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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暴基金4信託人涉違香港國安法被捕

大公文匯全媒體 大公文汇 202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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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


警方國安處連日拘捕有黑暴基金之稱的「612基金」4名信託人,包括前嶺南大學學者許寶強、前主教陳日君、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及歌手何韻詩,他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捕。4人帶到不同警署問話後,獲准保釋候查,需要向警方交出所有旅行證件,不得離開香港。




大公報記者 周亮恒、施文達(文) 李斯達(圖)


其中許寶強前晚(10日)疑似「着草」率先在機場落網。他聲稱前往德國法蘭克福,再轉機去意大利威尼斯出任大學學術職位。是次行動觸發國安處昨日「大收網」,傍晚一舉拘捕另外3名反中亂港分子,及傳票控告基金秘書施城武。


據了解,警方今次拘捕行動是基於「612基金」涉嫌與外國反華勢力有資金往來,有關款項亦被懷疑用作支援連串黑暴活動;基金亦涉嫌資助反華組織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制裁,危害國家安全。另有指警方亦傳票控告基金秘書施城武,沒有遵循《社團條例》要求為「612基金」作註冊。陳日君昨晚獲准保釋,其餘被捕人士亦獲准保釋候查。


在晚上約9時,公民黨主席梁家傑進入柴灣警署。


陳日君昨日深夜獲准保釋離開柴灣警署。(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警方國安處要求他們均須交出所有旅行證件,禁止離開香港,獲准保釋候查。圖為陳日君乘車離開。(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許寶強前晚在機場落網


警方國安處於5月10日及11日在全港多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兩男兩女,年齡介乎45至90歲,他們涉嫌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條, 上述人士均為「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他們涉嫌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制裁,危害國家安全,拘捕行動仍在繼續。


已掌握捐款人及組織資料


警方國安處早在去年9月1日發出公告,指「612基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或其他香港法例,並向法庭取得「提交物料令」,要求「612基金」及協助處理資金往來的「真普聯」公司董事,在指定限期內提供有關組織運作及資金往來等資料,當中包括多次眾籌、賬戶資金往來詳情、捐款人及受助人資料、捐款用途及支援項目細節等,以調查當中是否涉及勾結境外勢力。警方當時並未詳細列出「612基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具體條文,今次是公告展開調查後,首次拘捕基金信託人。


此外,警方亦發現「612基金」一直在未有社團或公司註冊的情況下,以組織名義公開運作,涉嫌違反《社團條例》第5C條,因此警方同時以法庭傳票方式檢控各被捕人,包括基金秘書。為防止棄保潛逃,警方將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向法庭申請要求被捕人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並禁止其離港,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另外,有消息指國安處已掌握多名「612基金」捐款人士及組織的資料,正進行深入調查。



「612基金」於去年8月18日宣布停止接收新個案,9月6日起停止接受捐款,稱予以借出銀行戶口處理基金款項的「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將於短期內結束運作,不再為基金執行支款指示,惟基金指仍須於9月作最後籌款,目標為2500萬元,最終籌得571萬元,被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臨解散都要撈油水」。根據該基金於去年6月的年度報告,截至5月31日,總收入累計2.36億元。10月基金解散秘書處。


何秀蘭最快今日獄中被捕


資料顯示,被捕基金信託人吳靄儀和何韻詩擔任《立場新聞》高層,去年12月底被起訴違反《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其後兩人獲准保釋。吳靄儀另因2019年8月18日流水式集會案被判囚12個月,緩刑兩年。至於何秀蘭則因流水式集會案被判囚8個月,另因2019年10月1日國慶非法集結案,被判因14個月,現正被還押,消息指,她最快今日或再拘捕。前嶺南大學學者許寶強在黑暴期間不時發表涉嫌煽動言論,去年9月失去客席合約。  


提供物資 美國註冊 

疑港人營運 「黃色蒲公英」撐暴徒


「黃色蒲公英基金會」申報地址為加州洛杉磯郡蒙特利公園市,谷歌地圖顯示為一間律師樓。


「612基金」收受在美國註冊的「黃色蒲公英基金會」(Yellow Dandelion Foundation)7萬美元(約54萬港元),在黑暴期間為暴徒購買大量頭盔、口罩、面罩、藥劑等運抵香港。


翻查資料,「黃色蒲公英基金會」以非牟利機構名義於2019年8月5日在加州註冊,申報地址為華人聚居的加州洛杉磯郡蒙特利公園市,谷歌地圖顯示為一間律師樓。「黃色蒲公英基金會」註冊之初由Tony Wong & Associates律師行為法人,其後在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4月30日,一名譯音為趙少梅(Chiu Shui Mui)的人登記為「黃色蒲公英基金會」法人及行政總裁。據了解,「黃色蒲公英基金會」營運者是港人。


國安漏洞

眾籌冇王管 成洗黑錢工具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兼法學教授傅健慈指出,亂港派以往經常以各種手段籌集資金進行反中亂港活動,而「612基金」就是其中一個通過眾籌去協助黑暴案疑犯的工具。


傅指反中亂港分子可藉眾籌清洗黑錢,甚或勾結外國勢力接收資金及指示行動。由於本港現時未有專門針對眾籌活動的相關法例,現時只能根據香港國安法作出規範,如第29及30條的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或者引用第43條搜查資金來源。


傅健慈認為,反中亂港分子潛逃早有前科,例如涉案纍纍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欺騙法庭作出擔保後竄逃海外;又例如郭榮鏗等反中亂港分子,為逃避刑責爭相出走到英美澳洲等地。為防止有人繼續仿效,傅健慈相信國安處已向法庭申請拘捕令,並要求入境處作出支援,當涉案人士準備出境離港,便通知國安處人員到場處理。


傅健慈估計今次許寶強因為心虛,假借到外地作學術交流,實際是想「着草」。


私相授受

基金涉逃稅 批款益自己友


有「黑暴基金」之稱的「612基金」,聲稱支援黑暴案被捕者,基金由2019年6月15日成立至2021年10月31日基金秘書處解散,掌管兩億多元巨額捐款流向,其間卻一直沒有註冊,涉嫌逃稅。基金並涉及收受境外勢力及《蘋果日報》大額捐款和明益自己友等利益輸送問題,反中亂港圈子因分贓不均而內訌。


基金前身是由有「英國代理人」之稱的公民黨吳靄儀臨時成立「反送中受傷被捕者人道支援基金」,其後改名「612基金」,信託人有吳靄儀、陳日君、何秀蘭、何韻詩及今次企圖竄逃的許寶強。該5名信託人並非法人,不能去銀行開戶口,「612基金」借用「真普選聯盟」的滙豐銀行賬戶收受眾籌,處理逾兩億元款項,已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欺詐罪」。「612基金」有13名職員,連同真普聯一眾董事,但沒有社團註冊,法學交流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指該基金違反《社團條例》。


22萬資助民陣音響開支


「612基金」涉嫌收受外國反華勢力資金,並一直聲稱支援黑暴被捕者,卻屢被揭發明益自己友,淪為與公民黨友好的「黃色大狀」提款機,私相授受。基金最大開支是法律費用資助,約6000萬元,吳靄儀當時在基金撥備逾1500萬元,推出「第二位大律師」資助計劃,聲稱給予年資淺的律師累積經驗。有獲基金批款的被捕者踢爆基金律師都是年資淺的「學徒狀棍」,但卻收取高昂的律師服務費,這些律師收50萬元費用叫被捕者認罪,反中亂港圈子已直斥「612基金」只是狀棍幫左手交右手:「大狀黨發過豬頭,成個『黑暴』佢哋最着數!」


翻查「612基金」公開2019年8月的工作簡報,民陣遊行的音響開支,獲基金資助218,690元;另其他工作簡報列出「項目資助申請」,把眾籌捐款資助所謂調查研究、活動開支;以至支付「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往倫敦、日內瓦等抹黑香港活動的交通膳食費等達796,260元,被社會質疑「基金」的真正用途。


「612基金」為暴徒提供支援,無視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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