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有情|「天好凍,但香港仍然有愛」
【1·10 維港專線】大公報記者 方學明 報道:昨日早上11時,黃伯在將軍澳景林邨「暫住」的單位響起敲門聲,房屋署和社會福利署的人員在民建聯景林邨社區幹事溫啟明陪同下,上門探望並帶來喜訊。黃伯早前受疫情影響滯留內地,回港卻發現所居住的公屋已被房署收回,一度被迫露宿,他「爆門」返回原居所後,日日擔心被房署驅趕,但昨日社署人員取出「體恤安置推薦」文件讓黃伯簽署,意味他將可獲安置在原居住單位。
「記者先生,真係好多謝你呀!如果無你,無傳媒廣泛報道,我諗事件無咁快解決,多謝你呀!得閒我哋約出嚟飲茶。」大公報連日報道黃伯受疫情影響,無法返港以致拖欠公屋租金,被房署無情收回單位,事件昨日出現突破性進展後,黃伯對大公報記者說。
社署人員昨日詳細詢問黃伯實際面對的問題及需要,並經進一步了解,取出文件給黃伯簽署後,將已簽署文件轉交房署跟進。
黃伯(左)與民建聯景林邨社區幹事溫啟明(右)握手,並感謝社會各界提供幫助(大公報)
剩餘物資轉送有需要人士
「真係好開心,我終於等到社署同房署人員上門了解我個案,我將舊年因疫情滯留內地無法返香港,託人向房署申請延期交租,到房署話收到信件,舊年六月收樓,沒收我家當,一一講畀人員聽。」
黃伯簽署的是「體恤安置推薦」文件,即批准酌情處理其個案,簽署文件後,意味黃伯只要清繳欠交的大約2000元租金後便可獲原單位安置,不用擔心流離失所,更不用擔心隨時被房署人員驅趕離開。
「我要先交曬欠租,當完咗之前份租約,然後到房署樂富辦事處重新辦理新租約,其間房署人員唔會上門趕我走。」黃伯說。
民建聯景林邨社區幹事溫啟明(左)探望黃伯(大公報)
事情獲得解決,黃伯十分興奮,並感謝社會各界幫助:「天氣好凍,但我深深感受到社會充滿愛,我希望將呢份愛延續,我會將團體同街坊送出多出嚟嘅物資,轉送捐畀社會有需要人士。」黃伯點算後打算送出棉被、暖氈、外套、公仔麵等。
黃伯說,積極計劃將住所回復原貌,包括將取回被房署沒收的家當。
而對於黃伯事件得到解決,民建聯景林邨社區幹事溫啟明稱十分高興,並會一直跟進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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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 方學明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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