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的他們,通過這個平台資助逃犯
本港警方通緝許智峯、羅冠聰等八名逃犯,在港的調查拘捕行動持續。警方國安處昨日分別突擊搜查前「香港眾志」兩名骨幹陳珏軒及黃莉莉的住所,並以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拘捕他們。據悉,案件極有可能與協助經營「懲罰Mee」有關,並涉嫌吸取資金支援被通緝的「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
連同今次拘捕行動,累計已有7名前「眾志」成員被捕,早前落網的包括前「眾志」主席、成立「懲罰Mee」的林朗彥。警方指各人分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或涉嫌協助在逃者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警方國安處重申高度重視案件,會繼續就其餘被通緝者的在港聯繫人或代理人展開調查,追究罪責。
本月3日起,本港警方各懸紅100萬元,通緝許智峯、羅冠聰、蒙兆達、郭榮鏗、任建峰、郭鳳儀、劉祖廸及袁弓夷八人,相關調查及拘捕行動持續。現年29歲的陳珏軒,中學時受陶傑及陳雲的文章荼毒,仇視內地人。他入讀樹仁大學社會科學系一年級的暑假時,參與職工盟的實習計劃,自此踏上歪路。
陳珏軒曾強闖政總立會
陳珏軒就讀樹仁大學社會學系期間,先後擔任樹仁學生會外務副會長及會長職務,以及「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常委,活躍於參與2014年非法「佔中」,曾於該年3月有份成立一個名為「樹仁行動」的非註冊學生組織,發動所謂「公民抗命」。同年6月13日,陳與林朗彥等人因衝擊立法會,企圖撬開大門、阻礙關門等被捕。同年7月2日違法佔領遮打道再次被捕。同年12月,陳在銅鑼灣參與非法集結再次被捕。非法「佔中」期間,陳經常現身於街頭,積極參與其中及鼓吹集結,惡行纍纍。
2015年2月,陳珏軒曾在「學聯」代表會會議上動議大專學界罷課,該動議亦最終獲得通過。陳2016年加入「眾志」後,變本加厲與其他反中亂港組織和分子共事。2017年國慶日,他與黃莉莉及其他「眾志」成員在灣仔金紫荊廣場升旗禮期間在公眾席示威,更與現場保安員衝突,影響儀式及造成混亂,最終被抬走。2020年「眾志」解散前,陳擔任副秘書長及常委,亦曾為羅冠聰的立法會議員助理,羅冠聰宣誓違憲被取消議員資格後,2018年獲立法會補選當選的區諾軒,聘用為政策顧問。
2019年黑暴爆發,同年3月,陳珏軒重施故技,與林朗彥及黃莉莉等9名「眾志」頭目強行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大堂,與警方及保安推撞,並堵塞政總大堂,其後眾人被警方拘捕。2020年羅冠聰竄逃英國,6月30日「眾志」宣稱解散,林朗彥經營社交平台及手機應用程式「懲罰Mee」,陳珏軒涉協助營運被捕。
黃莉莉絕食賣慘 荼毒學子
另一名被捕人黃莉莉同樣29歲,亦一樣於2016年加入「眾志」,2020年組織解散前擔任幹事。2012年「學民」佔領政府總部絕食行動,迫令政府撤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當時黃莉莉與林做出絕食54小時的「戲碼」,屢接受壹傳媒及其他海外媒體訪問賣慘。當年在德貞女子中學讀中六的黃莉莉,稱受到通識課影響關心政治,受通識科「黃絲」老師荼毒下加入「學民」。言行一向激進的她主張反國教行動升級絕食,目的是在9月開學前以激進手法將「學民」影響力推到最高,結果她聲稱血糖過低不適,提早終止絕食,但仍令「學民」聲名大噪,成功滲入多間中學荼毒學子。
「學民」脫殼,2016年換上「眾志」牌頭,黃莉莉加入「眾志」出任幹事,與羅冠聰、男友林朗彥、黃之鋒繼續勾結境外勢力反中亂港。2019年黑暴愈演愈烈,7月1日暴徒衝擊立法會大樓,黃莉莉亦在其中。2020年1月9日,黃於香港國際機場離境準備赴台灣時,涉因7·1衝擊立法會大樓被警方以「串謀刑事毀壞」罪名拘捕。昨日黃莉莉涉協助男友林朗彥營運涉援被國安通緝的羅冠聰的社交平台「懲罰Mee」被捕。
死心不息!黃店平台狂吸金助逃犯
被捕的前「香港眾志」兩名骨幹陳珏軒及黃莉莉,均極有可能涉嫌與協助經營「黃店」平台「懲罰Mee」有關,並懷疑透過該社交平台及手機應用程式吸金,資助竄逃海外的通緝犯羅冠聰。
該平台於2020年10月由時任「眾志」主席的林朗彥成立,並以同年11月27日註冊的「嘉城顧問有限公司」來營運,現由「眾志」骨幹李啟靖任唯一股東及董事,透過離岸公司Bosco Consultancy Ltd持有。李啟靖與林朗彥7月5日被國安處拘捕。
該平台不時煽惑所謂「黃色經濟圈」配合反中亂港分子的行動,如要求「黃店」集體熄燈聲援12逃犯,又曾與邵家臻成立的所謂囚權組織、現已解散的「石牆花」合作,號召支持者購買指定商品以支援在囚「手足」。平台甚至呼籲網民不要捐款予本地慈善機構,改為捐款予有「黑暴基金」之稱的所謂「612人道支援基金」。
為「黑暴基金」搖旗吶喊
平台鼓吹利用「黃色經濟圈」等軟對抗行為,資助「黑暴」分子和大舉吸金,支援竄逃海外的羅冠聰等人,以及在海外進行的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前「眾志」骨幹包括今次被捕的陳珏軒及黃莉莉等人,曾多次透過該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包括涉及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支持「港獨」等的帖文。
內容來源:大公報A6版
記者:趙明新 施文達(文) 李斯達(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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