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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学德州一书店被“挤爆”,老师让买的书只有这家有?教育部门已介入

爆三样 2019-05-16


德州某书店被指“学生定点购书处”!教育部门介入调查


2月21日,一篇“开学第一天书店被“挤爆”!家长:没办法 老师让买的书只有这家有”的新闻,引起众多网友关注。新闻中提到的书店是德州市德城区解放大道的马刀菊花书店,是一家老书店。


新浪微博截图


2月20日,小学开学的第一天,德州一家书店挤满了前来买书的小学生和家长,书店门外也排起了长龙,而旁边的几家书店却很清静。据其中一位六年级的学生家长称,他们买的课外书只有这一家书店有,根据校服来看,这些学生不只来自一个学校,也不是一个年级。


21日下午4时许,大众网记者来到这家位于德城区解放中大道“马刀菊花书店”(德州一中西门对过)。刚走入巷口,只见进出书店的家长、学生络绎不绝,几乎每位家长走出书店都提着一个装有各类辅导书籍的袋子,但并没有如网传视频中所述火爆程度。




购书人群中,部分家长称因该书店所售教辅书目品类齐全,前来买书已形成习惯,也有学生反映来这里买书是老师推荐,但老师并未指定购买书店。



调查采访过程中,有一行人多次进出书店,对购书人群和店方进行详细询问、了解,引起了记者注意。原来,他们是德州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派出的“专项调查小组”。


我们第一时间关注了该事件,并迅速组织人员前往涉事书店进行详细的调查摸排。”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韩良平对记者说,他们将尽快摸清学生和家长在该店购书的原因及情况,目前他们已安排相关科室,针对网上反映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同时连夜通知各个学校校长紧急开会、整改,并于当天下午6:24在官方微博发布“说明”,全文如下:


2月21日下午2:08,网络发布“开学第一天德州一小书店被挤爆”的视频。


视频发布后,区教育行政部门立即组成调查组,到书店、学校了解情况,同时要求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教辅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该情况正在调查中,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2月21日 



截至昨晚7点,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大众网记者将持续关注事情进展。



济南版"朝阳群众"一年举报10万起交通违法!获71万元奖励!被举报最多的违法竟是...


在济南抓拍交通违法的不一定是交警和电子眼,还有可能是普通市民。

 注意,你成功的被“朝阳群众”盯上了!


去年济南交警升级随手拍违法有奖举报活动,发动市民参与交通管理。一年时间济南市民发挥了朝阳群众般的热情,交警共计接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线索107190条,有效率接近五成。目前,已经发放奖励71万余元,这个成功率已超出国内大中城市平均水平!



微信举报条数占到总举报量的七成以上,值得关注的是,智能行车记录仪举报条数占到总举报量的14%,虽然占比并不高,但在未来极有可能成为一个快速的增长点。


平均每天举报违法近300条


从被举报的交通违法种类上看,

被举报次数最多的违法是

“机动车压骑实线”的17867条,


其次是

“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的11317条,


排在第三位的是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有 8353条、


然后依次是“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7177条, “违法停车”的7089条,“遇停车排队(缓慢行驶),在人行横道、 网状线内停车”的2141条、“驾驶机动车时有吸烟、使用手机等妨碍 安全驾驶行为”的1286条。


对于未能成功举报的数据,民警也进行看分析,发现举报识别主 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照片或视频不清晰,无法准确识别车牌号码、车标、路上的标志标线及车辆状态等重要信息;


二是信息填写有误或不完善,举报时需准确填写违法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不填或默认为举报时的时间、地点,则会影响民警的调查取证,致使举报无效; 


三是举报线索与交警部门采集到的违法线索重复,特别是违法停车。 


四是凡涉嫌驾驶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使用手机、相机等手持设备拍摄 的视频、照片一率认定无效。


交警提醒:注意这些举报更容易获奖!


有许多人有疑问:很多举报线索被交警部门采用,落实处罚,但举报人未收到奖励?


交警支队宣传处民警张丹介绍,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


一是举报的线索不在《济南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范围内;比如,被举报次数最多的违法停车,虽然占到举报总数的近三分之一,但它并不在奖励范围之内,即便是落实了处罚也不会对举报者进行奖励。


二是举报人没有实名注册或未实名举报,举报人需实名注册泉城 行+APP或济南交警微信订阅号,同时实名举报,才能通过微信直接领 取红包,否则只能到济南市交警支队现场领取;


三是目前红包只能通过济南交警订阅号发放,如果没有及时关注,则很可能漏领

鉴于以上这些,济南交警也对举报者提出了6条建议,以提高举报和获奖的成功率。


一、举报前详细阅读了解相关注意事项;


二、举报动态的交通违法,提供的图片要能反映车辆移动的位移变化,且尽可能提供视频,特别针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机动车在网状线内停车等动态违法,通过照片很难判定违法事实。


三、通过手机拍摄车辆违法时,应打开手机的定位功能和时间水印功能,横向拍摄。


四、提供的视频和照片要能够通过标志标线、道路环境清晰准确的反映违法事实,能够看清车辆的车牌、车标。


五、举报违停时所拍图片应包含前、后及侧面照片,通过照片能判定车内无人,能看清具体位置和道路环境。


六、举报信息必需准确完善,如实填写。



九部门联合通知:招聘时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文 | 张稳


21日,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在招聘时,禁止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同时对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要求依法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各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带头遵法守法,坚决禁止就业性别歧视行为。


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切实履行招聘信息发布审核义务,及时纠正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行为,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接受行政处罚等情况纳入人力资源市场诚信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齐鲁晚报等,转载请注明来源。爆料请联系电话:15066691296,邮箱:23017910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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