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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盟圖毀罪證 國安處火速出擊

大公文匯全媒體 大公文汇 2022-05-16

本文要點

至於反中亂港組織職工盟一直未有完成取消社團註冊,傅健慈說令人質疑職工盟是故意拖延時間,可能仍要處理來歷不明的資產或黑金。




大公報記者 王樺(文) 李斯達(資料) 突發組(圖)


《大公報》去年九月以系列報道揭露反中亂港組織「香港職工會聯盟」多年來充當「外國代理人」,涉收受歐美組織「黑金」。職工盟去年十月初宣布解散,惟至今其社團註冊依然未見取消,更未有依照《社團條例》向警方提交一系列資料,包括組織運作、過往活動、收入來源及開支。


消息透露,職工盟把大量資料移送至一間名為「City-Up進修學院」的培訓中心,有企圖隱藏甚至毀證之嫌。《大公報》調查發現,該培訓中心的兩名股東及董事為前職工盟幹事。


職工盟雖於去年十月宣布解散,唯其刑責不會因組織解散或成員辭職而抹走。警方上月根據《社團條例》第15條,要求職工盟現任及前任執委在指定限期內,提交組織運作等資料。據悉,職工盟未有依時提交資料,故警方申請手令搜查職工盟三處地點,檢走大批證物,至少三名職工盟骨幹包括前主席黃迺元、前副主席鄧建華及前司庫鍾松輝,昨日分別被國安處帶返尖沙咀警署、旺角警署及深水埗警署協助調查。在囚的前秘書長李卓人亦在助查之列。


據悉,職工盟本月24日回覆警方的信件中,內容未有包含警方根據《社團條例》要求該組織提供的資料,包括組織運作、過往活動、收入來源及開支、與屬會及境外組織聯繫等。根據《社團條例》第16條,如獲送達書面通知的人,沒有遵從有關通知的規定提供資料或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資料,均屬違法。


消息透露,警方調查發現職工盟自宣布解散後,已經悄悄把大量資料轉移至一間名為「City-Up進修學院」的培訓中心,三間分別位於佐敦、葵興及沙田的中心會址,均為已停止運作的職工盟培訓中心原址,警方在上址搜出大批文件。

警方大批探員法庭手令搜查職工盟位於旺角永旺行的會址(大公文匯全媒體何燊亮攝)


培訓中心股東曾任職工盟幹事

  

翻查資料,City-Up進修學院的網站由Talent Training Consultant Limited諮才培訓顧問有限公司擁有版權。該公司於2021年9月成立,董事及股東包括姚紹宏、羅穎祺及黃雋思。羅穎祺曾任職工盟組織幹事,2019年出任職工盟活動「復修冰室」負責人,復修冰室位於葵涌職工盟石籬培訓中心,藉以招攬一班水電技工;而黃雋思曾是羅的拍檔,是職工盟石籬中心的培訓主任。


國安處昨晨兵分多路搜查全港約十處地點,包括職工盟相關會址、儲物倉庫及多名骨幹成員的住所及辦公室。昨早十時許,國安處人員在彌敦道永旺行職工盟會址搜查,檢走多箱證物,至下午二時許,警方把黃迺元由上址帶署扣查。


同時,另一批國安處人員在彌敦道四海大廈的City-Up進修學院經四小時搜查,至下午二時許帶走多箱證物,包括大量文件、橫額及宣傳品等,鍾松輝亦被帶走。警方其後在葵喜街華福工業大廈一單位調查,用貨車把大量證物運走,行動中把鄧建華帶署助查。


1990年成立的職工盟,根據《社團條例》註冊為社團。《大公報》去年九月以系列報道,揭露職工盟種種禍國亂港惡行,包括充當「外國代理人」,又踢爆職工盟是跨國反華工會「國際工會聯合會」(ITUC)的屬會,秘書長李卓人及前主席吳敏兒是ITUC理事。


職工盟於1994年至2013年間起獲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旗下的「美國國際勞工團結中心」合共1300萬港元的撥款,推動所謂「民主運動」,其中更有部分撥款註明用於推動違法「佔中」。


法律意見|轉移資料涉妨礙司法公正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職工盟疑未有根據警方送達的通知依時提交資料,警方可控告職工盟的每名幹事及每名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社團的人違反《社團條例》第16(2)條的「資料提供人沒有按法定通知提供資料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5萬元。


傅健慈指出,職工盟將大量資料移送至一間名為「City-Up進修學院」的會址,警方在上址搜出大批文件,令人質疑職工盟有阻礙警方調查或隱瞞觸犯罪行的事實的行徑,如有毀屍滅跡之嫌,相關者可能觸犯「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庭可視乎罪行的嚴重程度判決任何監禁年期及罰款金額。


至於職工盟一直未有完成取消社團註冊,傅健慈說令人質疑職工盟是故意拖延時間,可能仍要處理來歷不明的資產或黑金,促請警方進行徹底調查,順藤摸瓜,將相關者繩之以法及凍結相關的財產或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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