亡事件?


黎智英在還柙二十天後,保釋申請昨日獲高院批准。事件震驚全城,亂港派一片「感謝法官」之聲,而本港法律界、市民大眾則一片錯愕,質疑放生身負重罪的黎智英,有如縱虎歸山,若他趁機逃亡,法庭難辭其咎,香港的法治必然會受到重創。

  

事實上,黎智英官司纏身,棄保潛逃風險很高。正因如此,早前他三次申請出境,三次被法庭拒絕。本月初,他被控欺詐罪,還柙候審,當時申請保釋均被法庭拒絕。其後,他被加控危害國家安全罪,由荔枝角羈押所移送至保安更為嚴密的赤柱監獄。令人萬萬想不到的是,被加控違反國安法的黎智英,多次被拒保釋後,其保釋申請竟然還能獲高院接納,真是咄咄怪事。

  

黎智英涉嫌多宗罪行,犯罪事實清楚,何況他觸犯國安法,是重度嫌犯,而國安法明文規定可以拒絕其保釋申請。黎智英又是在保釋期間加控罪行,更應該謹慎對待。律政司據理力爭、依法履責,根據《終審法院條例》及時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法官維持羈押被告,所有舉動,都是在盡力維護法治,令人敬佩。然而,法官拒絕接受,黎智英獲准即時保釋外出,這顯然是亂港政客及國際反華勢力最想見到的結果。

  

有人認為,黎智英的保釋條件相對嚴格,包括一千萬保釋金、每周三次向警方報到、不得與外國官員見面或接受採訪,以及不准離家、不准離港等,相當於家中「服刑」,就是考慮到他有潛逃的風險。但既然如此,為何不直接拒絕其保釋申請呢?保安森嚴的赤柱監獄,肯定比「不准離家、離港」的法庭指令更能確保其留在香港,直至法庭作出最終判決,這才符合法治要義。

  

不管黎智英一方如何保證保釋期間循規蹈矩,不越雷池一步,但其誠信早已破產。不可不知,黎智英並非孤家寡人,他是亂港派的共主,更是西方反華勢力的寵兒,希望並願意協助他逃亡的人及組織不在少數,合理懷疑有潛逃的誘因及能力,沒有人敢拍胸脯保證不會發生棄保潛逃事件。

  

過去半年來,棄保潛逃的個案多不勝數。八案在身的許智峯與外國政客合謀欺騙本港法庭,先取回被扣留的旅行證件,再以參與子虛烏有的所謂「國際氣候會議」為藉口,借道丹麥逃亡到英國,並高調聲稱有外國支持、將抗爭到底;被控參與暴動及兩項襲警罪的曾志健,縱然旅行證件被扣,仍能逃之夭夭;更不必說「十二逃犯」,若非被內地警方拘捕,已經逍遙法外。

  

疑犯潛逃事件接二連三,這是香港法治之恥,而法官的一念之「仁」起到實質幫兇效果。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批評本港司法出現了系統性問題,將個人權利置於公眾利益之上,有份製造了香港今日的亂局,誠哉斯言!


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

大公報 胡家俊、方學明、梁堅、文澔、賀仁、海芯葆、陳瑞秋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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