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好好宣誓,後果很嚴重!
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22日發表講話,闡述如何落實「愛國者治港」,為中央治港方針定調。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23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講解《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建議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立法會條例》、《區議會條例》等,以完善宣誓安排及違反誓言的處理機制和法律後果。條例草案列明,區議員就職時,同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及司法機關人員一樣,必須宣誓。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23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攝)
岑敖暉、袁嘉蔚、鄭達鴻、梁晃維4人將被DQ
去年有4名區議員報名參選立法會被DQ,包括岑敖暉、袁嘉蔚、鄭達鴻、梁晃維,有記者問到該4人議席如何處理。曾國衞指,修例有提到如過去曾被視為不擁護、不效忠,理論上不具備條件。該4名現任區議員理論上應該會失去資格,在法律通過後民政事務局會作出適當跟進。
曾國衞在記者會上講解2021年公職條例草案(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攝)
「正負面清單」
界定宣誓是否真誠
曾國衞表示,是否「真誠」宣誓過去有不少爭議,今次特別加入「正面清單」、「負面清單」,以界定哪些行為屬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
曾國衞強調,因為「清單」沒辦法涵蓋所有情況,要視乎實際情況。目前階段,「負面清單」是基於基本法相關規定,人大決定及解釋,以及過去法律訴訟程序內,法院作出裁決基於的原則及考慮而列出。他相信,因應清單,宣誓人會真誠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不需擔心情況發生。
鄭松泰在2016年10月19日立法會會議上倒插國旗(大公報資料圖片)
記者:鄭松泰曾倒插國旗會否失去立法會議員資格?
曾國衞:有個別議員如曾違反法例,有拒絕、忽略宣誓、不符合效忠者,五年內失去參選資格。
記者,區議員其過往言行會否被追究?
曾國衞:法律沒有追溯期,但不否認會考慮到有關人宜過去的一些行為是否支持《基本法》的可能性。
177國立法規定
公僕愛國天經地義
環顧世界,幾乎所有國家和地區競選公職者都竭力展示愛國之心。
自上世紀初德國《魏瑪憲法》首次確認公僕就職時必須宣誓效忠憲法的制度起,迄今已有超過170個國家在憲法中規定了宣誓制度,公職人員宣誓效忠憲法和國家制度已成為國際通例。對於故意破壞宣誓程序的情況,不少國家亦立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