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選制草案今首讀 煽投白票屬違法
立會選舉地方選區將由五個變成十個,特區政府冀每個選區的人口分布平均。
行政會議昨日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新選制草案)並刊憲,條例草案提出六大範疇的內容修訂,今日將提交立法會在特別會議上首讀和二讀。根據修訂,立會選舉地方選區將由五個變成十個,特區政府冀每個選區的人口分布平均。
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政府發言人表示,深信完善選舉制度將讓香港重回「一國兩制」的初心和正軌。本港各界亦紛紛表示,全力支持修訂選制,推動香港政治生態重回正軌。
林鄭月娥指出,條例草案為近年所見較為複雜和內容較多的法案,涉及修訂八條主體法例,分別為《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立法會條例》、《區議會條例》、《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高等法院條例》、《香港終審法院條例》和《旅遊業條例》。此外,24條附屬法例也要修改,當中包括將去年根據《緊急情況(換屆選舉日期)(第七屆立法會)規例》所訂的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日期由9月5日改至12月19日。至於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將於今年9月19日舉行,而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則於明年3月27日舉行。
港島兩區 九龍三區 新界五區
根據條例草案,立法會九十席分別經選舉委員會、功能團體及分區直選產生,其中,分區直選的議席由35席減至20席,地方選區由現時五個變成十個,香港島拆成兩區,九龍分為三區,新界分為五區,每區選出兩名議員。修例草案建議,大約每兩個區議會選區,組成一個立法會地方選區,每區約有76萬人。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將優化選舉安排,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草案建議,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干犯非法行為。對此,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違法者最高可判監禁三年,她說:「每當見到有特別的情況,會破壞選舉的話,不單現在(基本法)附件一、二明確給了一個責任我們要去做,即使特區政府見到這些情況,亦都需要採取立法的工作,確保選舉可以公平、公開、誠實地進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指出,政府修例規管,並非因為對選舉投票情況無信心。而是面對社會上有人企圖作出相關煽惑舉動,政府作出針對性修訂,從而確保選舉不至於被操縱、破壞。讓港重回正軌 有利繁榮穩定
政府發言人昨日表示,是次修例工作旨在以本地立法方式落實全國人大的決定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充分體現政府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所確立的憲制秩序、依法治港的基本理念和原則。特區政府深信完善選舉制度將讓香港重回「一國兩制」的初心和正軌,從制度上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並有利於促進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冀更多有能之士參政 提升特區管治效能
「如果行政機關日日對住充斥着爭拗、拉布、破壞的立法會,是根本無法提升治理效能的。」在昨日下午的記者會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回答《大公報》記者提問時表示,提升治理效能,離不開優秀的管治人才,她希望更多有能之士進入立法會,助力行政、立法機關良性互動,進一步提升治理效能。
林鄭月娥認為,當議會文化、議會環境良性發展,提升治理效能亦不是難事。「大家看到,從去年11月下旬開始到今天,立法會已經恢復了正常的狀態,事實上,我們通過了不少法案和撥款。正正這個時候,本港的經濟、民生更要加把勁。」
林鄭月娥堅信,當香港社會的整體政治環境,因完善選舉制度得以改善,會有更多有能之士願意參與管治特區,無論是進入選舉委員會,還是登記做選民選出行政長官、立法會議員,甚或主動投身參選等等。她盼望更多賢能進入管治架構,亦對未來三場選舉充滿期待。
《條例草案》提出修訂涉及六大範疇
●重新構建選委會、引入宣誓要求及相關事宜。
●訂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及相關事宜。
●更新立法會的組成及其產生辦法。
●更新成為行政長官選舉、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及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的資格,並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
●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554章)以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
●落實一系列優化選舉安排的措施,包括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優化查閱和編製選民登記冊的工作、為有需要的選民在公共選舉中設特別隊伍、賦權總選舉事務主任要求收取政府補助的學校及非政府機構借出其物業以供在公共選舉設立投票站及/或點票站,和取消暫緩發放立法會選舉及區議會選舉的財政資助直至選舉呈請獲處置的規定。
設電子選民登記冊 關愛隊方便老弱投票
《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提出四項優化選舉安排,包括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修訂查閱和編製選民登記冊、在投票站設立優先取票隊伍等。
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任何人故意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即屬干犯舞弊行為。
政府建議,由今年的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及立法會選舉開始,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以提升有關發票程序的效率和準確性。選民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票站人員用電子儀器核對資料,毋須再用紙本和劃線。
政府亦建議修訂查閱和編製選民登記冊,並只限傳媒、政黨以及候選人查閱登記冊,遮蔽登記冊上選民的部分個人資料,提交住址證明的要求擴展至所有新選民登記申請,從而增強市民對選民登記制度的信心。
政府認為,為便利年長或有需要的選民投票,票站主任可在投票站設立優先取票隊伍,以便70歲或以上人士,孕婦,因疾病、損傷或殘疾令身體會因排隊而有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人士等選民投票。
林鄭:資審會將加入若干社會人士
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之後,行政長官選舉、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和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需要由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作出審查確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在記者會上提到,資審會的組成包括一名主席和二至四名成員,全部由行政長官委任,並須屬基本法第48條第五款中獲行政長官提名、中央任命的主要官員。此外,特區政府亦擬加入若干社會人士,當中一定要是愛國者,而且是社會上舉足輕重、德高望重的人士,以及須通過國安審查。
《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今日會在立法會進行首讀。根據草案有關資審會的部分,資審會會綜合選舉主任及香港國安委的意見,決定候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其中,選舉主任負責決定候選人的一般參選條件,例如國籍、年齡、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犯罪及破產紀錄等。
香港國安委會根據國安處審查情況,就候選人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判斷,並就不符合法定要求和條件者向資審會提交審查意見書。
審查比選舉主任更嚴
資審會有一名主席和二至四名成員,由行政長官刊憲委任。只有基本法第48條第五項所指的主要官員才有資格出任,即是司長、副司長、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及海關關長。資審會根據國安處作出的審查意見書所作出的候選人資格確認的決定,任何人均不得提出訴訟。
資格審查委員會亦可以要求候選人提供適當的任何其他資料,假如參選人因此而被指提名無效,可就資審會有關的決定提出選舉呈請。
林鄭月娥表示,由新設的資審會執行審查候選人資格的工作,特別是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方面的法定要求和條件,遠較由公務員擔任選舉主任處理嚴格。
特首倘爭連任須避席
對於社會有意見認為,資審會成員均由政府官員出任,公信力或有不足,特區政府表示,決定接納有關意見,稍後會主動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提出修訂,加入社會人士為資審會成員。
林鄭月娥亦表示,明白若現任特首希望連任,由她領導的國安委可參與資審會事務,或引起利益衝突的觀感。因此她訂下規則,若現任特首尋求連任,不應參與資審會的討論。至於為何不將此寫入法例,她說,白紙黑字寫入法例,可能會引申許多意想不到的問題,避席的做法是希望消除不好的觀感,但若因為怕被指涉利益衝突就抹去特首的憲制職能,那不符特首的問責要求。
被問及是否會對資審會的決定設上訴機制,以及如何保證有關決定不會出錯,林鄭月娥表示,資審會可決定每位參選人是否符合資格,會檢視部分人有否犯罪紀錄、年紀是否符合等情況,若因這些理由不符參選資格可提出選舉呈請。但若資審會DQ的理據是基於國安委的意見,裁定該人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則不能採取司法行動,因國安委的工作資料不能透露。她說,被委任入資審會的官員和社會人士,都是社會對其有期望、需要向社會負責,相信不會有人可隻手遮天,認為有關決定會公平、公正。
鄧忍光:立會新劃區 無礙十八區行政管理
特區政府指出,由於時間緊迫,過往由選管會經諮詢再決定的選區劃界修改,今次透過立法進行,政府在作出相關決定時,考慮的原則不變。即便有行政地區橫跨兩個地方選區,也不影響當區民政事務處的工作。
離島區納入港島西
立法會選舉分區直選方面,原有的香港島會拆成兩區,灣仔和東區是「香港島東」;中西區、南區,加上原屬新界西的離島區,是「香港島西」。九龍由二變三,油尖旺和深水埗區繼續屬於「九龍西」,九龍城區和黃大仙區西北部組成「九龍中」,黃大仙區餘下的東南部和觀塘區組成「九龍東」。
新界由兩區變五區,有區議會選區日後橫跨兩個立法會地方選區,其中元朗區部分和北區組成「新界北」,另一部分和屯門區組成「新界西北」;沙田區亦有類似情況,西部和大埔區組成「新界東北」;東部和西貢區屬「新界東南」;葵青和荃灣區屬於「新界西南」。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說:「有關分區主要不會割裂社區,亦會考慮人口基數,希望每個選區的人口分布較平均。絕大部分的選區,不會超過基準人口五個百分點。」他強調,立法會地區分區完全遵守選舉原則,不會影響原有的十八區的行政管理。
一般地方選區新選民如欲今年投票,必須於5月2日前登記。至於立法會功能界別選舉,因界別和選民基礎增減而受影響的選民,可於7月5日前重新登記。
功能界別改動 廢除三個 新增三個
今次立法會功能界別方面,將會廢除區議會(一)、區議會(二)及資訊科技界這三個議席,新增「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及有關全國性團體代表界」、商界(第三)和科技創新界這三個議席。此外,醫學界及衞生服務界將會合併為「醫療衞生界」,當中選民基礎更會包括中醫業代表。
九界別取消個人票
另外,飲食界、批發及零售界等九個界別會取消個人票,而九個界別亦會改動選民資格。根據今次新修訂,商界(第三)是指由有權在香港中國企業協會的大會上表決的該會的團體成員組成。另外,九個界別將會取消個人票,包括飲食界、「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地產及建造界、商界(第二)、工業界(第一)、金融服務界、紡織及製衣界、批發及零售界及進出口界。
醫衞界選民擴至中醫業代表
至於九個改動選民資格的界別,包括飲食界、「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醫療衞生界、漁農界、航運交通界、旅遊界、紡織及製衣界、批發及零售界及進出口界。當中,醫療衞生界的選民基礎擴展至中醫業代表。飲食界方面,選民除了要持有食物業牌照之外,還要有權在香港餐務管理協會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或在現代管理(飲食)專業協會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或在香港飲食業聯合總會有限公司的董事局表決。
選委會選舉方面,在「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過往記協、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等都有一票團體票,但有關團體已被剔除,出版界投票人只有屬香港出版總會有限公司的團體成員,以及有權在香港出版總會大會上表決的人士。至於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別分組的指明實體,當中包括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特邀代表、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執委、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委員、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委員,以及中華海外聯誼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理事。
若不屬法例列明的團體,所有團體都要在功能界別取得相應資格後持續運作三年以上方可成為選民。
劃區更加科學 選舉更加民主
一個地方的選舉制度好不好,關鍵不在於直選成分有多高、是否符合西方標準,而在於選舉是否符合本地實際情況,是否更能體現社會的根本及長遠利益,選出來的代表是否更具民意基礎。所以說,特區政府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3月30日決定而修訂、今日提交立法會審議的新一套選舉制度,就是一個好的制度。
行政會議昨日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重點內容包括:未來一年三場選舉的日期、重新構建選舉委員會、訂立委員的產生辦法、投票人和候選人資格;訂立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及相關事宜;更新立法會組成及產生辦法;訂定選民資格及選民登記特別安排;優化投票程序,包括設立投票「關愛隊」等。
香港社會高度關注選舉制度的完善,昨日特首林鄭的記者會時間相當長,提問也相當多,其中立法會議員的新產生辦法是焦點之一。現時立法會有70個議席,循功能組別及地區直選產生,各佔35席;下屆立法會增至90席,循選委會、功能組別及地區直選三個途徑產生,席位分別為40、30及20席。席位增加,產生途徑也增加,有助打破個別地區、團體、組織的利益局限,使得立法會議員的來源多樣化,更有代表性,更能體現社會整體利益。
就地區直選部分,選區及選舉制度都有修改。全港原有五大選區將改為十個選區,其中港島及離島分為兩個選區,九龍分為三個選區,新界分為五個選區。新的選區並非隨意劃分,而是根據各區人口變化,納入了新的人口統計,使得每個選區的人口數量大致相等,每個議員所代表的選民數量也相當,劃區更加科學,選舉結果自然更為公平、公正。
與此對應,選舉制度改為雙議席單票制,即每個選區中,得到最多選票的兩名候選人勝出。過去地區直選採比例代表制,照顧少數社群,出發點不可謂不好,可惜在實踐中變形走樣,為激進派走入立法會打開方便之門。這些人數量雖少,但噪音大,破壞的能量更大。「一粒老鼠屎,足以搞壞一鍋粥」,立法會因此變得民粹化、極端化、碎片化。雖然激進派議員的行徑為大多數市民所不齒,但他們往往只要得到一萬數千選票就能當選甚至連任,誰也無奈其何。現在改為雙議席單票制就不同了,候選人可能需要十萬張選票或以上才能當選,民意基礎更牢,對議員的要求更高,問政議事自然更加理性。
民主只是形式,選賢任能、促進良政善治才是目的,這也是中央出手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初衷。只要特區政府不折不扣地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全社會支持中央的決策,香港將有一套更民主更完善更成熟的選舉制度,有利走出政治鬥爭的泥沼,破解各種社會痛點及難點問題,為香港長治久安、也為未來實現全面普選打下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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