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1年4月26日)香港發生了什麼?
內容摘要
聶德權:「回港易」擴大至內地所有省市 明起可預約
聶德權:5月中推「來港易」 粵澳非港人來港無須強檢
本港增4宗確診 均為輸入個案
邱騰華:港星「旅遊氣泡」5.26啟動 澳洲新西蘭料成下一個
醫務化驗總會:檢測存誤差 不能百分百準確
前區議員姚銘辦事處遭緃火 14歲少年認罪候判
「快必」涉煽動案 申永久終止聆訊被駁回
01
聶德權:「回港易」擴大至內地所有省市 明起可預約
政府今日(26日)上午11時半交代與新加坡開展旅遊氣泡及「回港易」計劃詳情,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旅遊事務專員沈鳳君、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專員袁民忠出席記者會。
其中,聶德權稱決定將「回港易」計劃擴展至內地和澳門地區都適用,只要抵港前14日無去過內地或澳門以外地區,并持有病毒檢測陰性結果,就可回港免檢疫。至於配額方面,維持深圳灣每日3000個、港珠澳大橋關口每日2000個。另外亦新增機場抵港配額,每日名額1000個。
獲得「回港易」免檢疫的香港居民須符合以下條件:首先需要在政府網站預約,取得預約名額;返港當日及14天內,未曾到過香港、澳門或內地以外的其他地區以及任何位於內地屬於「中風險地區」或以上的省、自治區以及直轄區;返港前3日內,於內地一間獲得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認可的核酸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並且獲得陰性檢測結果的紙本報告;抵港后,在香港國際機場接受「檢測待行」。
聶德權表示,由明日(27日)零時起,開放預約系統供市民預約於4月29日至5月16日期間的指定日期及口岸返香港。即是在廣東省以外內地地方的香港居民,最早可於4月29日回港,並獲豁免14日強制檢疫。
02
聶德權:5月中推「來港易」 粵澳非港人來港無須強檢
對於「來港易」計劃,聶德權表示,特區政府正計劃於5月中推出,讓廣東省和澳門的非香港居民來港,無須14日強制檢疫,以進一步恢復三地人員往來,有關部門正積極進行協調和準備工作,特區政府會在適當時間公布日期及具體細節。
03
本港增4宗確診 均為輸入個案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今日公布,截至4月26日0時0分,中心正調查4宗新增新冠肺炎確診個案,新增個案均為輸入個案。至今本港個案累計11741宗,包括11740宗確診個案和1宗疑似個案。
衞生防護中心表示,過去14天累計新增155宗個案,包括37宗本地個案,包括1宗可能本地個案,其中17宗源頭不明。
04
邱騰華:港星「旅遊氣泡」5.26啟動 澳洲新西蘭料成下一個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日上午在記者會上表示,香港與新加坡的雙邊「航空旅遊氣泡」協定下的專屬航班將於5月26日啓航,在兩地疫情保持穩定下,逐步和有序地恢復跨境航空往來。為鼓勵市民盡早接種新冠疫苗,參加香港與新加坡「航空旅遊氣泡」的香港居民須在完成接種兩劑疫苗最少14天後,方可乘搭專屬航班出發前往新加坡。
邱騰華指出,港府一直就「旅遊氣泡」與10個國家保持聯絡,目前澳洲及新西蘭為前列地區,亦樂意與相關國家及地區商討,亦會向對方轉告本港與新加坡「旅遊氣泡」的情況。
05
醫務化驗總會:檢測存誤差 不能百分百準確
一名感染變種病毒的菲傭早前完成強制檢疫後確診新冠肺炎,入院時的抗體測試已屬陽性。華大基因被指因為採樣不當,未能在檢疫期間驗出病毒。香港醫務化驗所總會主席李偉振今日對媒體表示,現時的檢測方法並非百分百能驗出病毒,並指所有病毒檢測亦存在誤差,並會有走漏個案的情況。
李偉振表示,現時的檢測方法並非百分百能驗出病毒,不論是深喉唾液樣本或是鼻咽拭子樣本,最多只有約70%敏感度,所有病毒檢測亦存在誤差,並會有走漏個案的情況。他又指,相關個案涉及變種病毒,能被檢出的比率相信更低。
對於現時的試劑對變種病毒檢測是否有效,他則表示,取決於試劑生產商以什麼病毒基因作為檢驗病毒是否存在的依據,並指一般會使用最少變異的部分,但指生產商在出現變異病毒後,才可研究不同基因片段受變異的影響。
06
前區議員姚銘辦事處遭緃火 14歲少年認罪候判
民建聯前區議員姚銘位於粉嶺華心邨的辦事處前年遭人縱火,兩名14歲及27歲學生被控縱火罪。14歲被告今日承認控罪,案件將在下月17日判刑,期間還柙候懲。27歲被告無故缺席聆訊,遭法庭充公保釋金及發出拘捕令。
案情指,2019年11月17日凌晨,閉路電視拍到包括被告在內的兩男子,將一些發泡膠盒搬到辦事處門前放火焚燒,致損失總值14500元。同月22日凌晨,二人重施故伎,警方將他們截停調查,發現縱火工具等。警方拘捕被告後,被告承認因一時貪玩而縱火。
辯方今日透露,14歲被告承認自己誤交損友,願改過自新。
07
「快必」涉煽動案 申永久終止聆訊被駁回
攬炒政棍、「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涉嫌於去年1月至7月利用擺街站及網上直播,發表憎恨和藐視政府的言論,被控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14罪,案件已轉介至區域法院。他早前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今日在區域法院被駁回。案件將如期在5月10日開審,並於5月3日先作審前覆核。
法官陳廣池表示,法庭可下令中止案件的司法程序,但行使權力時必須符合特定情況,包括法庭認為案件不可能達致公平審訊,以及出現濫用司法程序情況,但這情況相當特殊。陳官指出,辯方未有證明審訊對被告構成不公,辯方主要爭議是指發表煽動文字罪與基本法及人權法抵觸,有關爭議應在正審提出,不應用作申請中止聆訊。
另外,辯方要求控方提交更仔細的控罪詳情,列出被告哪一言行構成煽動罪,讓他確切知道自己所面對的指控,該項申請亦被駁回。陳官指,控方除了依賴控罪詳情外,亦依賴案情摘要及涉案片段作證,從這些資料已清晰可知控方立場,沒有對被告構成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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