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透明!李家超班子誰的樓最多誰的房最少?
特區政府昨日公布行政長官、三名司長、三名副司長、15名局長、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以及行政會議成員就任後的首份個人利益申報資料。特首李家超的申報資料顯示,他與太太共同持有油尖旺區一住宅物業及車位作自住用途。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申報七個物業,在問責局長中最多;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中,繼續是申報擁有逾40物業的李國章最多。
3名司長中,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申報與配偶共同持有3個物業,在沙田、黃大仙的住宅物業分別作自住及出租用途,而在港島東的商用物業預備作出租用途。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申報,太太與家人持有一個灣仔住宅單位連同兩個車位,作出租之用;此外,其太太在中山亦持有一個自用住宅,此單位陳茂波亦會使用。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申報3個住宅單位及兩個車位,其中,與妻子透過一間公司共同擁有的東區住宅單位,間中自用;荃灣區的住宅單位供家人自住;灣仔一個住宅單位連兩個車位,由妻子擁有並作自住。
楊潤雄名下無物業
3名副司長包括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申報,都是與各自配偶共同持有自住物業,分別位於中西區、大埔及沙田。
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葉文娟申報3個住宅單位,其中,灣仔區一個住宅單位自用,中西區一個住宅單位出租,西貢一個住宅單位由配偶擁有並已出租。
問責局長方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申報全資擁有及與太太或家人共同擁有7個物業,包括4個在香港,另3個分別在內地杭州、新加坡以及澳洲等。另外,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及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都分別擁有4個物業。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並無持有物業。
15名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利益申報方面,李國章申報擁有逾40物業;身兼新界鄉議局主席的劉業強在新界持有逾400幅土地,有出租用途亦有空置。另有部分行會成員持有海外或內地物業。
《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訂明,政治委任官員在委任之初及其後每年須申報其投資及利益,並把申報資料上載相關辦公室或政策局的網頁。行政長官自願跟從上述申報安排。行政會議成員也須作同類申報,資料上載至行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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