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悔冇出多幾本」?毫無悔意,重判!
已被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五名頭目去年涉出版煽仇縱暴的「羊村」系列繪本,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及控告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法官日前裁定各被告罪名成立,昨日下午在區域法院判刑,五人各被判入獄19個月。
法官郭偉健判刑時表示,繪本有實體版、電子版及影視版,對象包括兒童及家長。郭官判刑時指繪本內容明顯意圖引起讀者心中的憎恨及恐懼,形容是洗腦工程。
案中五名被告去年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圖為其中一名被告當日被押返工會會址搜查。
法官郭偉健判刑時表示,涉案繪本以四歲或以上的兒童為目標,有意對他們進行洗腦,聲稱中國對香港沒有主權,實屬「洗腦工程」,而他們正是易受影響的一群。另外,三本繪本最後都有向讀者提問,若遇到故事中的情況將如何處理,要逃走抑或抗爭,又指若他們不嘗試抗爭將失去一切,甚至會被殺害,此舉明顯意圖引起讀者心中的憎恨及恐懼。
企圖引起受眾恐懼仇恨
郭官指出,繪本中灌輸中國對港沒有主權、香港非中國一部分的說法完全錯誤;又引述訪問中有人回答逃走或反抗,明顯引起受眾恐懼、仇恨、藐視、不滿及離叛。繪本提到不反抗就會被殺害,根本只有一個答案,就是荼毒兒童思想,使之內化其中,更動員家長參與,法官批評根本不應植入以上想法。
郭官續說,繪本廣泛發行,《羊村守衛者》印刷3000本,供應75間店舖、區議員辦事處等,電子書瀏覽人次逾21萬;《羊村十二勇士》供應30間店舖等,工會因此三次受訪。法官又指出,串謀為時不短,由首本繪本出版前一直持續到去年7月被捕,更趁着社會動盪不穩之時,趕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一個月出版。法官以21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由於各被告審訊時態度合作,縮減審訊規模,眾人亦沒有案底,故各減刑兩個月。
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五名頭目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新社)
五名被告依次為黎雯齡(26歲)、楊逸意(27歲)、伍巧怡(28歲)、陳源森(25歲)和方梓皓(26歲),被控於2020年6月4日至2021年7月22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黃凱晴及其他人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包括三本名為《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的書,意圖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被告「後悔冇出多幾本」 重複黃黑文宣避談事實
羊村繪本案被告黎雯齡及楊逸意,在昨日解聘法律代表自行「求情」,其間借題發揮,發表「政治宣言」,主審法官郭偉健多次打斷兩人發言,慨嘆道:「(你們)何時才會離開思想的牢籠?」
黎雯齡及楊逸意在求情時稱,他們在還押13個月以來「深切體會」及「反思」,該3本繪本反映「民間角度」的歷史觀,沒有後悔站在「羊」的一方,「唯一感到後悔嘅係,趕唔切喺被捕前出更多繪本。」他們又聲稱香港以國家安全「限制言論自由」,反問「有限制的自由還是否自由」云云。
其間,法官郭偉健打斷兩人,質疑其陳詞無補於事,「再講落去就政治宣言。」他又向黎雯齡表示:「你話我判決係錯嘅,咪上訴我囉。認為控方演繹係錯,咪上訴佢囉!」
郭官在判刑前問被告:「何時才會離開思想的牢籠?」他要被告撫心自問,兒童有如白紙一張,但被告不但沒有將基本事實及真相告知他們,更利用言論自由去否定中國對香港無可爭論的主權。
法官拆解「扮開放」等洗腦手段
郭官表示,涉案繪本的目標讀者可能只有4歲。根據每本書背面印的建議,建議家長可以和4歲至7歲的孩子一起閱讀,而7歲以上的孩子可以自己閱讀。僅僅閱讀其中一本書,就給人粗略但深刻的印象,即「狼」是邪惡的,「羊」是善良的。「狼」是侵略者,「羊」是受壓迫者。「狼」要被憎恨,「羊」要被榮耀,等等。
他問眾被告:「為何不在繪本中解釋『羊村』本身就是『狼村』一部分?』「為何不說明香港從來不應被從中國分割出去?」「為何不在繪本提『牧羊人離開』,是因為無權繼續管治這個地方?」
針對辯方聲稱繪本設有「開放式問題」,而非要灌輸任何想法。郭官批評,該書聲稱允許孩子們以開放的心態來決定答案是虛偽的。從每本繪本的結構中可以清楚看出,在講故事的時候,孩子們的思維要以一種特定的方式被引導。當他們的思維方式已經被限制在一種特定模式中時,所謂的開放式答案,只不過是孩子被一個答案引導。危險在於,孩子可能會認為這個想法是他自己的,而不知道是被灌輸的,令孩子們以後改變其思維方式變得非常困難。
他引述在涉案繪本所謂「親子讀書會」的訪問中有人答到「逃走」或「反抗」,明顯已引起受眾恐懼、仇恨、藐視、不滿及離叛。繪本又提到不反抗就會被「殺害」,反映繪本預設的立場根本只有一個答案,而目的是要將之內化其中,故裁定涉案的繪本具煽動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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