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漢奸末路 毒蘋果「秋決」不遠

大公文匯全媒體 大公文汇 2021-07-11



本文精彩

保安局公布,運用香港國安法第43條,凍結黎智英個人持有壹傳媒逾七成股份,另凍結其個人名下三間公司於本地銀行的賬戶。

壹傳媒多年透過旗下刊物及網站煽暴播「獨」,反中亂港惡行罄竹難書,社會各界要求取締《蘋果日報》的呼聲不絕!


昨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旗下的台灣《蘋果日報》宣布下周二(18日)起停刊後,保安局公布,運用香港國安法第43條,凍結黎智英個人持有壹傳媒逾七成股份,另凍結其個人名下三間公司於本地銀行的賬戶。消息指,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國安處人員深入調查後,發現黎的部分資產與案件有關,遂凍結黎的資產進行調查。壹傳媒內部人心惶惶,士氣低落,爆發新一輪集體辭職潮,仍留低的員工認定壹傳媒離執笠的大限不遠。


大公報記者 黃浩輝 、突發組、蕭霖、李斯達 報道



上月與八名攬炒派因前年「8·18」在港島區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囚八個月的黎智英,目前仍有多宗官司纏身,當中包括多項涉違國安法的控罪。保安局昨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實施細則)》附表3,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有限公司股份,以及其擁有的三間公司於本地銀行賬戶內的財產。

涉七成壹傳媒股份估值3.5億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於去年12月11日起訴黎智英「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中新社資料圖片)


保安局在公布的文件中指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於去年12月11日起訴黎智英「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於上月加控黎智英兩項罪名,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根據《實施細則》附表3第3(1)條,保安局局長如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人所持有的任何財產是罪行相關財產,可藉指明該財產的書面通知,指示除了保安局局長批予的特許的授權外,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處理該財產。另根據《實施細則》附表第3第3(7)條,保安局局長如有合理因由懷疑通知所指明的財產會被調離香港,可在通知內指示警務人員,可能防止該財產被調離香港而檢取該財產。


截至昨日,黎智英持有71.26%壹傳媒股份(新華社資料圖片)


公布中續指,保安局局長在考慮相關資料後,昨日根據《實施細則》附表3的相關條文,發出凍結財產的書面通知,凍結黎智英上述的有關資產。根據香港交易所披露資料,截至昨日,黎智英持有71.26%壹傳媒股份。《實施細則》內所指的「罪行相關財產」,包括任何干犯或企圖干犯、參與或協助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的財產。

涉違國安法 被加控兩罪

消息指,保安局在昨日本港股市收市後已通知壹傳媒及壹傳媒核數師,凍結黎智英個人持有、估值約3.5億元的壹傳媒逾七成股份,而其個人名下三間公司於本地銀行賬戶內的財產亦被凍結。港交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已通知專門協助處理黎智英所持股份買賣的公司,不能進行任何交易。


正在獄中服刑的黎智英(中新社圖片)


正在獄中服刑的黎智英,上月被加控兩項涉及國安法的控罪,其一指控他在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間,與前私人助理Mark Simon、「我要攬炒」團隊「港獨」分子劉祖迪等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及人員,實施對中國或香港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其二則指控黎智英於去年7月至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協助包括李宇軒在內12逃犯離開香港。

壹傳媒員工:怕連糧都無得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詐騙及違反國安法,多項控罪纏身,現淪為階下囚,壹傳媒集團大勢已去。



政界早傳壹傳媒旗下的《蘋果日報》只能活多兩個月,而台灣《蘋果日報》自上月28日公告與潛在買家交易告吹,壹傳媒內部已人心惶惶,編採部與管理層更爆發內訌。上月有一班中層編採主管要求集團解散,免受黎智英案牽連,最終因談判不果引發集體辭職,觸發又一輪離職潮。



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本周二在員工大會強調《蘋果日報》「係唔會自己執笠」,並否決員工要求的「肥雞餐」離職方案。但昨日保安局發出凍結包括黎智英財產通知後,壹傳媒更加人心惶惶,有員工憂心表示:「會唔會連糧都無得出呀?」

台灣《蘋果》下周二停刊裁326人

連年虧蝕的壹傳媒集團,自黎智英淪為階下囚後,已步上末路。4月28日壹傳媒發出告示指已終止出售台灣《蘋果日報》業務及位於台灣的一所物業予「Amazing Sino International Limited」。消息指因買方出價太低,距離黎智英預計約2.2億至3.3億港元出售價差距太遠,因此終止交易。壹傳媒缺水又撲唔到水,台蘋昨日發出聲明,表示下周二停刊並裁減326人,台蘋社長陳裕鑫辭去董事、社長、紙媒總編輯等職務,更把自己列入被遣散名單,留下400多名員工「吊鹽水」。



台蘋員工被炒,香港蘋果員工更不欲與壹傳媒攬炒,要求散解公司,集體被遣散。早在上周二,5月4日晚編採部爆發部門主管集體離職潮,據了解包括調查組、政治組、蘋果網及靜態組等多個部門主管齊齊「劈炮」。這班在《蘋果日報》工作愈十多年中層主管突然集體辭職,消息指有關員工在上月與管理層商討,反映因黎智英涉違國安法,加上又傳出蘋果基金流向不明,擔心被牽連,無辜捲入黎的國安案,提出要求公司解散,動用資金推出「肥雞餐」,讓員工可以選擇執包袱。

問管理層「有事坐監係咪你受?」

惟最終勞資雙方談不攏,員工遂爆出集體辭職自保:「班管理層『正契弟』,我哋搏命做咁多『指定動作』,只識得叫我哋寫每篇文、查冊時小心點,有事坐監係咪你受?」


近日壹傳媒大樓士氣低落,有經濟條件的員工都不再期望可獲遣散費,自行辭職以求自保。壹傳媒高層為堵截跳船潮,本周三舉行員工大會,曾因「串謀欺詐」被捕的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周達權及副社長陳沛敏、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總編輯羅偉光及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在大會上聲稱《蘋果日報》「唔會自己執笠」,張劍虹更說沒有疏散員工方案,又稱若員工因工作被起訴,公司會安排法律支援。

副社長陳沛敏要同事「攬炒」

據報道,副社長陳沛敏表示,決定留下的同事不只是評估法律風險:「你們是做一個政治決定,我的意思是現在的環境是一個政治環境。」



昨晚保安局局長凍結黎智英財產的通知發出後,離開壹傳媒大樓的員工均士氣低落,不願回應事件。一名資深員工接受電話訪問時說:「我哋都唔知發生乜事,最夠膽講嘢班阿頭走晒喇,可以點?我都唔知點算」。


社評|凍結黎智英財產是依法辦事的重要一步

評論


保安局局長根據香港國安法有關規定,宣布凍結黎智英持有的七成壹傳媒股份,以及黎智英所擁有的三間私人公司於本地銀行賬戶內的財產。有關行動釋出重大信息,意味着反中亂港傳媒的末日快到了。


根據《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保安局局長如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人所持有的任何財產是罪行相關財產,或有合理理由懷疑有關財產可能被調離香港,就可以下令將之凍結。保安局作出有關決定,意味着黎智英不能套現價值約三億元的股票,不能動用私人公司戶口中的資金,他利用「黑金」反中亂港的能量銳減,可謂「打蛇打七寸」。


雖然保安局沒有詳細說明被凍結資產與犯罪的關係,但並非無跡可尋。傳媒曾披露,黎智英涉資助「港獨」組織「我要攬炒」團隊勾結外力,要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有本港「金主」以迂迴手法將多筆資金轉移至境外,匯給該組織,其中一筆款項就高達百萬元。這位「金主」是誰,不問可知。就在今年四月,黎智英被加控兩項罪名,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可見有關報道其來有自。


另一個跡象是壹傳媒股價被「舞高弄低」,明顯有人幕後操縱。壹傳媒股價近年跌跌不休,早已淪為「仙股」,但黎智英被捕後,壹傳媒股價不是大跌,反而狂升,一度升幅達數十倍,這絕對不尋常。黎智英佔有逾七成股票,堪稱股價瘋漲的最大得益者。其後,幾乎每逢不利壹傳媒的消息出現,或者黎智英上庭應訊,或被加控罪名,壹傳媒的股價都出現異動。特區政府不可能坐視有人操縱股價發出「政治」信號,對抗國安法,市民亦一再要求政府執法,保安局今次採取行動,是維護市場穩定及股民利益的應有之舉。


這些年來,黎智英之所以能在香港呼風喚雨、煽暴煽「獨」,除了有外力撐腰,也因為他的傳媒大亨身份,憑着黑金收買及控制攬炒派政客,由攬炒派的「金主」變成「共主」,並成為「亂港四人幫」之禍首,上演着一齣又一齣「有錢能使鬼推磨」的醜惡劇本。如今其財產被凍結,等於釜底抽薪,黎智英無法再利用黑金反中亂港、資助黑暴,對維護香港社會穩定絕對是好事。


然而,百足之蟲,死而不僵,不能因此認為黎智英完全失去破壞能量。就在保安局昨日宣布有關決定後,《蘋果日報》忙不迭宣稱與集團戶口「完全無關」,「集團與《蘋果日報》不受影響」云云,企圖安撫內部人心。事實上,壹傳媒和《蘋果日報》是徹頭徹尾的反中亂港政治組織,現在雖大勢已去,但黎智英仍操控着《蘋果日報》繼續開動謠言機器,分化社會,為黑暴和「港獨」招魂。宜將剩勇追窮寇,政府應一鼓作氣,擴大戰果,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




相關版面



往期推薦

歷來第一次,黎智英被香港法院判處有罪

黎智英被捕或定罪股價必升,情況不尋常

「我認罪,但我沒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