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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燒活人案兇徒着草竄台 兩協逃男落網

大公文匯全媒體 维港专线 2021-02-20

【1·16 維港專線】大公報記者 黃浩輝 報道:馬鞍山黑暴火燒人慘案發生超過一年,被暴徒嚴重燒傷的李伯情況一度危殆,經過四次植皮手術及漫長治療,至今仍未完全康復;警方鍥而不捨調查,相信兩名涉案縱火及其同黨去年已潛逃到台灣,現正被警方通緝;警方同時發現有人協助兩人購買機票,前日分別在柴灣及元朗拘捕該兩名涉協助逃犯的男子。李伯昨日表示縱火燒人是滅絕人性的行為,兇徒未能繩之於法對社會是一種傷害,希望最終會拉到人。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警司吳基駿表示,2019年11月11日中午,馬鞍山港鐵站一帶有大批黑衣人集結和大肆破壞,一名姓李(57歲)男子在馬鞍山廣場連接馬鞍山公園的天橋上嘗試阻止,卻被大批黑衣人包圍並指罵。


2019年11月11日,暴徒在馬鞍山縱火燒傷一名本地男子李伯。(資料圖片)  


其間,一名黑衣人向事主淋潑易燃液體並點火,令事主身體和頭部多處燒傷,涉事黑衣人其後逃去無蹤,警方經過深入調查,鎖定兩名分別17歲及25歲男子,其中25歲疑犯相信是當日點火焚燒事主的男子,另一名17歲疑犯為其同黨,當日亦在橋上。

  

案件至今已拘捕18人

  

惟兩人在去年的11月和12月先後乘飛機潛逃往海外,現正被警方通緝,警方同時發現有人協助兩名疑犯購買機票後潛逃,於前日(14日)分別在柴灣和元朗拘捕兩名分別姓姚(60歲)、兼職的士司機,及一名姓廖(39歲)、私人日語老師,兩人涉嫌「協助罪犯」罪名。

  

被捕兩名男子與潛逃兩男非親戚關係,據悉,被警方通緝的兩名17歲和25歲疑犯,沒有曾被拘捕及刑事紀錄,在事發後潛逃到台灣,現時去向未明。

  

吳基駿又指此案由2019年至今已拘捕18人,分別14男4女(16至60歲),報稱學生、文員和地盤工人,他們涉嫌「暴動」、「串謀刑毀」、「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吳強調潛逃是不負責任行為,疑犯犯法後應接受法律制裁,並負起法律責任,當他們返回香港時警方會繼續依法追究犯下的罪行。另任何人如鼓勵或協助罪犯潛逃,會干犯「協助罪犯」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


  

「助紂為虐罪加一等」

  

案中被暴徒燒至上半身四成皮膚被燒傷的李伯昨日表示,縱火燒人是滅絕人性的行為,兇徒未能繩之於法對社會是一種傷害,希望始終會拉到人。李太表示丈夫被燒嚴重受傷,至今未能康復,幫助兇徒潛逃的人助紂為虐應罪加一等。


  

一直協助李伯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兩名肇事兇徒只因政見不同,便殘暴不仁地縱火燒人,再畏罪潛逃,完全是懦夫的行為。兇徒及支持協助他們畏罪潛逃的人是絕對不公不義。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期望兇徒早日受到法律制裁,讓公義得以彰顯。

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

大公報  黃浩輝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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