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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節曝光!毒販在警方眼皮底下逃出法庭

大公報 大公文匯 2023-08-19

本文要點

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發生罕見「掉包」走犯案。


一名37歲姓陳的香港本地男子因販毒前日(10日)提堂後,在法院臨時囚禁室懷疑口頭承諾稱支付2萬元,以買通另一宗案件獲准保釋的被告,二人交換手帶及個人資料,陳男冒充對方身份保釋並逃離法院。

警方事後拘捕該名與陳男「掉包」的24歲姓林本地男子,以及向陳男提供數千元金錢支援的31歲同姓妻子,陳男則仍然在逃。警方表示事件涉及警員疏忽,案件列作「從合法羈押逃離」、「誤導警務人員」及「協助罪犯」。


大公報記者葉浩源報道

  

毒犯妻及頂包男被捕

 

據了解,陳男過往曾多次犯事,不時出入法院,熟悉還押及保釋等程序。他於上周五(7日)被指在油麻地炮台街73至79號非法販運危險藥物,涉及逾百克懷疑冰毒,以及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被暫控兩罪,其後不獲保釋,原定還押至今年6月2日再訊。

而「頂包」的林男,報稱任職侍應,他周日(9號)在旺角福全街52號至54號富邦大廈一單位涉嫌襲擊其姓葉女友,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林男獲准以500港元保釋,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提堂。

點新聞早前報道

警方表示,陳男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內的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期間,懷疑與林男交換身份識別文件,以冒充對方以獲取保釋資格。

陳男懷疑口頭承諾稱給予林男2萬元作為報酬,說服對方交換手帶及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及身份證號碼,陳男並提供妻子的電話號碼,稱林男保釋後可聯絡其妻子取酬,陳男則冒充對方身份保釋離去。

消息指,整個案發過程到警方揭發歷時僅約8分鐘,惟陳男已逃之夭夭,林男則即場被捕,於事件中未獲任何報酬。

據悉,林男曾因遺失銀包及丟失身份證,暫以「行街紙」作身份證明文件,由於紙上的相片為黑白照及有少許模糊,庭警核對手帶並見陳男與相中人「有啲似」,遂為其進行正常保釋程序。

警方事後分別以涉嫌誤導警務人員及涉嫌協助罪犯拘捕林男及陳男的妻子,兩人正被扣查,案件由深水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跟進。

西九龍裁判法院前日發生罕見「掉包」走犯案,警方正追緝逃犯歸案。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 攝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鄧家彪形容事件匪夷所思,他認為必須善用科技協助辨識疑犯身份。議員葛珮帆敦促全面檢視程序細節,加強人員培訓及增強危機意識。

新聞背後|法院犯人「掉包」暴露的保安漏洞


  

文/卓 銘


如此電影一般的情節,竟然在現實生活中發生,一方面固然成為市民的談資,但另一方面,這也是對香港法院保安措施敲響警號。


今次逃脫的是一宗販毒案疑犯,也許未算是極度危險人物,但如果類似事件再發生,逃脫的卻是殺人犯、恐怖分子等窮兇極惡之徒,就不單只是司法程序上的漏洞,更會對社會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不論出於什麼角度,司法機構以至執法部門和其他單位,都必須釐清今次事件的成因和在後續處理中作出實際舉措。


一些人可能覺得今次不過是個別事件,畢竟在本港歷史上,在法院內出現「掉包走犯」更成功逃脫的例子,近乎聞所未聞。然而,個別事件不代表可以馬虎看待。以香港的司法和執法水平而言,「走犯」絕對不是易事,遑論今次疑犯採用的手段是「掉包」,牽涉到第三者。換言之,今次走犯不可能是突然而至的機遇事件,是有計劃、有共犯的行動。


羈押程序有完善空間


既然疑犯能夠想出一個實際可行的計劃,也就是說本港司法程序,至少在疑犯於法院羈留室等候還押這個區間中,確實長期存在着客觀上的漏洞,所以疑犯才能按計劃一下子得手。


據警方的回應,事件的經過是陳姓疑犯在羈留室內,與另一名林姓男子交換了身份識別文件,然後成功獲取了保釋資格。警方同日以涉嫌「誤導警務人員」拘捕了林男,並以涉嫌「協助罪犯」拘捕陳男妻子。


另據傳媒報道,所有疑犯在法院內的羈留室等候還押期間,身上只有手帶供識別,其身份證等隨身物品則由相關人員保管,待獲准擔保時才能領回。事件中的陳男疑以兩萬元作為「掉包」報酬,並成功用林男的手帶及個人資料辦理好保釋手續。雖然之後被相關人員察覺,惟為時已晚。


由這些細節,已經可以看出若干問題。首先是「掉包」的兩人,他們如何避過執法人員的耳目在事前聯絡?聯絡進行的地點是在扣留中心,抑或法院內?第二,為什麼兩名疑犯在羈留室內交換手帶及個人資料,竟然無人察覺?如果事前收買還可以解釋是方法過於隱蔽而未能發現,交換手帶已等如在相關人員眼皮底下進行。第三,即使疑犯只有手帶作識別,但相關人員起碼有身份證等資料,在其辦理保釋手續時,難道不用最後再核對一次資料?


有法律界人士就透露,西九法院羈留室的設計是一個有閘的大房間,雖有執法人員看管,但為數不多,而且疑犯聊天甚至「密密斟」亦沒被禁止,這就為「掉包」提供了一定空間。而在上庭前,有警署保釋的疑犯會有人核對身份證,但若無警署保釋,由於其身份證屬於被羈留人士財物,反而沒人會核對身份證。


當然,事件的發生不可能只是一個部門的責任,從被羈押到上庭到保釋,整個程序牽涉眾多部門眾多人員,卻無一人察覺異常,這才是問題關鍵所在,亦說明現時法院內的羈押程序,有必須完善的地方。


可用科技提升保安效率


高水平的司法制度,一直是香港引以為傲的優勢之一,也正是由於香港穩健的司法制度,才能一直吸引外商及維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而且香港未來更以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為目標,這些無一不以高效優秀的司法制度為基礎。


因此,出現「掉包走犯」這種因低級錯誤導致嚴重後果的事件,無論是對司法機構的聲譽、執法部門的印象、香港市民的安全,還有國際社會的期望,都會構成負面影響,絕不能接受。


再者,西九龍裁判法院也是處理違法「初選案」的法院,而不論是早前法院外的排隊黨,以至法院大樓發生的槍擊案,也已經引起公眾對法院保安措施的關注。所謂以小見大,今次逃脫的是一名販毒案疑犯,但誰能完全保證下次走甩的,不是重犯或極度危險人物?


近年司法機構已多次表示會加強法院大樓的保安措施,例如加大閉路電視攝錄機的範圍、以安檢程序防止刀、剪刀、液體等違禁物品被帶進法院大樓的受管制範圍,對部分較多人旁聽的案件,亦會與警務處聯繫以加強警力。但這類措施基本上都只是防止外來的風險,而對於內部本身存在的漏洞,則似乎稍欠關注。


正如有議員提議增撥科技資源以進一步提升保安措施的效率,司法機構方面亦已表示,若負責法院保安的政府部門認為需要加強,司法機構會配合,商討採取可行措施,防止類似問題發生。今次事件,正是作出全面檢討和完善相關程序的好機會。



編輯:蘇萊

審校: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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