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國者out
【3·30 維港專線】大文新聞網綜合報道:今日(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訂通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這是繼2020年制定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從國家層面推動香港特別行政區相關制度完善發展的又一重大舉措。
一、修訂案主要內容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勇表示,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主要有五方面內容:
一是重新構建選舉委員會
選舉委員會的人數由原來的1200人擴大到1500人,組成由原來的四大界別擴大到五大界別,每個界別300人。選舉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委員必須由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擔任。
二是明確規定了選舉委員會五大界別
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設18個界別分組;第二界別「專業界」設10個界別分組;第三界別「基層、勞工和宗教等界」設5個界別分組;第四界別「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等界」設5個界別分組;第五界別「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設2個界別分組。
在修訂後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地區組織代表」界別分組中沒有出現區議會議員,附件二也取消了立法會中區議會(一)、區議會(二)的席位。
三是完善和擴大了選舉委員會的職能
保留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行政長官人選的職能,恢復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部分立法會議員的職能,增加選舉委員會參與提名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職能。
四是規定了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制度
基本保留原來的行政長官選舉制度,在提名機制等方面有所調整,以確保行政長官必須由堅定的愛國者擔任。重點改革立法會選舉制度,立法會議員人數由70席增加至90席;由選舉委員會選舉、功能界別選舉和分區直接選舉分別產生40名、30名和20名議員;同時對立法會選舉的提名、選民資格、選舉方式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五是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制度
香港特區國安委根據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審查情況,就有關人員是否符合「擁護、效忠」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判斷,並就不符合者向香港特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出具審查意見。對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根據特區國安委的審查意見書作出的資格確認決定,不得提起訴訟。
二、港府工作安排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堅定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政府會全力配合,並做好包括公眾解說、本地立法、以及安排選舉三項工作。
林鄭月娥表示,爭取4月中(即兩周後)提交本地選舉相關法例的條例草案讓立法會審議,冀5月底可三讀通過,6月進行選民登記,9月舉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12月舉行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以及明年3月舉行特首選舉。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今年12月舉行,現屆任期延長至本年年底,立法會今年暑假會繼續開會,處理民生法案。政府會在下月中提交有關修訂選舉制度的草案,他已決定下月中加開會議,安排法案首讀,讓法案委員會可全速審議。
三、熱點Q&A
民主派是否拿不到提名?
林鄭月娥表示,民主派不等於不愛國,把民主派身份等同於不愛國的說法對他們不公道。無論是過去、現在還是將來,都會有愛國的民主派人士,儘管他們有自己的理念,只要候選人沒有做出不效忠基本法和香港特區的行為,沒做過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發展的行徑,是愛國者,就都有資格獲得提名。
誰來任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
林鄭月娥表示,香港本身已有選舉主任的職務制度,鑒於選舉主任被質疑如何單獨承擔,因此現由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替代選舉主任的工作。會控制資格審查委員會的人數,將由特區的主要官員擔任,中央方面可以充分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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