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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乾塘員工徬徨 辭職趁早否則渣都冇

大公文匯全媒體 大公文汇 202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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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蘋果》員工就表示擔心「有汗出,無糧出」:「工作士氣好差,五月班主管向董事局提出公司遣散員工方案係啱,當時《蘋果》肯執,我哋仲可以攞返錢走人,而家連月底份糧出唔出到都成問題。」


《蘋果日報》三間公司、壹傳媒五名高層涉違反國安法中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涉案三間公司被凍結一千八百萬元資產後,有外媒引述消息指壹傳媒的營運資金只能營運數周,約八百名員工隨時無糧出。


《蘋果》昨日報道,今日會去信保安局申請許可,尋求解凍部分資產,若申請失敗,預料會向法院申請撤銷凍結令。被捕時叫員工「頂住」的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上周提出辭去壹傳媒所有職務作為保釋條件,法官拒絕。其實他早於今年三月就以七百五十萬元出售美孚新邨物業準備「跳船」。


有員工擔心縱使現時辭職亦無人夠膽請,批評高層不負責任:「公司五月時肯執,仲有錢遣散我哋,而家糧都可能無得出;即使執笠,遣散費都無,你話唔驚就假!」有律師就建議壹傳媒員工「辭職要趁早」,否則爆發辭職潮後隨時被拖欠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




大公報記者 黃浩輝、周揚(文)李斯達(資料)


警方國安處日前拘捕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等五名高層,保安局並引用香港國安法凍結《蘋果》三間公司,即「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共一千八百萬元資產,當中「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是《蘋果》的出糧公司,公司銀行賬戶現時被凍結,尚有十餘日便要出糧,支薪恐怕會出現困難。據了解,被凍結的一千八百萬元已是本港境內壹傳媒集團所有銀行賬戶的資產,換言之,壹傳媒資金鏈已斷裂。有外媒引述消息指出,《蘋果》現時現金流只能正常運營數個星期,但尚不清楚該報如何支薪,以及常規供應商是否會繼續與《蘋果》保持業務關係。據悉,《蘋果》高層深知撐不了幾天,他們檢查倉庫中的墨水和紙張供應,當中有人建議利用其台灣業務,通過GoFundMe.com和PayPal等眾籌支撐營運,惟不可行。


今申解凍部分資產支薪


《蘋果》昨日報道董事會為了繼續保持出版和能夠支薪,決定今日去信保安局申請許可,尋求解凍部分資產,作為支付員工薪酬之用;若申請失敗,預料會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撤銷有關凍結通知。


有《蘋果》員工就表示擔心「有汗出,無糧出」:「工作士氣好差,五月班主管(政治組、調查組、靜態組、蘋果網的部門主管,現已離職)向董事局提出公司遣散員工方案係啱,當時《蘋果》肯執,我哋仲可以攞返錢走人,而家連月底份糧出唔出到都成問題。」


「預咗公司過唔到今年」


有不屬於被凍結三間蘋果公司出糧的壹傳媒員工表示,已有「公司執笠」的心理準備,「預咗公司過唔到今年,今年初已傳聞滿天飛,話七月一日員工會被拉,擔心嘅同事今年初起,無論年資深或淺都遞信走人,我就唔驚得咁多,煮到嚟先算。不過,依家做報道唔會公司叫做乜就做乜,會留意採訪內容有無涉及違反國安問題。」有《蘋果》員工亦透露,行政總裁張劍虹被捕還押,現在留守的高層已欠門路「撲水」,他又說經過上周警方圍封調查壹傳媒大樓,留守的員工即使現在辭職,亦擔心未必有人夠膽聘請他們。


或撤到台灣苟延殘喘


早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反國安法,被凍結持有的壹傳媒71%股份及個人名下三間公司在本地銀行的賬戶。鑒於法庭的凍結令,以及警方已去信七間銀行不能處理三間蘋果公司的賬戶,以免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壹傳媒高層申請解凍資產的算盤不會打得響。


消息透露,如果《蘋果》的印刷業務最終關閉,可能撤到台灣繼續營運蘋果網,同時通過眾籌支薪苟延殘喘。但即使真會如此,又有誰敢為罪犯集團打工呢!

法律意見|眾籌支薪或違法



《蘋果日報》員工隨時「有汗出,無糧出」!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蘋果》三間公司涉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凍結資產,相關公司若有其他資金存放在其他銀行戶口,亦有機會被依法凍結,認為員工「辭職要趁早」,否則爆發辭職潮後或收不到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


勞工界:員工應帶眼識人


有勞工界代表表示,《蘋果》涉違反國安法被查,兩高層被落案起訴,員工應帶眼識人,考慮該公司是否仍值得信賴而繼續留低。


香港與內地法律專業聯合會會長陳曉峰表示,壹傳媒要向《蘋果》員工發薪,若透過借款、籌款等途徑集資,風險很高。他說,資產凍結令一般情況是凍結指定對象的所有資產,現階段從《蘋果》三間公司戶口凍結一千八百萬元,如其他銀行戶口亦有涉案公司的資產,警方都可依法凍結相關資產。


對於有傳媒指壹傳媒計劃透過其台灣業務在網上眾籌資金。陳曉峰說,考慮到所籌得款項為境外資金,若款項並非用作合法用途,如涉案款項涉及國安案件,有可能違反香港國安法,或涉嫌干犯欺詐罪,處理該款項便可能構成洗黑錢,陳建議特區政府應立法規管眾籌。


《蘋果》若未能發薪或構成欠薪,觸犯勞工法例。根據《僱傭條例》第二十三及二十五條規定,僱主須在工資期屆滿或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工資。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短付或遲付工資,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根據《僱傭條例》第64B條規定,若有公司違例欠薪,且經證明該罪行是在該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或其他負責人的同意或縱容或疏忽下犯有的,則該董事、經理、秘書或其他負責人即屬犯了相同罪行,可被判相同罰則。


陳曉峰表示,拖欠工資屬刑事罪行,如員工自行追討欠薪失敗,可向勞工處及小額錢債追討欠薪。


陳曉峰續指,《蘋果》若未能如期發薪,員工應考慮是否繼續受僱其公司,萬一等到「辭職潮」後才請辭,公司有機會不能支付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


陳曉峰說:「保障自己勞工權益,辭職要趁早」,否則便要向勞工處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工聯會:可協助求助員工


工聯會會長吳秋北表示,《蘋果》作為僱主須按勞工法例保障員工,不能因涉違反國安法被凍結資金而不按時發薪,絕不能以此為由侵害其員工權益。若一系列違法行為被檢控成功,那麼日後經營必定絕路難返。


吳秋北強調,《蘋果》應停止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的行為,否則亦會損害員工前途。


他說公司目前涉違反國安法,員工應帶眼識人,考慮該公司是否仍值得信賴而留下來,若有任何有關勞工權益受損,可撥打工聯會勞工服務中心電話三六五二 五八八八尋求幫助。


井水集|《蘋果》末日到 員工勿陪葬


文/龍眠山


叫別人「頂住」,自己卻準備辭職,這就是《蘋果日報》一眾高層的真面目,什麼「沙膽虹」之類,充滿諷刺意味。


在被捕的《蘋果日報》五名高層中,行政總裁張劍虹職位最高。被捕第二天,該報以張劍虹的「大家要頂住」作為頭版標題,要求員工「堅守崗位,等待黎明」,準備頑抗到底。不料,張劍虹首次上庭就「頂不住」也「守不住」,為求自保,他主動向法庭提出辭去壹傳媒所有職務。然而,張劍虹的保釋申請被法庭拒絕,令其終嘗鐵窗滋味。


國安法之下,反中亂港勢力決無「黎明」可言,有的只是無盡的黑暗與深淵。如今的蘋果大樓可以說是人心惶惶,雞飛狗走,士氣低落到極點。有人即時提出辭職,有人一早在外面尋找出路,有人賣樓或準備賣樓,即使是原本打算「做到最後一刻」的死硬派也開始動搖,完全是一幅「大難來時各自飛」的局面。


由於《蘋果日報》等三家公司亦涉違法被檢控,一千八百萬元資金被凍結,資金鏈斷裂就在眼前。已經出逃的黎智英洋助手MARK SIMON近日接受外國傳媒訪問時承認,蘋果在支付七百名員工的工資方面碰到了困難。該報則聲稱,將向保安局申請解除資金凍結令,「為員工出糧」。其實他們心知肚明,犯下國安法重罪,資金解凍的機會「凍過水」。有工會組織伸出援手,表明一旦蘋果員工遭遇拖薪、欠薪等問題,可以求助。


《蘋果日報》的末日終於到了,明哲自保是最佳出路,如果頑抗到底,下場不會和張劍虹有什麼區別。正如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等法律界人士指出,《蘋果日報》等公司一旦罪成,可被依法取締。


對蘋果員工來說,何去何從,是時候作出明智選擇,免得將來後悔。別忘記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忠告:不要與罪犯同流合污,要與罪犯保持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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